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11-19 02:42:26| 人氣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吾愛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發過的存證信函可能超過數千份,而支付命令和訴訟狀紙接近這個數量,開過的民事庭則超過一百個。開庭這種事情十分好玩,有些至今仍然印象深刻。我曾經到過一個鄉下小地院開庭,在下面等待開庭順便觀看前幾庭的時候,赫然驚見庭上威武的法官突然從他的口袋裡面拿出手機來,打給雙方當事人之ㄧ的某桑。只見他扯開喉嚨當庭對著手機說:【某桑,你不是答應我要來開庭的嗎?怎麼又沒有來?這樣子很不夠意思耶!】。看著此情此景,過於年輕稚嫩的我訝異得差點沒有從椅子上摔下來;另一次開庭的經驗是,有一次在台北高院開一個詐欺庭,法官們八成也是懶得做字跡比對等等麻煩事,而且看我年輕可欺,於是三個法官交換一下眼神就問我願不願意和解?我倔強地說不要。然後其中之一女法官就說不和解可能會輸喔,我還是很有堅持地說不要。就這樣雙方僵持了十分鐘之久,直到最後其中一個臉蛋俊帥眼神深邃的男法官發出了超強電力問我:【和解好不好?】,我就一時心慌意亂呆呆說好了。幸好後來我的法務主管沒把我殺了。
當年聽說某地院法官只要看到某些單位的法務出庭就會給他難看,當眾摔卷宗;我們自己法務也有特殊訓練,除了詐欺風管案件之外,只要法官提出和解的【建議】,我們都要說好。
寫訴一般訴狀並不辛苦,辛苦的是遇到陳年舊帳的案子,要花三天三夜拼命按計算機統整出每一筆金額,那真是累死人。
但我對於工作是非常努力的,只要有人乖乖付錢的工作我都會全力以赴,要加班出差都沒有第二句話。
說起來我真是一個腳踏實地的好青年,沒有賭性沒有一步登天的野心,深信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件事情。投資理財偶賺的錢不能激發起我更大的賭性,因為我比較熱愛一份工作賺一個錢,兩份工作賺兩個錢這種模式,感覺很踏實。
或許是因為這麼老老實實的緣故,反而被一些老奸巨謀的人將了一軍。一些無恥之徒從過去到現在偷了不少我應得的血汗錢,而且這種偷竊行為用各種奇形怪狀的方式出現過太多次。每一次我都很訝異對方竟然做出這種事情,但每一次當我認真又溫和地把事情說開來的時候,對方不是哭窮就是寒著臉否認我提出的數據。一切最後是不了了之,我繼續工作。
為了這件事情,我被眾家親友們重炮攻擊過,【當初合約怎麼沒認真看認真寫?】;就連不熟的工作夥伴也把我唾棄過,【你不是法律系的人嗎?你告他啊!你告他啊!存證信函給它發過去嘛!】。
但是我沒有真正為自己做過一次訴訟。不興訟的原因有二:第一、那真是浪費錢的行為。訴訟經濟這件事情在一個人氣到腦充血的時候可能沒有感覺,可是等到冷靜下來看看自己的荷包,就會大大讚揚老教授的智慧;第二、我有個人利益上的堅持,這是我的工作智慧。
不過前不久實在遇到太多爛人了,爛人堆積如山,讓我忍不住腎上腺素發作,興起告人的念頭。【你總算拿出你的guts了!】,我的朋友這麼對我說。我也很樂可以磨刀霍霍,痛宰敵人一番。
當然訴訟能力還是有的,那些事情難不倒我,但是基於一堆雜七雜八龜毛的考量,我認為我還是需要一個好律師才行。老娘我是法律系畢業的,要找一個當律師的親友應該不難吧?嗚呼哀哉,結果不然,列出名單一看,不得了了,我竟然沒有一個熟朋友考上律師的,他們不是身在衙門就是身在商場,無一可用。(我的另一個朋友對此解釋是,【龍交龍,鳳交鳳,怪咖的朋友都是怪咖,不走正途。】)我只好咬著牙問問我最聰明的朋友看要怎麼辦?他的結論是,有個律師還是比較好一點,他認同我的考量。
我的考量是什麼呢?我的考量是,我不知道如果我自己面對那些對我哭著家裡有孩子要餵奶、或者是年老了需要退休金的傢伙時,還能不能記得我花了很多訴訟費用至少要撈回一點血汗錢?(我的血拼基金比起人家的奶粉錢和醫療費用,當然是微不足道呀!)見面三分情,而我總是心太軟。
不熟的律師不能找嗎?不能找,因為找了不管輸贏就要先丟五萬元大洋出去,這是一般行情(我在商場上的朋友告訴我,他找的律師光是寫一個存証信函,就要八千元新台幣)。肯讓我殺價的律師太好講話,又擔心他只是和我一樣,差別只在於有牌和沒牌的小菜鳥。
我不斷地想起以前認識一位,人格在黑白無間道的資深律師。雖然他的人格差到我不願意接受他的追求,但是事到如今,我還是覺得他會是我終於想要告人的首選。當然這永遠只是一個想法而已,不會成真。
其實有沒有打得成這些官司還不是我最大的困擾,我最大的困擾是,每次我受到眾家親友們的責備和唾棄時,真是不堪得難以面對。我沒有辦法以法律人的姿態和語氣說出那些自認正確無誤的話,連我媽都懷疑她四年的學費是白付的。其實沒有白付,該學的還是學得很好,缺少的只是那種樂在爭執的律師性格。我從小討厭與人爭執,反正我有能力,體諒你的難處,統統讓給你就是了。
雖然我的學術專業在法律,但是總覺得訴訟是別人家的事情,只要我行得正做得直,安分守己,就不會遇上需要打官司的鳥事。誰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不當壞人,總有壞人找上你。
或許這也是一種生命的成長。訓練我對壞人的存在更有感覺一點。
前幾天我親愛的表舅選舉之訴二審輸了,而大總統出面說對手對法律不夠理解才會認為判決不公。雖然真的不喜歡那種嘴臉,但是別人問起,我還是堅持要看到大教授們對於【其他非法之方法】的解釋,才敢下定論。我真的缺乏一點律師性格。睜眼說瞎話總是痛苦。
法律對我來說是什麼呢?它曾經應該是公平正義的象徵,弱勢族群唯一的希望,但是我總在其中看到人性的貪婪和軟弱。透過人之右手,它被權勢和金錢以及放大的自我蹂躪,像個半死不活的植物人。但你又不能完全地放棄它,因為它總有百萬分之ㄧ公平正義的可能性,可以讓每個人至少有百萬分之ㄧ得到公平正義的機會。
托爾斯泰在【復活】一書當中開宗明義引述聖經的話,【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法律吾愛,我只深信會透過神之左手彰顯。

台長: 絜心
人氣(6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