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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看過港劇法內情法外情的人
都對律師頭上的假髮印象深刻
小時 以為那是古早遙遠的傳統 只有在懷舊電視電影才看得到
但現在是真正坐在英國法庭 看著戴假髮的律師為被告辯護喔
老師在啟程前 一直警告大家 ”記得不要笑出來ㄚ”
大家都挺配合的 每個人都端莊嚴肅地坐好聽庭
我旁邊的同學還不小心睡著了...
英國原屬盎格魯薩克遜民族 這民族性格和頭腦都很單純
(不相信去銀行辦一次事情就會點頭如搗蒜)
他們早在十一世紀前 最原始的審判方式是...
如果嫌疑犯不認罪 就拿他的手在火上烤
為什麼要烤手呢 因為他們相信
如果他是清白的 手就不會被燒著(真的很單純吧)
當然大部分的人是沒辦法通過這種考驗的
所以都還是認罪比較乾脆了
直到西元1066年 諾曼人征服英國 帶來一套法國制度
大家也知道 中古世紀的法國人 就是儀式複雜典雅
吃的穿的用的都講究得有夠眼花撩亂
所以那時候開始 才有法官的”法袍” 律師的”律袍”
也才開始發展一大堆的開庭順序 不是烤個火就能解決的
現在你進去英國法庭 法官背後牆上掛著代表法庭威嚴的徽章
上面寫著就是法文
而律師的”律袍” 後面你會看到一條黑色小帶子飄ㄚ飄
並非作衣服的人忘記裁剪 那也是有歷史的
古早以前 被告坐在律師後面
他如果覺得律師講得不夠 就會拉拉那條帶子
意思就是說 ”講太少了 如果我被認定有罪 你就給我小心點喔.....”
然後律師就要很乖的 摸著鼻子繼續站起來想多些話來辯護
錢也不能讓他太好賺的
這傳統當然已經不存在了
但是那條小帶子還是讓他飄ㄚ飄 也挺可愛的
不過要說明的是 英國律師分兩種:Solicitor & Barrister
前者是為訴狀律師 當事人只能和這種律師聯繫
透過訴狀律師 去請來Barrister出庭 是為出庭律師
兩種律師的職責大不相同 不能撈過界
雖然現在有爭議說 這樣實在是剝削當事人 想改變制度
因為要負擔的律師費實在是一層又一層
然目前這樣的層層關係 還是沒有太大的變動
而只有Barrister 即出庭律師 才會帶假髮和律袍
古早前法官穿法袍戴假髮是因為 不要讓當事人認出
以免被人”蓋布袋”
後來 法官律師都戴起金色的假髮 穿起黑色的法袍律袍
而穿上那些飄來飛去的衣服 你就不再代表個人了
代表的是這個司法程序的一環
從而顯示出法庭儀式的莊嚴 與強調司法的公正性
流傳到現在 有個最大的優點
就是讓被告和家屬 在一片嘈雜的人群中
可以抬頭尋覓
有假髮的就是律師 有什麼意見要溝通馬上就逮到人
不用引頸企盼 脖子歪了還找不到
無法想像自己戴假髮的心魚 當然我也沒那個機會戴啦
純粹沒營養的想像 Let it be~~~
PS1 圖為莎士比亞的故鄉Stratford upon Avon
ps2 謝謝正義的分享 我都快忘了這篇一年前的故事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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