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最難教,因為創意就是表現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意與巧思.因為前所未有,若是用教,學生容易錯失思考的機會,較無刺激新意的機會,若是能讓學生培養獨立思考與判斷的能力,雖然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卻能讓學生有練習面對問題的機會,或許在解決問題的同時,不用教,就自然而然出現創意.
課程內容:
1.品嚐愛心菜頭粿15分鐘.
2.單車環球路線規劃演練 15分鐘
3.講師實際經驗分享 70分鐘
4.課程討論 20分鐘
材料: 空白世界地圖乙張.,單車載得動的小筆電壹台,實際單車環遊世界的講師壹位.黑狼五號壹部.多倫多飛墨西哥單程機票2張557元美金(約台幣16710元)
課程價值:無價.
吃完純家庭製的菜頭粿,同學們開始在地圖上繪製自己夢想中的單車環遊世界路線.
因時間有限,只開放兩位同學分享自己的路線,
第一位M同學,計劃從中國開始經絲路進入中東與歐洲,再橫越美國接日本,再回到台灣.
第二位R同學. 他打算先從日本北海道開始,到福岡,坐船到韓國斧山,再到中國青島,印度,中東,北非,坐船到希臘,經北歐之後,從加拿大的溫哥華騎到南美洲.
綠色為圈圈原本規劃的路線,台灣,日本,經過美國南部避冬,春天從北歐開始騎,到土耳其,再到埃及,南非,紐澳,然後返台.
下圖為權宜實際執行路線,在台灣曾因美簽遭拒三次,日本之旅結束後,只好先改路線往紐澳,2010年1月初,由紐西蘭環南島啟程,再從墨爾開始騎澳洲東岸,(若先從澳洲北部開始,騎到墨爾本時將是南半球的冬天.)4月為澳洲秋季,我們往北騎,天氣反而越來越暖,南半球雖然進入冬季,但是進入南北迴歸線內,還是非常溫暖.
完成澳洲東岸4300公里的單車之旅,我們回到台灣,辦妥後續的簽證,2010年8月8日飛往加拿大的溫哥華,經過5300公里的騎乘,抵達多倫多,(註:加拿大首都為渥太華(Ottawa)).
正當我們在多倫多的機場櫃台check-in 完畢,準備飛往墨西哥市避冬.卻被美國駐多倫多的海關擋下,因為我們的班機預計在美國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機場轉機,但是,我們沒有C1的過境簽證,更別說B1/B2的旅遊簽證,由於美國已修改法令,沒有美簽的台灣居民,只要是在美國落地,就連十分鐘也不可以.更不用說是轉機,
我們被帶進了一個小房間,裡面多半是有色人種.
一位美國的警員在電腦裡查到了我們美簽被拒的紀錄,但是裡面並未註明原因.他問我們為什麼被拒簽?是罪犯嗎?曾被關在監獄嗎?
我們不是罪犯,也未曾被關在監獄,簽證官拒簽的說法是,因為我們的經濟約束力不足,
你的職業是什麼?
我告訴他,我是個作家,靜宜是位鋼琴老師,我們正在騎單車環遊世界,下個目的地是墨西哥,並非美國.我拿出了機票證明.
這位警察請示了上級,最終還是不准放行.他要求我們拍攝大頭照,按壓指紋,最後撕下我們行李上面的條碼,帶我們離開海關.我們又再度回到多倫多機場.
便宜機票上面註明了不可退費,這個被擋關的過程就像是一把無名的火,燒掉了價值約557元美金(約台幣16710元)的機票.
我暫停故事的結局,在這裡跟同學討論因應之道.這也是課程的一部份,事實上,這裡沒有標準答案,應變旅途中的狀況,就是一種人生最好的磨練,只要能解決問題就是最好的答案.
你也可以先想一下這個問題,若是你在異鄉被海關拒簽,進不了下一個國家的時候,你應該怎麼辦?
T同學回答得很好,我也把實際的處理情形跟大家分享.
我評估了兩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去多倫多市中心的美國使館再度辦理美簽.
預計多耗費兩個星期等候面試,可能再度被拒簽.
二.直飛墨西哥城.
只有加拿大航空出售直航墨西哥城的機票,但是票價貴的嚇人,一張隔天直飛墨西哥城的機票,超過一千塊美金(約台幣三萬元).若是比較三個月前訂的另一間航空公司的機票,兩個人557元美金(約台幣16710元).
既然直飛較為可行,只是不能價格無法接受,只要找到價格合適的航點即可,於是我前去尋問機場櫃台的服務人員,他們告訴我,West Jet 直飛坎昆,我再上網搜尋,一人要價約400美元,(台幣約12000元)
唯一缺點,原本要從墨西城的高原往海邊騎,改了路線就要從海邊騎上高原.最怕騎上坡靜宜,也決定更換路線應變.我向她承認是我粗心大意才造成這次的意外.但是她卻願意跟我一起承擔,從這個事件,我看到了她生命的成長.
於是我在六個小時內,找到應變的方法,並且訂好機票.隔天飛住墨西哥的坎昆.
事實上,擋關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無法面對這件事.你能面對困難,自然有機會想出辦法解決困難.
而且,上帝雖然關了一扇門,也為我們開了另一扇門.雖然改了路線,也讓我們平安在墨西哥旅行,甚至因此經歷更大的祝福.
重點提示:
過境簽證 (C)
一般而言,外籍人士(非美國公民)若要過境美國然後緊接著行程繼續前往某個國外目的地時,必須持有一個有效的過境(C)簽證。這項規定不包括那些可以以免簽證專案(VWP)過境美國的旅客,也不包括那些來自與美國有協定可以免持簽證赴美的國家之旅客。
如果旅客要求給予短暫停留的待遇是為了從事其他目的而非過境,例如探親訪友或觀光旅遊,就必須符合該目的簽證種類的資格,如B-2簽證。
空勤組員或船員以乘客的身份前往美國以加入船隻或飛機執勤,則需要過境簽證。
美國在台協會有時候會核發商務/觀光簽證(B-1/B-2)給要過境美國的申請人。B-1/B-2簽證可以用於短期洽商(B-1),旅遊/過境/就醫(B-2),或同時從事兩種目的(B-1/B-2)。
請注意: 之前的過境免簽證專案(TWOV)已於2003年8月2日中止實施。詳情請按這裏。
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2012/3/28
美國於2012年10月2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以下簡稱VWP)。根據VWP,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無需簽證。
VWP允許來自37個參與國[1]符合資格的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VWP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份,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身份。若符合VWP資格之旅客希望申請美簽,亦可選擇申辦。旅客欲以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若搭飛機或船),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
針對獲得核准的ESTA旅行許可,美國政府
收取$14美元的費用。有些第三方網站也提供ESTA資訊並代替免簽證計劃旅客提出ESTA申請,但這些網站並未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與美國政府無關,也
並非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如果網址不包含「.gov」,它就不是ESTA的官方網站。如要瀏覽ESTA官方網站
2014/3/25 資料更新, 資料來源: 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http://www.ait.org.tw/zh/vw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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