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5-14 13:13:24| 人氣17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貼 總統攜出機密文件 張顯耀:違法最高處五年徒刑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中華民國的檢調關門算了,政權都輪替了,還不敢查案,以後以外包的方式把案子給香港廉政公署或新加坡的去查,不然這些貪瀆政客何時才有現世報?


總統攜出機密文件 張顯耀:違法最高處五年徒刑
【中時電子報黃筱筠/台北報導】 2008.05.14

 媒體報導巴紐外交弊案傳出後,陳水扁總統請第一局將外交機密文件,全數拷貝一份。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國防外交立委張顯耀表示,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機密文件影印後,銷毀有一定程序,不得私自銷毀,玉山官邸不是總統辦公處所,也不得帶到玉山官邸銷毀,若總統府未依法定程序辦理,這種行為涉及不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媒體報導,準備交接的陳水扁總統、副總統呂秀蓮,不忙著交接事宜卻趕忙將機密搬走或是銷毀,尤其是巴紐案傳出後,陳水扁總統指示第一局局長葉維銓將扁任內所有邦交或是非邦交的機密文件,全部拷貝一份。

 張顯耀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國家機密應根據機密等級分別管制,歸檔、持有、保管及複製機密都有規定,機密未經解密也不得銷毀;除絕對機密不可複製,複製其餘機密應依一定程序,若陳水扁總統交辦要求複製,僅能做為總統依法行使職權的參考。

 他說,影印的機密文件不得攜離總統府,更不得私自銷毀,玉山官邸不是總統辦公處所,不得帶到玉山官邸銷毀。若總統府未依法定程定程序辦理,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必要時下午將邀總統府政風處長與葉維銓到黨團說明事實。

 至於媒體也報導,總統、副總統、秘書長與副秘書長辦公室到目前為止,未歸檔任何一件重要機密文件,但辦公室卻收拾一空,他感到很詫異,公務人員依法應辦公到二十日政權交接結束,不能在二十日前就「人去樓空」,讓人感覺這件事「不太尋常」,是否跟巴紐案有關,希望承辦的台北地檢署要注意案情發展,交接前夕沒有理由做這些處置,檢調要更積極調查偵辦。

台長: 大雄 °♫-* 和睦
人氣(172)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 台 灣   |
此分類下一篇:沒破案弊案列表
此分類上一篇:寧可相信有鬼,也不相信陳水扁那張嘴。

Q
祖宗100代都查.
看看這些王八政客到底污了老佰姓多少錢.
綠的籃的一起查.不查檢調絕子絕孫.
2008-05-17 21:41:27
版主回應
   這位 ......也別太激動了。

   向上查五代左右,
   差不多已經到滿清末年啦!
   藍的,已經查到同盟會了;
   而綠的 ...蛋都還不見一個!
2008-05-19 13:02: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