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在肉體上捅開一個洞,或這爬至高處狠狠的摔碎,還是將藥丸丟進體內起個劇烈化學變化,才叫『我自殺了』。這些方式乍聽之下果真嚇人可怕,但若探究其精神本質卻無法構足堅絕和壯烈,它們單薄的只能稱上一時之快,並且十分男性化。
真實慘忍的殺戮,我倒覺得應該比較貼近於漫長又陰柔的刨割,而且是時時刻刻的重複上演。
像是定期的將夭折的愛情與過去的戀人提出來倒帶;惡狠狠的傷痛後,在企圖將回憶割除的那一刻,卻失手的切斷『熱情』那條靈魂,從此冷漠不已。與死去的某屍塊一同呼吸更腥味十足。
像是每日在電腦桌前啃食著不換油的黑心油炸物,然後一邊閱讀癌症低齡化與攀升率的健康新聞,一邊細數著因患癌過往的親友是否已達二位數字,這樣構成的自殺十足的堅決與慘忍,至少是一邊進行著死亡一邊知覺著死亡的篤實;總比憤恨的一蹬在身體墜落至二樓時才想起房內的狗還未晚餐,來的更細緻更精密些。
像是在生活穿著著不適合的情侶、不和尺碼的工作、不合身的友伴,裝扮的十分病態乖誕卻還天天不更換衣物的惡臭難聞;若是為著一雙亮麗的高跟鞋而模仿灰姑娘的姊姊們切除肥胖的腳指,可能都比穿著人生中這些最貼身的不適合來的更為人性更為理智。當有天在下著紅雨的午後,突然想脫除更換時,才發現歷時過久的布料已經黏著在皮膚上的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然後繼續將就穿著第二層腐爛的皮膚,不小心或許連同皮膚下的靈魂也一併侵蝕,之後完全異化成一個連自己都不知道的人生不知道的身份。這種環境與他者的慢性殺害、化學變化,應該比入胃的藥丸更加精明更加陰險歹毒吧?
因此若要追究最徹底最殘暴的自殺根本樣貌與精神性,應該是『活著』的自己所遭逢並存放的悲痛、沈重與難忍。這樣不僅可以活生生的痛楚著,然後一步步利索堅決的扼殺自己的情感、知覺乃至於詩性的靈魂;或者慢性的一塊一塊更換,直到你完全成為世界的期望與需要,原來是什麼也都一併忘記。
所以我說,其實跳樓服藥燒碳割腕吊樑的自殺方式,應該是最善待自己最和平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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