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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9 01:45:35| 人氣3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反貪防貪肅貪?馬敢建立這樣的制度嗎?(201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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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笑死人了,唉!這種形同虛設的廉政署,據說今年7月20日廉政署成立滿週年,而中華民國政府公家機關到處都是貪污舞弊,在過去這樣一年也沒聽說廉政署查出什麼貪污舞弊之案,竟然在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爆索賄貪污這個時刻,還敢這樣大張旗鼓說要辦全民路跑之類的活動,顯然這廉政署都沒有絲毫一點點自我反省,還是說感覺不好意思,怠忽職守,要不是陳啟祥爆料給壹週刊,恐怕這林益世還會繼續索賄貪污,同時再繼續升官,如今此事已東窗事發,這廉政署應該負起政治責任,至少廉政署署長是不是要下台呢?這監察院是不是要彈劾一下廉政署呢?當然是沒有,我們那無能的馬總統看似一副面容憔悴,竟然找一大堆無關的官員開那什麼廉政會報,以表示對林益世痛心,然後呢?請問馬有任何的具體有效作為嗎?在林益世案這當下,可說是民氣可用,竟然一點兒作為也沒有,說馬是無心於反貪防貪肅貪,看起來應該也不是這樣子,所以,馬的執政在反貪防貪肅貪這樁,又再次讓我們領教馬執政的無能,筆者在此也就不囉唆,直接提一些制度反貪防貪肅貪,而且看衰馬就是無能建立類似這樣的制度,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公家機關的貪污舞弊應該是馬清廉執政這塊招牌的敗絮其中,不是嗎?

反貪防貪肅貪,一切就是靠制度來,所以事情很簡單而且會有效,首先是這樣,這種制度筆者在本站也提過好幾次,現在我們政府在各級公家機關都設有政風處,立法院等民意機關應該也有,國營事業也有,若沒有那就趕快設立,而反貪防貪肅貪的制度就這樣,凡各級政風處其所屬管轄單位,若有貪污舞弊不是自己查出,而是被上一級或其他單位的政風處所查出,還是被爆料給媒體查出,則此負責的政風處算是失職,其刑責則與貪污者相同,舉例來說,這次林益世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被陳啟祥爆料而查出,那行政院的政風處負責的政風人員當負與林益世同樣的刑責,林益世若被判10年,那行政院負責的政風人員也要判10年,而那監察院竟然也沒發現,所以那些負責的監委是不是也要負起失職的刑責呢?就是建立這麼簡單的制度,保證中華民國政府公家機關絕對是世界上最清廉,馬敢建立這樣的制度嗎?當然是不敢,就這樣硬撐一下,等幾天過後,媒體不再報導也就沒事啦!

再來,反貪防貪肅貪的第二招,還什麼只追回貪污之不法所得,應該要追加罰款貪污不法所得的500倍,貪污一萬元,就是罰款500萬,例如這次林益世貪污6300萬,除了追回這6300萬之外,林益世還要繳交罰款6300萬的500倍等於313億,這種罰款應該是相當合理,馬總統不是這樣說嗎?林益世索賄貪污,損害國家形象,讓整個執政團隊蒙羞,這不這樣空口說白話口說無憑,馬當然要立下這樣的制度,向貪污者索取賠款,如此就可以提高貪污者之經濟制裁,這跟賭博一樣,貪污失手的賠率這麼高,保證沒人敢貪,如這次林益世要賠罰款313億,應該要沒收其全部財產可能還不夠,這個罰款500倍應該是很有嚇阻力,因為有些貪污者根本就不怕關,貪個幾千萬或幾億關個幾年出來又是一尾活龍,不是嗎?所以,一定要罰款,當然也有貪污者不怕被關也不怕罰錢,那反貪防貪肅貪的第三招,就是鞭刑,看貪污的金額多少而定幾鞭,像林益世這樣應該至少100鞭吧!馬敢建立類似這樣的制度反貪防貪肅貪嗎?當然不會,所以,馬的一切什麼反貪防貪肅貪的開會宣示,大家看一看,聽一聽就好,一笑置之可也,不要太認真就是了!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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