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還有一次是在台北華納威秀旁的停車場內,因為日正當中,
不忍那台追隨我6年的老車停在中央的停車格讓烈日曝曬,
怕它老人家等等把它吸收一下午的太陽熱量釋放到我屁股上,
一方面也怕它老人家萬一熱昏頭了而罷工!因此我把它停在樹蔭下。
沒想到這樣也被開單!沒錯,在停車場內也會開罰單哦!
終於知道台北市為什麼那麼有錢了,除了人口有兩百多萬,
稅收不少外,額外收入也不少啊!台東花蓮的政府,你想有錢嗎?
多抓違規的啊!很多原住民都不戴安全帽兼不穿衣服在騎車的哦!
還有一次也是在華納威秀附近,那時是晚上,我的生日朋友請我吃飯,
因為晚上燈光昏暗,看到路邊一排停車中有一空位,就擠了進去!
吃完飯出來,天殺的,被塞了一張紅單(我該慶幸沒被吊走嗎?
不然又要多花一次計程車錢了)當場也是一頓飯在肚子裡瞬間變成大便!
心裡除了一個字外,別無其他!
一看地上,一個模糊的殘障標誌,原來是殘障位啊!挖咧,
我剛剛來的時候左右都是車,我哪看得到地上有這標誌啊?
而且那裡天色昏暗,沒啥燈,也看不清旁邊有個牌子寫的是殘障車位!
更別說是地上那個模糊的圖案了,唉,只能認了!
而且這個違規跟一般的亂停車不同哦,罰款更重,要1200元!
證明政府真的有重視殘障者哦!但好在的是這個過期未繳不加倍,
我就擺爛不繳,等我有錢再繳吧!反正不管過多久繳都是1200元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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