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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16:58:56| 人氣845|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會議論>民粹當道,范蘭欽逆我者亡!(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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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何許人也,網路上存在的「人」也,不是這樣子嗎?在網路上,這是一個虛擬的世界,很多網友在網路上可有很多的名字,可有很多的身份,也可以有很多的范蘭欽,就是不知道誰是誰,那天有人高興也可以說「我就是范蘭欽的老爸」,這跟在實體上也有些類似,在台灣的戶口名簿去查一查,名字叫李登輝的也不是只有李前總統一位,這種現象在實體上已有,更何況是在網路上這種虛擬的世界,在網路上的我可能會有很多個,也有可能很多人都用同樣的名稱,那天高興自稱是林志玲姊姊,也無妨,所以,這次范蘭欽的案例,筆者認為這又是一場社會民粹的審判,而那些泛綠色的政客們,當然又是再一次地抓到此一機會鼓動民粹,唉!這些口口聲聲只會講「愛台灣」的,真的都沒有新的招數嗎?就只會用這一招,該換換新招數了。

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社會嗎?看了范蘭欽這事件,還真的是讓人不敢領教,我們台灣的自由民主,只要遇到民粹,就是變成這樣子,還什麼言論自由,在網路上自稱為高級外省人,這有什麼可以大聲小怪的,這跟自稱為高級猛男,或自稱為台灣的賓拉登,有何兩樣的,這跟有沒有愛台灣,還是說有沒有傷害台灣人的情感,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干的事,不是嗎?范蘭欽又沒有指名道姓說誰是「台巴子」,這本來就是個人對這社會的觀點,這跟我們常會稱中國那邊的人為「阿六仔」一樣,有什麼可以如此鼓動民粹的,或有人說范蘭欽的背後乃郭冠英,身為國家的公務人員,不能如此詆譭台灣為「鬼島」,這也真的都是在玩鼓動民粹的事,在網路上,發表的這些言論乃是范蘭欽發表的,又不是郭冠英,請問跟郭冠英有何干?還真的是台灣新的白色恐怖時代,所有的公務人員都要「思想忠貞」,這些泛綠的政客們,當自我反省反省,你們正在製造另一種箝制言論自由的社會。

而我們現在執政的馬政府,每每遇到這種民粹的事,什麼道理都不說了,還什麼依法行政,就這樣要懲處郭冠英,馬政府至少也去翻翻你中華民國的法律,看看有沒有訂這樣的一條法律說,政府的公務人員不能匿名,或用其他的名號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更何況說台灣怎樣又怎樣的社會現象,也未涉及國家機密,竟然馬政府也隨著那些泛綠的民粹在起舞,都不依法律規定在行政,這跟要求政務官不能擁有綠卡或櫻花卡,還是楓葉卡一樣,中華民國的法律又沒規定政務官不能擁有這些什麼卡的,憑什麼要政務官放棄這些卡,這就是我們現今台灣社會的民粹,什麼事就鼓動民粹,把國家法律睬在腳下,以後乾脆民粹治國好了,還什麼鬼島,台灣就是民粹社會,集體暴力的野蠻社會。

國家社會的長治久安,其進步之關鍵,乃在於「法治」之建立,這也是筆者在本站「知識終結者」的一貫主張,而這也是台灣社會演進的一種趨勢,建立法治的社會,其實也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那立法院的各委員諸公們,就是要努力一點,法律就是一種社會運作的「遊戲規則」,訂得太嚴苛,則寸步難行,定得太鬆散則無法可依照行事,有法律跟沒法律是一樣,如今都已經是網路的時期代,在網路上的種種規範,請好好立法,就如現在寫部落格,或是在網上發表文章,如果沒有用真名,還是說用匿稱,到底要遵行什麼「遊戲規則」,至少事先都有清楚的規範,免得像現在事後才來用民粹追責任,范蘭欽的主人,何其無辜也,就這樣變成鼓動民粹之下的祭品。

