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顧名思義就是在一個叫聊齋的小書房裡寫怪力亂神的故事。就算沒仔細讀過,應該也都或多或少聽說過裡頭的故事。這本書被某些學者稱為「世界短篇小說之王」,感覺好像很屌,其實有點難讀。它是所謂的古典文言小說,不是四大奇書那種,一堆機八來機八去肏你肏我的白話文言語感,大概比較接近文藝青年會抱在懷中展示的那種廠牌XD。
「人只要一衰就會信鬼神」,我那個愛算命到無可救藥的朋友是這麼說的。不懷好意地想,其實驗證在蒲松齡身上也不為過。他19歲就參加考試,71歲才勉強貢於鄉,考上舉人,沒過五年,他就掛了。最酷的傳說是每次只要他進科場考試,室內立刻湧進無數妖魔鬼怪,鬧得他無法考試,原因是希望他完成《聊齋志異》。
《聊齋志異》完成時也沒有大賣賺大錢,因為還是想考功名的蒲松齡堅持不肯出版。好友李漁(寫了《肉圃團》那個)說破了嘴想買也沒買到,只好百無聊賴地為這經典寫了序詞。
蒲松齡一生倒楣,老婆當然也好不到哪去。19歲的他娶了15歲的劉孺人,一輩子窮困到底也算ROCKER。履試不中當不了大官、寫的書沒人看(死掉了還不准子孫拿出去賣,標準文藝青年?)、補習班又要倒不倒的……,可是他們卻一直好好地生活在一起。
蒲松齡那首寫給老婆的情詩〈語內〉說:「還沒有得到富貴成就卻已經先年老,沒有辦法報答妳的一路相隨的情感讓我羞愧」。已經夠感人了吧,他老婆面對老公榮華富貴的期待卻只是說:「我們的兒子孫子都是讀書人,有衣服穿、東西吃,老天對我們也太好了一點,我們哪世修來的福氣啊,怎麼還有別的奢求」。如果閃光是用來形容熱力情侶檔,我想蒲氏夫妻他們兩個應該是核爆彈了。
就類似,如果我家附近的小七店員要追求我,我想那一定就是所謂的真愛。因為他總是看到我最不堪入目的形象──蓬頭垢面、披頭散髮、精神恍惚、衣衫不整(咦?)、穿著破爛、算術很差……
《聊齋志異》除了怪力亂神之外,也寫各式各樣的愛情故事,「癡且不諱」,是他自己說的。要說的是「癡」,談戀愛這件事,本身就是「癡」吧。就像是Sheldon說的,愛情真是人類最無聊的行為了。明明很無聊卻無法自拔,這不是一件很妙的事嗎?
我是一直讀到〈黃九郎〉,才有了「這傢伙搞什麼啊」的感覺。那麼多愛情方式當然不能獨缺同性戀,不過怎麼會是這樣啊(雖然這是個人觀點啦XD)?
簡單來說,十五、六歲的黃九郎是個可愛要人命的狐妖,被叫做何子蕭的書生看上。交朋友的過程裡何先生一路就是想把他給拐上床,動作也dirty說話也dirty,人家還是處男耶,當然很害羞,雖然最後還是被弄上床開心去。故事裡寫他們動作來往的那些細節,書生老是想要摸摸手親親臉,男孩害羞又生氣的模樣,我想根本就是BL漫畫劇本的前身吧。
蒲松齡本身在這篇故事上看來是「反同的」。書生跟狐妖欲仙欲死最後還真的掛了,不論弄死他的是狐妖本身還是男同這件事,總之他一命嗚呼。我是不討厭蒲老先生啦,但到這裡開始讓我想起「真愛聯盟事件」。
蒲老先生在故事裡安排了書生「改造自新」的機會,就是讓他的靈魂附於另一個身體重新生活,娶了黃九郎的表妹,黃九郎美好與迷人還被當成「終結武器」送去迷惑、搞死仇家。黃九郎跟書生家都各自榮華富貴過快樂生活。(讓人大幸的是,至少他沒有胡言亂語說男同情感是一種病,就這個CASE來說,我們頂多把書生當雙性戀XD)
如果要選擇反同故事,我想二話不說這篇一定會入選吧。蒲松齡甚至在後記裡「笑著數落」了男同戀情一番──「男女居室,為夫婦之大倫,燥溼互通,乃陰陽之正竅。迎風待月,尚有蕩檢之譏;斷袖分桃,難免掩鼻之醜」。
還非常好心地替我們擔心起:「彼黑松林戎馬頓來,固相安矣;設黃龍府潮水忽至,何以禦之」,字面上是說,漆黑森林裡讓彼此馬兒亂竄,也許還沒什麼事;但假如黃龍府裡的潮水忽然湧起,要怎麼解決?(當然是在講小雞雞跟小花花的事啊…菸)(不得不說這老傢伙寫性器官的意象實在非常有創意啊──漁篙、華池、蠻洞、黃鱣……,都讓人興奮了,哈)
如果是現在,我們說不定有機會可以拍拍蒲老先生的肩膀,跟他坐下來當面聊聊,這些他替我們擔心的事,其實根本微不足道。可惜他已經掛了,我們沒辦法跟他討論各式情欲觀,沒辦法介紹橡膠保險套、KY、愛滋防治、跨性別戀愛……等。
蒲松齡至少寫了一個故事,表達他對待男同們的看法,讓我們得以有機會討論;而明明還活著,那些眾多自以為的道德護衛者,卻偏執地假裝看不到、聽不見,連坐下來討論、發聲都機會都沒有。我們難道會因為月亮的光芒比不上太陽,不具熱度,而否認月亮的存在嗎?而現在被否認的,是一個個活生生,懷抱著愛卻被仇恨的男生女生。
談戀愛,與另一個人一起生活,不只是迷戀身體那麼簡單而已,還包括思想、行為、溝通、以及那個「癡」。與老婆牽手走過半世紀,寫了四十年聊齋故事的蒲松齡,明白那個「癡」,所以《聊齋志異》裡相信各式各樣情感方式的發生,不管那是不是蒲松齡本身可以接受的樣子。他願意寫下來,接受或批判,但從不否認其真實存在。
一個人當然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是言論自由的珍貴。可以反對同性戀,就像有人也反對婚姻制度、反對一夫一妻、反對異男的大肚子XD……就算是同性戀也都會彼此看不慣各自的生活方式。
我們可以不用試著去愛對方,但請不要用大數法則,或其它什麼絕對權利的壓迫方式,去威脅另一群人的生存,抹除他們的存在,假裝沒事。
從來都不會沒事的,就算再少數,都是活生生的。會痛會笑,會無助會不知所措。會愛,會被傷害,會恨。會心碎,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