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荷立點名來回答『生命中,對你最重要的是甚麼』這個問題*。
這果然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此我拖了很久,不知該如何下筆。
我第一個想到的答案是「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其實初時浮現腦海的確實是家人、朋友甚至老師。
但是,再認真地思考。嗯,好吧,其實是「愛」。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除了愛之外,主詞,受詞都是「我」。
所以,應該是「愛自己」囉。
我想,其實大部份的人,潛意識、下意識,或是意識裡就是愛自己的吧。所以有自私自利,有小氣,甚至有貪污有爭名奪利一堆很負面的行為。
那麼,難道說起來,愛自己是一種不被認同的價值嗎?
我想不是吧。
只是怎麼樣才真的是「愛自己」?把所有(世俗所謂的)好處都往自己身上攬?在所愛的人面前爭寵?
在我開始我的「論點」之前,先容我岔題一下。
最近開始了一個質性研究supporting group 的聚會。這個聚會其實由來已久,由我的質性研究指導教授發起,每兩星期聚會一次,但一直是以比較學術的形式行動。我甚至是到了最近才知道原來它是一個supporting group的性質,之前我可是一直把它當成seminar,也就是研討會,大家輪流非正式發表或是分享研究,一起腦力激盪互相給予意見。暑期中其中一個成員發起並主張,將這個聚會「正名」--加入更多彼此支持的「元素」-- 之外,更找來專門諮商人員加入,使用「完形療法」*來作為我們團體的集會模式。(感謝奧黛立給我的翻譯,讓我立時豁然)。
初時我感受不到它的特別。但到第二次時,由於一位非常有經驗的治療師的帶領,我真切地去體會「此時此刻的我」這樣的觀念。其中一位參與者,在治療師的帶領下挖掘出心理的那一份少數族群在這個社會中努力奮鬥卻不一定被認同的火。她的火在那時那刻是如此深刻,讓身在場內的我也深深感受。
治療者接著先是引導她對每一個人說出「我值得,而你是….」,續到「我值得… XX」。這可以是名詞、或是句子。例如,「我值得得到平靜」,「我值得愛」等。
神奇的是,當她對我這麼說時,我有一股衝動想回說:『是的,你值得這一切,而我也是。』但同時,另一位參與者卻有了完全相反的回應。她說,『千萬不要叫我這麼做。我無法說出「我值得」,因為,我一點也不值得。』
真的嗎。我想著。所有的「我不值得」其實應該是內心渴望「我值得」的一種反射吧?
嗯,回題了。
所以,我忽然領悟了一點點。愛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有人追求認同,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愛與被愛,有人追求需要或被需要...。其實都只是在找一種愛自己的方法。
可是,我想。
我們常常忘了。真。正。的。愛自己。
不是自戀式地愛自己。不是自以為是地愛自己。不是只顧自己權益地愛自己。
而是真正地去看清楚自己。
人總是有優點,有缺點。承認自己的缺點,學習去接受,去瞭解,去慢慢改變。承認自己的優點,學習去接受,去瞭解,去繼續保持。
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怎麼要求別人愛他,又怎麼有能力愛人?
真正愛自己的人,怎麼能夠做出傷害別人、傷害社會的事?我想,能夠真心地愛自己的人,應該是真正懂得「愛」的人。
所以,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也許,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課題,應該是,
愛自己。
註一
http://blog.yam.com/ilexholly
註二
中文介紹:
http://www.socialwork.com.hk/psychtheory/therapy/gestalt/gestalt.htm
英文介紹:
http://www.afn.org/~gest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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