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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16:55:27| 人氣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岸司法互助 綠批助中追殺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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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司法互助 綠批助中追殺台商

台灣法院恐淪中國執行處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第三次江陳會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民進黨昨天強調,兩岸司法品質、制度與文化差異極大,依照協議內容,以及台商在中國投資的規模和衍生的糾紛,台灣的法院可能淪為中國法院追訴台商的「執行處」,形同幫助中國追殺台商。

民進黨昨召開中常會,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代表中國事務小組報告指出,中國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都不足,兩岸司法互助將帶來許多新的風險。

文書送達模式有矮化之虞

鄭文燦指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七點「送達文書」規定,使台灣淪為港澳一國兩制地位,協議明文「依照己方規定」送達司法文書,依國際司法互助規範,司法文書送達須經由外交單位(外館或辦事處),目前中國對港、澳採「法院對法院」的傳達,若中國「依己方規定」、以「法院對法院」模式對台灣進行送達,將跳過海基、海協兩會,使台灣淪為與港澳同等地位,這是一項重大缺失。

鄭文燦說,協議第十點「裁判認可」規定,是另項重大缺失,是在協助中國追殺台商,因協議規定,「雙方在不違反公序良俗之下,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與仲裁判斷」。

鄭文燦指出,中國法官素質極差,中國法院乃「地方主義」、「人治主義」掛帥,司法經常失去獨立性和公正性,台商遇到法律糾紛,往往淪為待宰羔羊,一旦執行這項協議,將使中國法院的判決在台灣也具有既判力,台灣法院必須承認中國法院的判決,成為中國法院在台灣的「執行處」。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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