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9/1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秘書長 蔣世中 醫師
Q1、 克流感為何要納入健保給付?
ANS:秋冬第二波H1N1新型流感疫情,預期將有大量病患,早期服
用抗病毒藥劑將可避免感染致造成嚴重併發症,爰將克流感納入
健保給付,於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即可用藥,以增加民眾取得藥物
之可近性,及時獲得醫療服務。
Q2、 是否有就醫科別之限制?
ANS:已取消就醫科別限制。
【藥物篇】
Q3、 健保給付克流感之用藥條件?
ANS:
(1) 限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且檢驗A型流感病毒抗原陽性之病患使
用。應於症狀發生之48小時內開始使用,連續五天。該藥品由院
所自行向藥商購買,並依給付規定使用後向健保局申請給付。
有關類流感病例通報定義如下(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 突然發病,有發病(耳溫≧38℃)及呼吸道症狀;
.. 具有肌肉酸痛、頭痛、極度倦怠感其中一種症狀;
.. 需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2) 如有流感併發重症初期症狀者,因無快篩試劑可用或快篩結果為陰性之病患,凡符合下列危險徵兆之一者,可向健保局申報,由公務預算支應。
.. 呼吸急促 (運動中或是休息狀態時)
.. 呼吸困難
.. 發紺 (缺氧)
.. 血痰
.. 胸痛
.. 意識改變
.. 低血壓
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
克流感藥品給付規定網址: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drug_detail.asp?Bulletin_ID=1052&menu=3&menu_id=58&IsHistory=0
「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劑」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網址: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5&menu_id=&
webdata_id=3066&WD_ID。
Q4、 小於13歲兒童之用藥方式?
ANS:13歲以下兒童,劑量需照體重調整如下:
體重 每次用藥劑量
≦15公斤 30 mg
>15~23公斤 45 mg
>23~40公斤 60 mg
>40公斤 75 mg
Q5、 健保給付用藥與疾管局之公費藥劑用藥條件有何不同?
ANS:健保給付用藥的目的主要在於輕症治療-由醫療機構提供病患即時治療。
疾管局儲備之公費藥劑的目的主要在於防疫-於疫苗到位前,圍堵疫情的擴散及延緩疫情之爆發,由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簡稱公費藥劑配置點)依制定之用藥對象給藥,或於H1N1新型流感防疫使用。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與各縣市衛生局簽約的醫療院所,目前全國約有325家,其藥劑使用對象為:
.. 流感併發重症
H5N1流感調查病例
注意事項:
(一) 以上公費用藥對象皆需通報疾管局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及流感抗病毒藥劑管理資訊系統。
(二) 如果病患為輕症、類流感病患,應依健保局克流感給付規定(經流感快速檢驗A型陽性結果)給予健保用藥;如為流感重症病患,應通報並給予疾管局公費用藥。
(三) 申請健保用藥給付者,不得使用配置於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之公費藥劑,亦不需回報至流感抗病毒藥劑管理資訊系統。
(四) 另疾管局之公費藥劑之使用對象除上開對象外,另有H5N1流感預防性用藥部分,及H1N1新型流感群聚事件由傳染病醫療網區指揮官同意專案用藥部分,由疾管局分局、衛生局庫存之藥劑支應(於系統備註欄註明OO專案或OO群聚事件)。
Q6、 克流感藥劑如何購買?
ANS:請與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洽詢。
Q7、 莫拉克颱風災區收容民眾用藥條件?
ANS:收置於收容之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即由醫師就地進行流感快速檢驗診斷後給予流感抗病毒藥劑;如無法即時取得流感快速檢驗試劑,得由醫師判斷後,逕提供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前揭公費藥劑由疾管局分局、衛生局庫存之藥劑支應(於疾管局流感抗病毒藥劑系統備註欄註明莫拉克颱風災區病患);如為申請健保給付用藥者,不應使用公費藥劑。
【篩檢試劑篇】
Q8、 流感快速篩檢試劑操作人員是否限定醫檢師?
ANS:依據醫事檢驗師法如需出具檢驗報告,則需由醫檢師依據醫囑親自檢驗後出具報告。但流感快速篩檢試劑之操作,依據醫師法屬醫療業務之一,因此醫師亦可親自執行。
如有疑問,可再洽詢衛生署醫事處。
Q9、 執行快速篩檢時之個人防護裝備?
ANS:依據疾管局H1N1新型流感臨床治療指引(第一版)第一部分3.感染控制措施:當近距離接觸或照護病人,或對病人進行鼻腔拭子採檢(nasal swab)、鼻腔沖洗(nasal wash)、喉頭拭子或鼻咽拭子採檢(throat swab, nasopharyngeal swab)時,若預期過程中有接觸或噴濺到病人分泌物之風險,除佩戴外科口罩外,可視身體可能暴露之範圍及業務執行現況,搭配使用手套、隔離衣或護目裝備(如:護目鏡或面罩)。(網址:http://flu.cdc.gov.tw/ct.asp?xItem=10531&ctNode=856&mp=150)
Q10、 流感快速篩檢試劑何處購買?
ANS:有關快篩試劑廠商,建議可至衛生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網站查詢(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查詢條件:醫療器材主分類-C免疫學及微生物學裝置、醫療器材次分類-C3330流行性感冒病毒血清試劑或逕以關鍵字(如流行性感冒)查詢。
如有疑問,可再洽詢衛生署藥政處。
Q11、 流感快速檢驗結果如為陰性是否給付?
ANS: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劑」
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網址: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5&menu_id=
&webdata_id=3066&WD_ID),凡具健保身分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求診病患,經醫師評估需檢驗者,無論何種檢驗結果皆可向健保局申請給付。惟依據健保局藥品給付規定,檢驗結果為A型流感者,始可給藥並申請克流感給付。
Q12、 流感快速檢驗結果如為弱陽性是否給付?
ANS:考量目前國內H1N1新型流感病例每週近1萬2千人,其病毒分離率已逾9成,且檢驗試劑之敏感性有其限制性,因此檢驗呈陽性反應(包含弱陽性)則應即時給藥。
【群聚感染篇】
Q13、 凡群聚感染中,一人診斷H1N1感染者,該群體不待檢驗即應及早投予抗病毒藥劑治療,其群聚感染如何認定,給藥方式?
ANS:現行H1N1群聚感染事件均經區指揮官研判後,立即投予公費藥劑,由衛生局或本局分局支應所需藥劑,不由健保局代辦。
Q14、 病患確定症狀就診投藥,其家人是否可給藥?
ANS:目前並不鼓勵預防性用藥,故若確診病患家人無症狀則不建議給藥。
【其他篇】
Q15、 如將公費藥劑誤用於健保用藥,如何處理?
ANS:應將誤用數量回補給疾管局,詳情請洽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