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8我人都在台北,好玩嘛!?我可以很老實說,不好玩!
為什麼?
我也很想問為什麼???
5.6年沒上台北,
這麼久上一次台北,居然是受到這樣的待遇!
你真夠了!
在你心中「表妹」比不上你「熱戀期的男朋友」!
算了,無所謂阿,反正你就是這樣,
看你朋友的報台,我也大概了解,
有誰,在自己表妹來家裡玩,還特地找男朋友來?
住一個晚上,沒關係,我可以不CARE!
住兩個晚上,你真夠了!
3天欸!
你自己都知道你第三天要去上班,
你自己說你前兩天到底是跟誰在一起?
我最後一天去找我朋友,
你發什麼脾氣?
你在自以為是什麼?
既然知道我們相處時間很短,還有本事找男朋友,
那就不要生氣阿!
反正,你想陪的人又不是我!
你對我很好啦!
我是知道
但是那只是在物質吧??
那幾天逛街,你自己說,我們說的話有多多???
我們說的話大概不到你跟你男朋友的一個小時多吧!
你說你對我不自私,對阿,你是很大方啊!
但是有錢又怎樣?
可以買到信任嗎??
可以買到感覺嘛!?
你有個男朋友,別人就沒有?
要我去你家可以,但是有必要這樣?
那我可以不可以把男朋友也帶到你家?
怎樣?
他沒工作,不帥,是床上功力強就讓你神魂顛倒?
還是甜言蜜語?真好笑,只有你男朋友會,其他人都不會!?
你傳給我簡訊的時候,
我真的只有覺得「好笑」!
原來你想用一句[對不起]就想了結所有的事情,
「感情會更好」,你在講給誰聽?
我們以前,沒有錢,感情好的跟什麼一樣?
什麼都好玩,而且都不用錢!
現在呢?
沒有錢,就什麼都沒有?
反正,你只把你身邊的人當玩具,不想玩就丟在一邊,
想玩就想弄到手,我看是這樣吧!
沒關係,你既然把「愛情」看的比「親情加友情」重,
那我就祝你幸福吧!我們之間只要留個表姊妹的名份就好了,
其他的就省省吧!
繼續你的熱戀期吧!
你真的變很多,以前的你到底在哪啊??
我們一前是不會無言的,
現在呢?
在面前都不見得可以講出話!
假如你真的要這樣,
還是說掰掰吧!
道不同,不相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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