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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23:19:41| 人氣161| 回應1 | 上一篇

新生高架案 監院查無行政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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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


新生高架案 監院查無行政違失????

監委葉耀鵬、洪德旋今天提出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調查報告,指出此案「查無行政違失」,招標過程合乎法定程序,也沒有逾越行政裁量權。

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新生高架橋是危橋,北市府為維護橋梁安全性,公告招標,但因當時物價高漲,歷經5次流標,1次廢標,才於第7次順利發包,由於部分細項工程單價高於或低於現行市價,引起外界關注。

調查報告表示,經過7個月反覆查證,尚未發現有通謀圍標或洩漏底價的證據。葉耀鵬表示,台北市議會通過的新生高預算為新台幣16.2億元,新工處在議會通過的預算內,得依法編列歷次預算和底價,這屬行政裁量範疇。

葉耀鵬指出,新工處在第7次招標時,因為時程壓力,將招標預算一次足額調整至接近實際物價漲幅水準,造成外界「浮編預算」的質疑,卻沒有及時對外說清楚,導致損及政府形象。

葉耀鵬說,新生高架橋第6次招標原編預算10.68億元,第7次招標預算調高為13.9億元,增加幅度30.14%,如果把新生高調高預算的幅度和同時期類似工程相比較,96年到97年間,因為原物料高漲,當時像「社子大橋第一期工程」、「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CE03施工標」,預算增加幅度都高達8成,相較之下,新生高架案並非異常。

對新生高案部分細項工程價格被質疑高於市價,葉耀鵬指出,此案是採「總價決標」而非「單價決標」,細項單價高低不會影響決標價格,也不會增加公帑支出;再者,工程界實務上也可採用「截長補短」,如果沒有其他明顯事證,不宜據此認定有弊。

葉耀鵬表示,公務員也有人權,如果真的做得正、行得穩,要給一個公道。監察院調查新生高架案,認為過程合乎法定程序,沒有逾越行政裁量權,承辦人員沒有行政疏失,只是在公文書收發機制有瑕疵,讓外界產生誤解,應檢討改進。

不過,葉耀鵬說,監察院所做的是行政調查,不涉及法律刑事責任,如果公務員有洩漏底價、期約收賄等行為,當然應該受懲處,監委也不宜評論檢調的偵辦動作。1000412

新生高案 郝:感謝監委還清白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2日電)監察委員葉耀鵬調查北市府執行新生高招標案,認為沒有行政疏失。台北市長郝龍斌感謝監委調查還給市府員工公道與清白,並強調對前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的信任,沒有改變。

台北市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歷經5次流標,1次廢標,才於第7次順利發包,由於部分細項工程單價高於或低於現行市價,引起外界關注。監委經調查後認為此案「查無行政違失」,招標過程合乎法定程序,也沒有逾越行政裁量權。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轉述郝龍斌說法表示,監委的報告確認市府員工在新生高招標作業上沒有行政疏失,更沒有弊端。感謝監委詳細調查,還給員工公道與清白。

郝龍斌認為,雖然承辦檢察官要求北市府要有行政懲處,但監院的報告相信已說明一切,也洗刷員工的不白之冤,希望法官能參酌監委調查報告,還給負責任的公務員清白。


以前報紙都有報導過,司法單位調查也起訴了這個案子!((政風處調查報告外洩))證據確實現在怎會說沒事呢???
如果真的如監察院調查事屬實,那以前檢調單位/法院的法官)全部都是在造假作戲嗎????


台長: hot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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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子
官官相護,這是很正常的呃.
2012-02-03 21:10:1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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