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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6 14:22:18|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會議論>扁案,乃社會「法治」改革事件也。(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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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前總統卸任之後,因涉嫌洗錢案,貪污案,國務機要費等,被押,真的很像我們的警方在辦案,據說有時候我們的警方抓到要犯時會把很多案子都要此要犯認了,反正都已經是重犯了,再多認幾個案又何妨?扁就這樣被羈押至今,還會不會這樣繼續被關下去,乃不得而知,看來此一可能性相當高,就繼續再觀察下去了,而扁家的大大小小,也是這樣涉案其中,應該都已經列為被告了,尤其是扁總統已出嫁的女兒,就為了被限制出境而幾近歇斯底里的發飆,也獲得很多人的同情,但也有人會這樣認為,住豪宅是你家在住,就這樣鬧一鬧搞悲情,馬上就可以解除境管,請問有那麼多涉案人,其悲情淒慘之情況,當有過之而無不及,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耍一耍,馬上獲得法律的寬恕呢?當然是不可以,所以,陳幸妤女士也只好攜子要南遷高雄去了,也為小孩子入學之問題,諸如此類的一大堆扁家的社會事件,一直風波不斷,也不知要到何時可以了,看樣子是無了之時,這也我們的司法辦案的一慣陋習,民間常有司法案件一拖就是辦了幾十年都有的,就不知為何一個案子可以辦這麼久?大概是等送紅包吧!

 

在扁案,一些扁的死忠支持者,也只能無奈地拿著旗子搖阿搖的到處抗議,而民進黨和一些深綠的人士,也不知在幹什麼,聲援扁的說法總是如此地反覆不定,若即若離的,一下又要救扁,一下又是司法人權的,看來也全都是政治考量,扁總統現在應該很後悔吧!想當年搞這些錢,還不是也為了民進黨的選舉和支持深綠的活動,如今成為階下囚,昔日同志誰管你當年是如何分配「糖果」給他們的,黨內政敵有的應該恨不得扁總統您就這樣關到永遠好了,搞不好還會這樣想的,當年得勢之時作威作福,不可一世,而今安在?這也給在政壇上有權有勢的一些大政客們一個警惕,雖然手握國家機器,享有生殺之權,若不按國家法律行事,喜歡搞些543的,就不要以為還在威權的年代,國法可大可小,在現今的台灣,扁總統您也不要怪特偵組,為何只查您這一任,因為這些檢調司法人員若不努力依法辦案,搞不好連自己都會被抓去關也不一定,就別說國家法律無情!

 

論扁案,說扁案,連高齡老母扁媽都要為之流淚出面,真的是情何以堪!這些總總,於情也是讓人不忍,但於理也是不得不然也,扁總統涉嫌搞了我們這麼多錢,沒被發現也就算了,現在東窗事發,我們的社會當然要想辦法要回來這些錢,但這邊也是有相當模糊的空間可論理,主要在於國家法律之不清楚,而全國之士,只知追扁案,或偵查,或談論,卻完全無視我們中華民國法律漏洞百出,都不知把箭頭指向立法院,反對者也只會說司法如何又如何?在三權分立的社會,行政和司法辦事,包括總統在內,也是要依立法院所立的法而行事,總統違法,司法濫權,也是要法辦的,不是這樣子嗎?而台灣的國法,竟然對總統的規範只有在憲法上說,總統在任內只有搞內亂和外患才算犯法,其他如果去殺人放火作姦犯科幹壞事,也不算犯法,我們的憲法不是這樣寫的嗎?請問現在有何理由違憲羈押陳前總統呢?還有扁嫂又不是公務人員,在法律上又何來貪污之名呢?唉!我們真的也只能說,扁總統不愧為台大法律系的高才生,一定有深入研究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法律,一定也看出你中華民國的法律將對他莫可奈何,除非現在的政府也是違法行政,不然依法論法,扁總統何來有犯法之實?你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寫得很清楚說總統不能如何如何用公家的錢嗎?當然沒有寫得很清楚,所以扁總統在任內要如何花錢,既然立法院已通過預算,那真的就是隨扁總統要如何了?一切為總統之職權也,現在來追殺扁總統任內如何花錢,是不是也涉及司法干涉了行政權呢?扁總統為何不學現在的馬總統按鈴控告司法?

 

筆者雖不是研究法律者,但法律也是要合理,也就是在邏輯上不能互相矛盾,其實現在真的要論扁總統在任內是否有犯法,大概就是這兩個項有可能成立,一、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卻涉嫌不悍衛中華民國,還支持獨派之類的,獨派之主張乃言論之自由,說中華民國不存在也可以,但身為中華民國的總統就是不能這樣呼應之。二、涉嫌搞島內省籍族群對抗。這兩項看來是有些像外患和內亂的違法行為,為何檢調司法不追查這兩項呢?但也可能會於法無據,除非扁總統也收了老共的錢,為老共在台灣搞島內的族群鬥爭,不然外患和內亂的違法行為也是很難判定,總而言之,這樣說來說去,扁之案,乃我們台灣的社會困境,而我們台灣社會能不能因扁案而更上一層樓,還是說就在原地打轉,真的是狀況不明,看來應該是後者,整個社會只知追殺扁總統是否有洗錢,阿說也奇怪,從以前到現在搞錢的政客那麼多,怎麼只追殺扁一人?而另一些人也只知道要救扁,阿說實在的扁有啥好救的,跟很多政客一樣,搞了我們這麼多錢,住豪宅,搞的錢又不還回來?這就是我們現在的台灣社會,一切不論道理的,其實扁案也只是突顯出我的社會之法律漏洞百出,再加上政府都不依法辦事,立法院也不努力修法,看樣子扁案應該會無完無了,以現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之不清楚,很多都是可大可小的,也就是人治太多,完全無法「法治」,扁案也只是個個案,國家法治之不彰,任何人都無可倖免,扁案應該是整個社會要共同面對的「法治」改革之事件也!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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