台長: 阿舍仔

什麼都沒有
郭冠英是國家駐多倫多的代表,工作是要替台灣做宣傳,請問這樣的宣傳,還適任嗎?
社會總有個起碼的自我規範,法律有規定不能賣國嗎?有規定總統不能貪污嗎?有規定不能偷看別人洗澡嗎?
現在大家在說的是要把郭冠英革職,他不適任不是很明顯嗎?有說要把他吊起來燒嗎?有人有他的偏激言論,那是他的言論自由,他們自然要為他們的言論負責,為什麼郭冠英不用,
郭冠英當然有他的言論自由,但是因為他是高級的外省人,就不用為自已的言論負責嗎?
這麼一個狂人,敢做不敢當,還想躲在民粹的背後操弄族群,這種人可以當多倫多的代表嗎?
台灣人路上隨便抓一個人,也沒有這麼低級沒水準的
2009-03-21 01:46:08
版主回應
郭冠英是郭冠英,范蘭欽是范蘭欽,不可混為一談。
若今日在網路上的文章發表,很清楚署名郭冠英,那身為公務員發表這種文章,確實是不妥,也許要依公務員什麼法的處置,就看看律怎麼說,只是在網路上暑署名是范蘭欽,跟郭冠英有何干?

自稱為什麼高級外省人,這是言論自由,也有人自稱台客的,這有什麼可以大驚小怪的,我們的社會蠻奇怪的!
2009-03-22 18:30:18
平凡外省人
有高級的可能就有低級的
有上流應該也會有下流
法律沒規定可以賣國
軍人也沒被規定可以殺未審判的嫌犯
而且范蘭欽只是個假名
郭冠英也沒承認一切是自己所為
所以郭的言論有人支持就可以
有人支持民不民粹不重要
只要是下班後寫的東西就是思想自由的時刻
有沒有祖國無所謂
但是混為一談是非不明
日子就好過?
2009-03-22 18:21:27
版主回應
這位兄台
你也可以自稱台灣賓拉登
沒有關係
在本台是倡導言論自由之處
自稱平凡外省人是多麼地謙卑
2009-03-23 19:36:58
都是臺灣人
郭冠英已經承認他就是范蘭欽
2009-03-23 13:17:00
版主回應
他承認,
就該接受公務人員的法律所懲處。
2009-03-23 19:31:48
什麼都沒有
你是雙重標準喔,罪証確著,只要郭冠英只要不認自已是范藍欽,就是言論自由,認了就要接受公務人員懲處
那你為什麼要阿扁認罪,法律又沒有規定總統不能貪污,阿扁也不認罪,就算是証據可以堆一座山,只要阿扁不認就沒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台灣是厚臉皮可以橫著走的天堂
2009-03-24 00:03:28
版主回應
郭冠英若不認范蘭欽
你拿他也沒辦法
但現今郭冠英已經認范藍欽
這就好比一家公司的員工在外暱名批評自己的公司
後來自己也承認
那公司當然要處置
這跟扁總統的事情不一樣
不可相提並論也
2009-03-25 08:22:34
大快人心
這位兄台的言論實在有過之

何謂匿名不承認,就是所謂合法言論自由

若今日匿名就合法,則社會必大亂

犯人的做風是否隱密,不在是否決定執法的範圍內吧

抱著苟且的心態枉顧法律,終究會被繩之以法

如今真是大快人心
2009-04-26 09:52:31
白色恐怖 我怕藍色恐怖
何況藍綠哪能相提

一個雙重國籍案

就可以在藍人操作下快速煙消雲散

一個319槍擊案

可以在藍人精神錯亂後

無意義的查道現在

沒學過彈道學,李博士也說了

對自己肚子開槍都不一定準

如此造成社會幾年的動盪不安



另一個則是大選後

狂喊選舉無效

查票查票

多麼愚蠢又可笑

結果

不查還好

票越查

反而是越多...

可笑...

此次事件哪個顏色喊的我想心知肚明

此為歷史上的大笑話

另...


隨便一個您最愛的中國大陸的共產黨的鄉長

貪污的也比前元首多

不信請自行查閱\\\
2009-04-26 09:58:4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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