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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12:10:38| 人氣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遇車禍應保存相關證據 以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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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車禍應保存相關證據 以利訴訟
發生車禍應保持現場情況,並一定要先報警和你投保某家保險公司相關人員來現場了解情形,不能私下和解,免得日後麻煩.
假設與車禍被害人沒有和解,只有由法院來判定誰是肇事責任來負責
所以建議你先妥善保存車禍相關證據,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談話紀錄表、警繪交通事故現場圖、應訊筆錄、現場照片或現場監視錄影等書面資料,此外包括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醫院鑑定報告等資料,也應妥善保存,以備後續官司使用,或盡早詢問專業律師,針對個案情形研判。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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