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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10:29:42| 人氣2,5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翻修省府舊教育廳 民團憂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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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志/霧峰報導〕霧峰區公所旁的前省政府教育廳建築,過去曾短暫做為「省府大樓」,深具歷史意義,因土地使用分區屬停車場,加上市政府近來爭取到內政部補助,計畫對建物進行翻修,霧峰多個民間團體擔心遭到破壞、剷平而召開座談會,希望市府重視該建物歷史價值,共創保留和翻修雙贏。

台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秘書長吳東明說,位於霧峰區公所旁的舊教育廳大樓,是省政府疏遷路徑上的第一棟省府廳舍建築,民國四十五年省政府從台北遷出時,因南投中興新村尚未完工,曾短暫做為「省府大樓」,當時擔任省主席的嚴家淦還曾在此辦公。

吳東明表示,該建物後來由省府教育廳與衛生處合署辦公,直到衛生處遷往中興新村才歸教育廳使用,歷史價值不言可喻,在光復新村已登錄為台中市第一處文化景觀,省議會被指定為市定古蹟,中興新村原有省府廳舍建築也成為歷史建築時,保留舊教育廳建築更顯迫切。

盼儘速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

吳東明表示,因該處在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屬停車場,市府近來也爭取到經費準備翻修該處,擔心未妥善保存下遭破壞,因此邀請包括台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台中市屯區社區大學、中華民國霧峰文化創意協會和絲田水舌生態永續實業等團體,召開座談會商討對策。

參與團體希望市政府文化局儘速召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文化資產審議會議」,賦予舊教育廳建物明確的文化資產定位,讓建物活化利用可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促成建物保留和翻修雙贏,永續保留下去。

市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管理中心代理主任張祐創說,已接獲希望保留該處的陳情書,不過之前行文區公所,公所並不同意列為歷史建築或古蹟,將依文化資產審議程序進行認定,近期會先請專家前往勘查,若確認有價值,將會召開「文化資產審議會議」,決定是否列為歷史建築或古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1/today-center8.htm?Slots=TPhoto

台長: 相信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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