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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8 16:54:26| 人氣2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酒駕又闖禍了,台灣政府立法卻縱容之!!(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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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非極權的國家,說是民主法治社會可也,國家的治理乃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共治,如我們台灣現在的五權是蠻奇怪的體制,說是相輔相成以取代西方政治哲學的三權分立互相制衡,這是孫文自創的五權憲法,其實有幾個權都沒關係,十權二十權甚至於百權也OK,就只要這些權都能分立互相制衡,這「分立互相制衡」才是關鍵,誰知孫文卻否定了這「分立互相制衡」,將之改為五權「相輔相成」,這「相輔相成」的文言文,若用白話文詮釋之乃「同流合污,官官相護」是也,可不是這樣子嗎?在威權年代,這五院乃淪為最高獨溨者冠冕堂皇掛羊頭賣狗肉的統治招牌,實則那立法院是橡皮圖章,司法院乃判刑入獄的御用之法具也,行政院就是最高統治者的鷹犬爪牙,至於那考試監察兩院,乃淪為酬庸之養老院也,曾幾何時,隨著台灣政治的民主化,總統已全民選舉之,再也無法一手遮天,總統不再是「朕即王法」,也不必有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胸襟,尤其是現今的馬總統,雖極度地無能治國,卻是奉公守法的高手,所以,很多的治國之誤,就不能全算在馬總統身上,台灣中華民國這五權的五院似乎還很不習慣無強人統治的日子,這「相輔相成」的文化既已養成,就連總統可能也束手無策,不知要如何是好?這就是目前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貪污和腐敗的根源也,就拿這次這酒駕的立法而論,事情都已經這麼嚴重了,因酒駕不幸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我們那立法院諸公也不知道在幹啥的,大概忙於喬工程的利益,還是什麼其他的有的沒的,竟然都不知道現今那酒駕的法律刑責都罰得太輕了,根本無有三小嚇阻作用,那為何不趕快修法呢?

筆者在2012的06月23日於本站就有「<社會議論>中華民國政府治理台灣無能,何止對酒駕束手無策!(2012/06/23)」這樣一篇,其中對酒駕者的法律罰責就有這樣的構思,「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請問這些立法院的諸公們,類似立這種具有嚇阻作用的法律讀三次會很困難嗎?就是很奇怪,這立法院好像對這酒駕肇事都無動於衷的樣子,再說那監察院,這要怎麼說呢?根據西方先進的「分立互相制衡」之政府體制,那監察院是不是要彈劾糾舉立法院的失職,為何立那種對酒駕不痛不癢的法律,也害了很多人因此被撞喪命或是受重傷害,當然在此論此事也只是說說自爽一下而已,中華民國的監察院本著五權憲法「相輔相成」的同流合污之精神,那有可能為酒駕立法之事彈劾糾舉立法院,在台灣的官場上這本來就不會發生的事,那酒駕肇事的事,應該還是會繼續,我們也只能祈求神佛庇佑,我們大家都能平安無事!

這就是我們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治理台灣之現況,可說是完全承襲中國官場那一套,這些在五權憲法之架構下為官的,包括民意機關,就是這樣地昏庸無能,那貪污腐敗就不用說了,就看這管理酒駕的立法,台灣中華民國的政府竟然如此縱容酒駕,何也?就是很難找到為什麼會這樣?你說那些酒駕者有行賄我們的國會議員嗎?這些立法委員諸公們因拿了酒駕者的賄賂才不敢重重地立法嗎?應該也不可能是這樣子,還是說我們立委諸公怕立法太嚴苛最後萬一自己也酒駕被抓,這時就可麻煩了,當然這都是揶揄之言,確實是不易找不出什麼可論證的理由,說那中華民國政府為何連這樣一樁酒駕的遏止都搞不定,真是讓人百思不解也!而這些握有立法權力的立院諸公們,立法如此縱容輕判酒駕肇事者之刑責,當是酒駕肇事的元兇!


(以下新聞轉載自Google新聞台視新聞報導,2012,09,17)
酒駕連撞5機車 2大學生飛70米亡 時速破百闖6紅燈 肇事男酒測0.53  猛力撞擊車頭全毀 有如戰車輾過

又傳出酒駕肇事,造成家庭破碎的不幸消息!宜蘭冬山鄉發生酒駕車禍,一台深色轎車,高速追撞五輛正在等紅燈的機車。
其中兩名大學生當場被撞飛,送醫不治。
其中林姓大學生是家中獨子,另一名高姓同學還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休學想報考公務人員。
現在兩人不幸喪生,讓家屬悲痛萬分。
五台機車停在路口等紅綠燈,沒料到後頭突然有台深色轎車,以時速破百的速度撞上來,五台機車,五名騎士 ,有兩人當場被撞飛,衝擊力道之大,嚇壞現場所有人。
16號凌晨,一群學生吃完宵夜在路口停等紅燈,沒想到被酒駕的成姓男子高速衝撞。
停在最左邊的林姓與高姓大學生,連人帶車飛到70公尺遠。
送醫後已經回天乏術。
家屬得知消息,只有震驚悲慟,難以言語。
死亡的林姓大學生是家中單傳,另一位高姓同學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休學想報考公務人員,如今都不幸去世。
車禍當時,肇事的成姓駕駛,自知闖大禍,偷偷摸摸下車,警方對他進行酒測,赫然發現酒測值高達0。
53 駕駛雖然懊悔,但還是得依照公共危險罪以及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交保後還無法鼓起勇氣,到死者靈前上香致歉。
萬惡酒駕,這次斷送的是兩條年輕的無辜性命。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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