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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17:44:27| 人氣41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分享】重購退稅「5年內」因繼承移轉免追繳原退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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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的煩惱,請交給欣盟~~~~~

土地所有權人經核准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後, 於管制期間內死亡,繼承人因辦理繼承登記,是否會被追繳原退還之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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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 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再行移轉時, 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即重購退稅之土地會被列為管制案件,列管期間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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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處進一步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 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 如土地所有權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死亡, 其重購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時, 倘經查明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使用, 確實無出租❌或供營業情事❌者,可免追繳原退稅款; 但繼承人繼承土地後,在列管期間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時,仍會向繼承人追繳。

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提出喔😁

台長: 欣盟不動產

rijindoujin007
原裝進口日本藤素:http://www.tengsuboy.com/
2020-07-07 11:11:5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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