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鈴!
「唔~又天亮了呀?怎麼那麼快?我才剛睡不是嗎?」
「安!妳還不快一點!妳哥哥都要去上學了,妳還在摸!動作快一點!不要害你哥陪妳一起遲到啦!」
「喔~」
這就是我每天早上起床的情形。明明我都比我哥早睡呀!但,永遠都比他晚起床。我想他上輩子八成是貓吧?!因為他是一個標準的夜貓子!
哈哈!我的邏輯很怪吧?!管他的,我高興就好。如果太在意別人的想法,那一輩子都不會快樂的。所以我還是照我的想法想就好了,不需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
對了!忘了說我的名子了,我叫做何羽安。是一個國中生。我哥,何玄夜,他是高中生。大我兩歲而已。
「哥,不好意思讓你久等了。」
我哥伸手過來摸摸我的頭,露出笑容對我說:「沒差啦!不差這幾分鐘。」哈哈,我哥對我真的很好。
到了學校。唉~又是一天無聊的日子。去學校對我根本沒有意義嘛!老師敎的那些我八百年前就會了!別懷疑,我是天才學生。我可以直接和我哥讀同一所學校,但是我不想那麼早出社會。所以才選擇按部就班!
「嗨!安。」
「嗨!雯。」
白琳雯,和我很有緣,從小學同班到現在。但我和她一點也不熟,只是路上遇到會打招呼而已。在這個學校裡,我沒有任何一位『很好』的朋友。每個朋友都只是點頭之交,沒甚麼交情。
因為……
「何羽安!妳又在睡!每天來學校一直睡一直睡!妳把學校當甚麼啦?妳家臥房?還是妳家別墅?還是……」
沒錯!我就是一來學校就睡。所以沒有甚麼朋友。沒辦法,不來學校不能拿到畢業證書!為了我的畢業證書,我很『勉強』的來學校聽課!
而這個一開口就罵的人,是我的班導!老實說……我並不知道她叫啥。我只知道她很吵而已。
「呵~如果學校是我家別墅我不就爽死了?可以賺錢兼度假。」
「妳……」
「老師,不要每天只會說一樣的話好嗎?煩死了!有不會的問題可以叫我起床問我,這種小事我不在意啦!好啦,我想妳應該是沒有問題,所以……晚安!」我倒頭就睡。因為……晚上,我可是很忙的!
好不容易等到晚上,和我哥一起去『我們』的店─不平凡。不平凡是我和我哥在我國一時一起開的店。是一家PUB,採用的是會員制。不是會員請勿進入!就算花在多錢,不是會員就不准進來就對了!
你們一定在想,這怎麼會賺錢呢?哈哈!我告訴你們好了,這家店,讓我和我哥賺進大把大把的鈔票呢!
因為這裡所有的會員都是我和我哥精心挑選的!只有兩千個名額而以。進來時還要先經過警衛的檢查,然後再用會員卡刷門才能進來。所以不是會員的只能在外乾瞪眼啦。
但是呢……會員不是固定的。只要超過兩個月沒來,那很抱歉,會員資格被下一位取代。還有,最低消費經額是……一千元!
之前和我哥就有先開過一家PUB了。很有名,但,很爛!被一些人鬧場搞到很爛。剛開始還好,可以說是有口皆碑。很多人慕名而來。只是後來常被鬧場,所以關掉了。
如果不是有上一家先打頭陣,不然不平凡也不會為我們賺那麼多錢了!還得感謝那些鬧場的人,間接造成不平凡的名氣!
「安!快一點!換妳了。」
「嗯。我知道了。」
森,是調酒師兼我的樂團吉他手。他也是,除了我哥,唯一一個讓我肯打開心房的人。和他相處,很快樂。簡單來說,我很喜歡森。
我是不平凡裡的駐唱,我有一個樂團叫雷鳴。因為雷不響不驚人,一響則一鳴驚人!我就是抱著這個期望的。
每一次收店時間都再凌晨一點,因為在晚我可真的不用去學校了。每次收店都是森送我回去。因為哥哥他要留下來整理。森是哥哥的好麻吉!所以我哥很放心。
然而……今天,森突然對我宣判死刑!
