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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1 06:31:30| 人氣1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美麗島事件」到連馬胡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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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麗島事件」到連馬胡勾結

◎王景弘

三十年前,黨外人士在高雄集會,慶祝國際人權節,因秩序失控,蔣經國政府藉機大舉逮捕反對運動領袖,造成台灣民主運動史上最具里程碑意義的「美麗島事件」。撫今追昔,黨外領袖為爭民主、顧台灣被加的罪名,對照當前「連馬」與胡錦濤勾結,出賣台灣的「共識」,更令人髮指。

當年叛亂證據 竟是向中買鰻苗

國民黨戒嚴統治當局,以「叛亂罪」起訴八名「主犯」,證據只有兩項:第一,商人洪誌良供稱,立法委員黃信介提供資金,託他在日本從中國進口鰻苗到台灣養殖,再轉銷日本;第二,被告有人不堪疲勞訊問,承認與美國的「台獨組織」有接觸。

用這些違法取得的供詞,檢察官羅織被告企圖以暴力推翻政府,涉嫌可判死刑的「叛亂」罪名。所幸美國政府施壓,國會、人權及宗教組織嚴加批判,蔣經國被迫「讓步」,向美方「保證」被告不會被判死刑,並同意軍事法庭公開審判,開放國際媒體及人權團體旁聽。

結果,軍事法庭仍以禁不起檢驗的「證據」,判決被告有罪。這樣以莫須有罪名處理集會脫序案的政治獄,受國際輿論譴責,但有一幫「反共愛國」青年,指罵黨外為暴徒,購買「共匪」鰻苗是叛亂,對民主運動喊打喊殺。

這些「反共愛國」青年,有人正是當前統治台灣,一意孤行,執行「胡連」共識,禁止以國旗歡迎「陳匪」,搞一中市場、接受併吞,把「中華民國」淪為中國一區,與「共匪」簽什麼MOU不讓人民知道,不讓國會過問的國民黨外來權貴。

向中國購買鰻苗是「叛亂罪」,這些要消滅「中華民國」、出賣台灣主權的行為又該當何罪?

蔣經國政府設「苦肉計」,以叛亂罪對付反對黨領袖,企圖把反對運動趕盡殺絕,卻人算不如天算,反輸一城:軍法公開審判變成政治論壇,反對運動藉機公開討論台灣前途,並挑戰流亡政府的合法性,在政治上大翻盤。

蔣介石的流亡政府,以虛構的「法統」與「反攻復國」夢,趁冷戰機緣,把「中華民國」神化為「國家」和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但這個神話在一九七一年被趕出聯合國便迅速瓦解,到一九七九年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蔣經國統治台灣的合法性完全崩盤。

在戒嚴統治下,想找死或想坐牢,就去挑戰國民黨統治的合法性,或談台灣法律地位,但軍事法庭以叛亂罪審判美麗島事件,使這兩個議題公開搬上檯面,而且獲媒體廣泛報導,這是突破討論台灣前途之禁忌的重要分水嶺。

馬抱流亡心態 台灣恐被中併吞

經過長期的民主化,透過選舉和政黨輪替,兩黨政權統治台灣的合法性已告解決,但有關台灣法律地位問題,馬英九政權仍抱流亡政府心態,不能堅持主權在民的原則,致使台灣進入被中國併吞的危機。

台灣主權屬誰?它的國際法律地位如何?依最基本的國際條約規定,日本只宣佈放棄台、澎主權,未說明讓渡給任何國家,因此,台、澎法律地位未定是最明確的答案。其他包括主權歸台灣人民、歸「中華民國」、歸「中國」、歸「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屬政治論述或主張,未必符合事實,也未必獲國際承認。

一九八○年,美國國會眾議員李奇(Jim Leach)對台灣地位提出一項至今仍適用的分析,他說,在國際政治上,有人視台灣為獨立國家,有人把它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而它自己及很少數的人把它當作是「全中國」政府的所在地。其實這三種看法都不對。

李奇說,台灣不能視為國家,如果它的政府拒絕接受這種地位;它也不能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如果台灣的政府與人民不接受北京的主張;台灣當局不能繼續主張它是全中國的政府,除非中國人民及世界上大部分人民贊同它的主張。

李登輝執政末期和陳水扁的民進黨政府,均宣示「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主權國家,與中國「一邊一國」,但尚未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承認,馬英九這些國民黨權貴第二代復辟執政,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自稱中國一區、執行胡連共識,走向台灣「政府」願受中國併吞,「中華民國」被消滅的絕境。

從這個角度看,馬英九政府因為齋藤正樹提及「台灣地位未定」而加以抵制,更顯出其降中賣台的心態。台灣法律地位的論述,對台灣人民最有利的是國際間承認主權屬台灣人民,台灣是與中國無關的獨立國家,其次是被認為地位未定,最壞的是被承認主權歸 「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馬英九主張台灣主權屬「中華民國」,但又不明確把「中華民國」定位為領土只限於台澎的獨立國家,反而接受一中原則,自己矮化為中國一個區,這是想以移花接木的欺騙手法出賣台灣。

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代,蔣家政權怕其合法性被質疑,不願承認台灣地位未定,也不敢主張「一邊一國」的政治現實,其心態可議,卻不難理解。

台灣地位未定論 小蔣次佳選擇

但即使如此,蔣經國政府仍以台灣地位未定論作為次佳選擇。一九八二年美、中發表「八一七公報」,蔣經國政府同時公開雷根的「六項保證」,其中第六項簡化為美國「對台灣主權的立場未變」,而未提美國立場為何,但據擬定保證的助理國務卿何志立(John Holdridge)的記述,雷根保證的正式版本是「美國不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美國以戰勝國領袖,主導對日和約;日本則以戰敗國簽署和約,這兩個最了解和約規定的當事國,都不承認台灣主權歸中國,也即保留國際社會保障台灣安全的法理根據,但馬英九卻站在中國一邊,加以排斥。

比起馬英九公然背叛國家,出賣台灣人民的重大利益,黃信介向中國買鰻苗算什麼「叛亂」?(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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