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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散

今天一整天,算是發現,腦袋裡其實無論如何都並不安靜的,只是懶散罷了!懶散到讓大多的念頭都很難抓住。 〔何必反目〕 如果是必須遠離彼此的兩個人,以原本對對方的了解,有必要用全然否定對方的方式,才能真的跨開腳步嗎?才能真的說服自己:離開對方是對的,反正他那麼討厭。是這樣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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