「安,我告訴妳喔……我有女朋友了耶!她是我班上的班花喔。她還……」
接下來,我只聽見我心碎的聲音。我還沒發芽的愛情,就這樣被他一句話判了死刑。他講了一路有關他女友的事。但,我一句也沒聽進去。我只知道,他很快樂、很幸福。我想,這樣就夠了。我只能在一旁祝福他了吧?我不打算告訴他,我對他的心意。因為能當朋友就夠了。
到家時,我想得很清楚了。
我露出淡淡的微笑對他說:「祝你幸福!」然後我用跑的進房裡。躲在棉被裡哭泣。
在那之後,我不再去不平凡了。我在學校也不睡覺了。現在的我很專心的上課!連班導都被我嚇了一跳。
「何羽安!妳……妳竟然沒有在睡覺?我的天呀!是要下紅雨了嗎?」
「喂!沒禮貌!甚麼下紅雨呀?本小姐決定以後上課不在睡覺也不行喔?莫名奇妙耶!」
「真的嗎?那太好了!以後我們一定可以相處得很愉快!我相信……」
她最後還是講了一堆廢話!我很乖,沒有睡著喔!因為……我直接塞耳塞!避免我可愛的小耳朵被她虐待!
自從不睡覺之後,每節下課都有人來問我問題!沒辦法……我是天才嘛!我和雯也是因為功課上的事成為很要好的朋友了!
我們簡直是無話不說呢!我們連經期、內衣品牌、內衣大小、欣賞的人、討厭的人……等一堆東西都可以講!從這可知,我們真的很要好!
終於讓我等到我最愛的放學時間了。呵呵~可以見到他了耶!先說好,我可不是發花痴喔!因為……
「安,走吧!冥湟學長在等妳呢!讓他等太久不好吧?」雯在旁一直催促我!好像是她要去見男朋友一樣。
「喔!我馬上來!」
我怎麼和湟認識的呢?呵呵~這個過程很挺尷尬的!
是有一次在午休吃飯時,我和雯習慣去屋頂吃。因為那裡視野廣大,加上我喜歡看天空,所以我們吃飯都在那吃。
有一次在那邊靠著欄杆吃飯,突然手滑,我親愛的便當就這樣掉下去了!掉下去就算了,還好死不死的掉在某位學長的身上!
哇靠!我怎麼那麼倒楣?!便當沒了就算了,還K到一位學長!我立刻和雯衝下去向那位無辜的學長道歉。而那位學長很好心,沒和我們計較。反而還感謝我們讓他有理由請假回家。
那個學長,就是湟!在那之後,他向我要了即時通、手機號碼、家裡電話。由於那次事件,我對他感到很抱歉,所以我就告訴他啦!
後來我才知道,那次他不和我計較是因為他喜歡我很久,想追我!管他的,反正他有能力就來追呀~本小姐可是不好追的呢!
他追我追了三年,整整三年耶!嚇到我了!他的毅力還真堅定呀。只要天氣變冷他立刻傳簡訊給我。而,情人節、聖誕節、我的生日、雯的生日、我哥的生日……等,只要是聯想得到的節慶他一定會出現。
就因為他這樣的舉動,讓我對他心動,所以我們才交往的。但交往以後,他的熱情不但沒減弱,反而更強了。每天最少都要四通電話。早上、中午、晚上、睡前。如果遇到其他大日子更誇張。
但是,我卻很享受。起碼我知道……他是在乎我、愛我,才會這樣做的。如果不在乎不愛我,他可以不要那麼麻煩的。
現在的我,很幸福很快樂!有一位知心朋友,還有一位很愛我的男朋友。如果……那次森沒講那一句話,或許現在的我還是一樣沒有好朋友吧?
呵呵,我現在只想對森說:「森,真的很謝謝你!雖然我不知道你現在過得如何。但托你的福,我很快樂!請原諒我擅自離開樂團,不再去不平凡了。真的很謝謝你!但也真的很對不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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