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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7 23:22:11| 人氣6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法庭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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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出國前在網路上買了一台翻譯機,非常不幸的碰上了賣家詐騙

回國後,因為不想讓壞人消遙法外,所以特地去警察局備案,但心想這筆錢應該就是消失了~~~

 

沒想到,經過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後,彰化地檢署打電話來說,找到這位賣家了,並且請我去開庭說明

 

~要去法庭ㄟ,天啊!人生中的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後一次),雖然沒有做壞事,但還是有點小緊張,哈哈哈~~~

 

那天我非常意外的準時,下午220分開庭,我一早就出門,要搭12:48分的火車,我11:30就已經在月台等車了,搭上我用十隻手指頭就可以數得出來的搭乘次數的火車,非常優閒的過了一站一站。

 

這時候的我腦袋還空空的,只顧著觀察對面的女生,我想坐我對面的女生應該是個大二或大三生,妝很濃,又有很重的台味,穿著極短的高腰牛仔連身裙(就是蕭亞軒穿的那種拉),加上一雙至少8公分的厚底高跟鞋,配上很多疤痕的腿,還有整路都停不了的長舌,這個女生真是一點氣質都沒有。

 

到了員林後,去跟雄師的舊同事借摩托車,我同事說,出了火車站往南走就會看到員林雄獅,讓我想起,那天書記官打電話說,地檢署就在出了火車站後往北走大概15分鐘就會看到,我心想,我是超級路痴ㄟ,東南西北我根本分不清楚阿~~~真該帶指南針出門的!! 總之~~~秉持著地球是圓的,台灣是一個島的原則,往前就對了!!!

 

站在火車站前的十字路口,思考了一下,到底是左邊還是右邊呢?? 要不要問隔壁的歐巴桑呢? …………..猶豫了三分鐘後,一抬頭,雄獅的招牌居然就在對面,幸好剛剛沒有問人,不然又丟臉了!!呵呵~~

 

進到雄獅,最令人期待的一刻又來了~~

「哇!你怎麼變這麼瘦阿~~~

果不其然,又聽到令人熟悉的稱讚~真是太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跟舊同事聊了一會兒後,帶著同事畫的地圖出發囉~~

(明明就是同一條路往反方向走就會到了,我同事還是堅持畫地圖給我,不知道該說她太好心還是太了解我?!)

 

下午2:10抵達「彰化地方法院」,門牌號碼240

跟我抄的地址是一樣的,可是地檢署怎麼變成地方法院了呢? 我想應該是一樣的吧!!所以我就走進地方法院的法警室詢問要在哪邊開庭?

法警先生:你有沒有傳單? 

:沒有阿

法警先生:那你怎麼知道要來?

:有人打電話叫我來的阿

(此時心中閃過一個念頭,不會是被耍了吧~~)

法警先生:那你知道是誰叫你來的嗎?

:某某書記官

法警先生:那是在隔壁的地檢署喔,不是這裡

:……………………………………

道謝後,火速離開那個地方,真是太丟臉拉~~~~可惡!!地址明明是240號的,居然在隔壁,太烏龍了!

 

到了地檢署的法警室,又非常開心的直接衝進去詢問要在哪邊開庭,結果被很客氣的請出去ORZ

原來要透過窗口處理,不能直接進入法警室,阿~~~~~~~~~~我還連闖兩間法警室,難怪地方法院的法警全都在看我,天阿天啊!!真的很丟臉ㄟ

 

總之,在經過熱心的替代役的幫忙後,我終於找到我的案子的偵查庭

!在偵查庭外面有一排椅子,當我坐在那邊的時候不自覺緊張了起來,那邊的人還真多ㄟ,不知道大家都是為什麼原因出現在這裡。

我想,坐在我左邊的左邊的左邊的小姐,應該就是那個賣家吧~

看到她,看到我的感覺,似乎有點坐立不安,我心想,她等下會不會衝過來跟我說要私下和解,然後了結這個案子,還是等下她會不會繞人來扁我?

所幸~這些都沒有發生………….

 

偵查庭超過2:20才開始,正確的時間因為我太緊張,所以忘記看了~

 

法警叫著我的名字跟賣家的名字,然後把我們一起請進偵查庭

偵查庭有點小,感覺很像電視上看到的法庭縮小版,偵查庭裡有檢察官、書記官、法警,還有我跟被告。

(書記官長得超像我朝陽的同學,如果不是早知道書記官的名字,我可能會半路認親喔)

 

進去後,檢察官先核對我們的資料,簡單來說就是把身分證上的資料都唸一次問你對不對,只要回答對就可以了,然後檢察官就會反問你,你的出生年月日、地址、身分證號碼,然後你就要詳細說出來。幸好檢察官先問賣家,不然我這麼緊張根本弄不清楚程序。

然後檢察官會問我們有沒有親戚關係? (是因為怕親戚關係會有利害關係嗎??)

反正我跟那位賣家一定是沒有關係的拉~~~~!!

 

然後,我就要簽一張「本人所言屬實……」的證人條例,好cool!!!好像電影演的那樣,要做證前都要摸著聖經先發誓~~~不過輪到自己做的時候,真的好緊張ㄟ!!!簽完後,還要照著上面的條文唸一遍,我想是因為偵查庭會全程錄音,但是卻不會錄影,所以才要我用唸的吧。

 

在唸的時候,聲音跟手都在抖ㄟ!!明明沒做壞事,卻緊張得好像做了什麼一樣,真是太恐怖了,那個地方雖然簡陋,但卻還滿嚴肅的,讓人有著莫名的緊張感。

相反的,賣家卻表現得很老神在在,感覺她好像很常來ㄟ~~~

 

做完了這些程序後,檢察官就問我事發的過程,然後在一旁的書記官就要非常快速的把我說的話打成文字記錄下來,所以我講了一小段,就要停一下,然後檢察官就會問,然後呢? 我就要接下去講

基本上我講的,都跟之前在警察局做的筆錄是一樣的,我想檢察官應該也事先看過了吧!總之斷斷續續的把過程講完後~~

 

檢察官就直接問賣家,同不同意陳小姐剛剛陳述的過程

 

賣家:同意!

 

檢察官接著問賣家,你是不是從頭到尾都沒有持有翻譯機這樣商品?

 

賣家:!

 

(聽到賣家這麼豪邁的承認,還真有點被嚇到,居然是從一開始就存心騙我!!真是太可惡了)

 

後來,檢察官以詐欺罪名把那個賣家移送,而賣家在當場還了3千元給我,並告知剩餘的款項會再匯款退還給我,這樣我跟賣家就算和解了,而賣家可以和解為由要求緩刑,不然詐欺罪可是要坐牢的。

 

總之,這件事情我算沒有損失,錢也非常順利的拿回來了,真是太開心了,果然,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留不住。

 

這次的體驗真是特別,有些人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法庭,雖然我有幸能去參與,但我也希望這是人生中唯一一次,哈哈哈哈哈。

 

 

2009.06.11 shih

 

台長: 蘇了了& 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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