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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通過 馬須有棄綠卡證明

國籍法通過 馬須有棄綠卡證明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國籍法修正草案」,規範具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且在修正草案通過前已經就(到)職者,必須在一年內完成辦理放棄,並取得外國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否則將被免除職務。國民黨立委王進士關切馬英九總統綠卡...

新聞台: 國內外事 | 台長: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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