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承收諾言。§
我得說個故事。
男孩,女孩D,女孩L。
這是老舊的愛情鬧劇,傳說中的三角習題。
但並非是《死亡筆記本》,當然男孩也不是夜神月;而我也不是死神路克,我可比祂帥得太多了!
D與L是無話不說的好麻吉,L喜歡男孩,D也知道,但男孩喜歡D,對L的態度只是朋友。
有天,L對男孩表白,但男孩婉拒了,因為他真的只把L當作朋友一般。
於是,在某個月色皎潔的夜晚,D與男孩在一起了,隔天,L黯然的消失。
然後,D與男孩日日如膠似漆,互以老公老婆相稱。
某日,D在MSN上遇到我,跟我喜滋滋說著男孩對她多好又多好,傳了張她戴著戒指的照片給我看;又說著男孩為了他們倆的未來作著什麼樣子的規劃,並以期許女孩給他兩年的時間兌換承諾。
“哦?兩年喔?”我帶著驚訝的字句回著,但螢幕前的我卻暗自冷笑。
規劃的內容,對以男孩的條件,廿年都還不一定能達成,何況兩年!
“為什麼妳會這麼相信他一定做得到?”我問著。
“因為我愛他!”她回著。
“......”我無言。
的確!這樣的理由是足以說服人的!
但我仍不死心,一再的勸說D,想當然爾是各執己見的針鋒相對,只差沒翻臉了。
“哎喲,你幹嘛對他有成見咧?”她緩著頰。
“......那好吧,我得去把我的眼鏡給洗乾淨了!”我無奈的回著。
“為什麼要洗眼鏡啊?”她問。
“拭目以待囉!”我回著。
《由來只聽新人笑,幾人聞得舊人哭?》
當D與男孩沉浸在名為幸福的泉源中,他們可曾想過,在無數個夜晚裡,L獨自一人的舔舐著傷口?
又可曾想過,這段感情,是由L退出,承讓給了D,予她與他幸福?
我知道嗎?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像得到。
但,我有錯。
我一開始陷入了客觀,不以主觀的立場去表達。
我忘了,D與我的個性有個雷同之處--拗執。
這種個性,說穿了,就是那傳說中的‘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典型。
於是我後來省悟到,這大概就是‘忠言逆耳’的最佳寫照。
於是,我採取了漠然,選擇了‘言教,不如身教!’。
三個月後,L出現了。
她以雷霆萬鈞(?)之勢介入了D與男孩之間,一如在平靜湖面中,擲下一粒石子般,激起一迴又一迴的漣漪。
然後,D在MSN上跟我訴說著情況,然後,我一一的為其分析。
我說盡了L與男孩的好話,表示這只是朋友之間的聯絡而已,要D別想太多。
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D鑽牛角尖的症狀很嚴重,如果我照實以答,造成的結果並非我所想見的,但轉念一想,我如此的欺騙D,是不是會造就成將來她埋怨我何不早說?
我掙扎著,但我這又是何苦來哉?
我本身就是個局外者,何苦跳入泥沼淌渾水?
我只是,不想看到D難過而已。
因為我喜歡D,但,並非那種曖昧的喜歡,只是單純的喜歡這個朋友而已。
D之於我,就有如魏徵之於唐太宗,她就好比我面前的一面審視之鏡,讓我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優缺良劣,進而改進。
有友若斯,夫復何求?
其間,D與男孩因為許多事情而吵架,只要一吵,D就以異常激烈的手段來脅迫著男孩,最終都是男孩屈服女孩,雙雙流著眼淚彼此道歉了事。
我心想,糟了!
在愛情中,眼淚的性質是亦正亦邪的,好比一把雙面刃。
幸福的眼淚,自然可以為這段愛情加分,回憶起還可漾起微笑;但哀傷的眼淚,卻僅僅只有扣分一途。
然後,D與男孩分手了,男孩又跟另外一個女孩在一起,卻不是L。
“他竟然對著另一個女生說請她嫁給他!”她在MSN上打著,由她句末的驚嘆號可以感受到,她在打字的同時,牙是咬著的。
“嗯。”我淡淡的回應。
我還能說什麼?
什麼也不能!
有人說:我相信語言是有力量的。所以說的話都將要負責,是你賦予語言力量的,責任,當然是你來扛。
我從不輕易給承諾,不管是什麼事情。
給了承諾就等於必需完成。
〝中肯〞--是我給予此段文字的感想。
我不認識男孩,也不認識L,關於他們的這些個種種,我都是由D那邊所獲得的。
而也因為我不認識他們,所以不會對他們帶有一絲任何的主觀印象,完完全全是就事論事。
其間我也問過了不少朋友、同事,所有人給我的答案都與我並無二致,完全一樣。
故而,這是最趨於客觀的,同時也是最殘酷的事實。
.
.
.
.
.
.
突然,我想起了我曾經答應過妳一件事情,N。
也許妳將當時的我那句話,當成是過場的場面話,妳不當一回事。
但我,卻是如石輾心般的難受與在意。
那是篇稿債,我欠妳的。
但我,卻已不知該怎樣還了!
告訴我,該怎麼還好嗎? N。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