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認為「朋友」的定義是:每天一定要窩在一起,如果那天沒有見面,也要講半個鐘頭以上的電話;每天一定要更新自己的感情狀態,有任何生活變化任何活動都要彼此交代清楚。如果誰竟然交了男朋友卻默不作聲,那我們可能會面臨絕交的危機。
有活動沒相約的,不能算是朋友;有真話沒說明的,不能算是朋友。
因為定義得如此嚴苛,以至於後來很不習慣社會經驗豐富的老屁股們動不動就把「朋友」兩個字掛在嘴邊,說客戶也是朋友、競爭對手也是朋友,真是濫情到一個不行。
但我現在定義的朋友很寬鬆,只要是手機裡有電話號碼的,打電話過去會接聽的,facebook上會有回應的,都叫作朋友。只要沒展現出冷漠或敵意的人都是朋友沒錯。
我發現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是持續變動中的,有時候你並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對方的優點或好處,但也許有一天會突然驚覺,能和他當所謂的朋友真好,便忍不住想要多接近他、多聽聽他看看他,熱絡起來了。
但是「要不要當朋友?」這事情和「要不要在一起?」本質上是一樣的,並非單方面喜歡高興就好,總要對方也有意願才成。有些人為人處事可圈可點,但總有人不愛那一套行事作風,就不想與他當朋友,這是緣份的問題,無法強求。
那麼情人分手之後還要當朋友嗎?
很多年以前,我突然接到某位好友已經分手多年的前男友的電話,在非常客套地彼此寒暄之後,男人突然悲從中來失控地問我:「為什麼我們不能繼續當朋友?」他這話問得我一愣,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5年的感情也不是隨便談談的,為什麼談完之後要直接當陌生人呢?
後來我的朋友聽了,劈頭就對我說:「人家就是不想和他當朋友啊!」
我當然也明白事隔多年,他們都有各自的生活要過,空間上已經搭不上線,也有各自的考量,總之評析下來就是沒意願也沒條件繼續當朋友。但我想,沒意願還是主要的原因。
如果妳和某個男人已經分手並且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他還老在夜半三更傳他很寂寞的簡訊給妳,我想,任何女人都會沒意願到極點吧。
沒意願不代表有恨意所以不當朋友,沒意願就只是沒意願而已,不想多花精神和這個人交流下去,他身上的好處或壞處妳都不想沾到邊。
我作人一向秉持著「好來好去」的原則,若無不共戴天之仇,便無必要費力當敵人,但是對於某些舊情人並不想繼續當朋友,而那種感覺是:終於閃人了,痛快,絕對不想再沾到一點邊。
例如,分手時口出惡言的人。我自認是非常講裡的人,也是很願意讓步的人,若是有人對我這麼好的女人分手還說得出惡言,那很抱歉,同樣難聽的話我不會讓自己有機會再聽到第二遍。今後大家就天涯一方各自保重。
還有,交往期間滿口謊言的人。我自認是非常願意相信別人的人,尤其是非常不理性地相信情人,如果後來發現交往過程中聽到的盡是謊言,那表示這個人已經是非靠著謊言否則無法活下去的,自欺欺人到了極點的悲哀的人,實在沒有理由和他繼續當朋友。
以及,我從沒愛過的人。好吧,我承認,有些人妳是從頭到尾都沒愛過,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在某個很好的時機之下,突然和他在一起了,而在短暫地交往之後發現自己並不愛他因此分手了,爾後後悔和一位沒愛過的人在一起,比那沒從他身上得到愛的人感覺還要討厭,因此不想當朋友。很愧疚,但這愧疚也無法用友誼來補償。最重要的是,妳還有點良心,知道和他當朋友總是他吃虧得多,畢竟妳對他而言還是什麼都能讓、什麼都能付出的對象。
無緣當情人或可有緣當朋友,當情人時萬般皆不是的人,或許當朋友表現就很令人激賞,有時少了那一點牙癢癢的占有慾,反而能欣賞對方更多。
可年輕時就不屑和還愛著的人作朋友,如果女人心目中的感情是以金字塔表現珍貴程度,那愛情一定在金字塔頂端,我們一點也不想拿到「友誼」的安慰獎。不想拿安慰獎也不必逼著自己去拿,拿了之後安慰了對方愧疚的心,卻把自己推入萬丈深淵,那是何苦?
如果你問我分手之後還要不要當朋友?我會說,分手之後要不要繼續當朋友,不是單方面的選擇,也是要雙方都有意願才行得通。分手之後的戀人,唯一能選的就是交惡或者不交惡,至於能否繼續作為彼此往後生涯之中互相欣賞彼此此鼓勵的朋友,那是緣分,更是天意,不是你盡棄前嫌收斂愛慾就要得到的。
選擇繼續當朋友也不一定是心胸寬大,也可能是掛朋友的羊頭想賣情人的狗肉。
不選擇繼續當朋友也不一定是心胸狹窄,也可能是抱著很大的祝福,以一種,不介入也不影響的姿態,默默地祝福。
我覺得情人分手之後,最好的選擇也是能夠的選擇,就是不交惡,不口出惡言,背地裡不說壞話也不扯對方後腿,珍惜好的一面的他,就是珍惜自己過往的回憶、肯定自己過往的選擇。妳把從他身上得到的快樂珍惜著,它就會繼續發酵成為妳往後的幸福力。
想想當出濃情蜜意的激賞熱愛也不是假的,一到分手時刻翻臉不認人,傷害的不只是對方,也是自己過往的回憶。就算分手分得不好,也沒有必要給自己的人生畫個叉叉作為代價吧。要知道,畫個叉叉就是錯誤,就是沒得補救了。你真愛自己,就不要隨便給自己的人生畫叉叉,總要說,那是當初最好的決定,沒人希望後來是不好的。戀人分手,即使是因為劈腿導致的結果,過程誰也都是經歷過撕裂的痛苦,不然怎能分得了手?
不要交惡,能當朋友的,自然就會是朋友;不能當朋友的,自然會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妳看相愛的當下多麼珍貴,它可不看兩人的條件優劣,只看想要不想要。是「想要」的念頭,決定了兩個人的相愛,而不是條件決定,否則你分手之後條件也沒變得更差,有時還更好,為什麼對方連當朋友都沒意願呢?) 掛朋友的羊頭想賣情人狗肉的,友誼總難維持,到頭來破裂時,也許還要比第一次分手更不堪。
分手之後還要當朋友的最高境界,就是:即使我沒有得到他,我還是覺得,他是很棒的人,很值得,就算沒有得到他的愛,也願意….給他手機號碼、他打電話來時肯接,他人生在世種種疑難雜症自己幫得上忙的,都會不遺餘力。全世界有將近七十億人口,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我們可能一生都見不到面,剩餘的人們多數也是和我們有一面之緣而已,扣除這些,願意把我們當一回事的所剩無幾,而其中願意和我們有了愛情的,那更是多麼得來不易呀!人生苦短,天災人禍眾多,即使末日預言每每被攻破,我們還是很可能隨時失去他們,因為疾病、因為災難、因為老弱、因為意外…所以那些曾經如此關注我們的人,我們是沒有理由對他們舉「恨死你」的牌子的。
不交惡,是舉杯敬他們當初欣賞我們的好眼光,是敬他們曾經給了我們….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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