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現在真的很幸福,佔了便宜嫁給年紀比我小的老公,夫妻感情和睦,老公說話聲音溫和、用詞委婉、態度可親,夫家的人對我非常好。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家事可做可不做,沒工作的時候睡到中午才起床,如果日頭太焰,就躲在冷氣房裡逛逛網頁寫寫e-mail(我希望再矯情地寫一下[看看書]之類的,可惜真沒有那麼上進。);如果天氣還不錯,就出去逛街買自己想買的東西。傍晚一到,就回家等老公下班吃晚餐,一起看【天下第一味】,然後他去打電動,我繼續看電視。
如果這樣的生活還要有所抱怨,那我就真是不知好歹,該天打雷劈了。
這是屬於我的幸福,但是它仍然不夠完美,要說起現實生活上的小麻煩和雜務,也是可以條列出來的。這些事情可大可小地存在著。
我發現,所有的幸福,都是在不完美的狀態底下進行的,只有心能決定幸福不幸福,而不是不完美的情況有多嚴重。不完美的情況就男人來說,包括老婆長得不夠美麗、身材不夠好、說話不夠溫柔、很難溝通、家事做得七零八落….等等都是;不完美的情況就女人來說,包括老公長得不夠誘人、薪水不夠多、社會地位不夠好、家裡太窮、生活習慣亂七八糟、個性沉悶得讓人窒息。每一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缺點,戀愛的時候都看不見,婚後前幾年也看不見,直到某天厭煩加上被雷劈到,這些小缺點就突然放大的和豬頭一樣,讓人只能搖頭歎息【人生毀了一大半】。
然後有人就反悔了,想殺出這座危城,想另覓更自由燦爛的天空。自由燦爛的天空是投入另一個人的懷抱?還是當個不做選擇的大贏家?
婚姻的誓詞告訴戀人們要不離不棄,是因為明白每一個人都有嚴重不完美的症狀,令人厭煩至極,能超越這種厭煩的感覺,才有資格說要共度一生。而婚姻比愛情更有價值的地方就是,它比有感覺更多一點、比歡愉多一點、比快樂多一點,這個立基點就是包容。沒有包容,別想共度一生;沒有包容,別想互相扶持;沒有包容,別想相愛到老。
包容也不是忍耐,而是要看看自己得到什麼好處。如果我覺得另一半太無趣,我就會反過來想,幸好他這麼無趣地活著,我就不用一天到晚找不到我的另一半;如果我覺得我的另一半太貧窮,我就反過來想,幸好他這麼貧窮,我就不用擔心女人願意花太多精神在他的身上;如果我的另一半生活嚴謹,我也覺得很好,因為至少他把我們的生活打理得很好,不需要我操心。
如果我的另一半始終改不了亂丟髒衣服的壞毛病,我就只好你丟我撿,撿一下髒衣服會死人嗎?不會。要氣不過,煮兩頓燒焦的飯餵他吃就好了,既然他生活這麼沒秩序,得靠老娘一手遮天。
以前超級愛吵架,吵架的時候伶牙利嘴,誰都受不了。吵架的時候對方大氣不敢吭一聲,但是平日的溫柔甜蜜距離就拉遠了,感覺很差,就像自己砸碎了一堆碗,還要煩怎麼善後。最慘的是,常常到最後錯的都是我,因為有人說話太慢,而我從未把話聽完。因為懶惰的緣故,後來我都不吵架了,只要想到收拾的麻煩,整個腦袋就放空。情緒高漲時,整個腦袋不想聽不想聽,等到他問我意見的時候,我就悠悠地說,啊,你剛才說了什麼?這時候,情緒下來了,就什麼都說同意,反正事情也不會馬上發生,等到時機對了再循循善誘把他引回我的【正途】。所以事實上是---我都同意你所說的,但是最後都是照我的想法作。老娘不爭一時,爭的是春秋大業。
有時候確實不高興,但是放空著腦袋還是可以讓自己完成一些不爽快又躲不掉的麻煩。有時後承擔這些麻煩是必須的,如果另一半隨時保持清醒想要執行到底,那就躲不掉了,反正三勝兩敗的戰局,乃兵家常事。
既然伸頭縮頭都是一刀,那就含笑飲酖酒,態度不熱情但是保持優雅,另一半懂你,就知道你給他多大的面子。犧牲都犧牲了,就要讓他感動到底,生死相許。
大男人說,妥協包容女人太不爭氣;大女人說,妥協包容男人太沒出息。我倒認為,除非是殺人放火背叛逃離的重大事故,否則關於夫妻生活上的雜事,最好都沒出息不爭氣,如果關起門來的幸福感都沒有了,何談什麼大男人大女人?
然後那些不夠有種的婚姻動物也要注意了,不忠就是不忠,不要把問題賴到另一半的缺點上面,你娶她嫁他的時候他(她)不完美,就如同你現在嫌棄他(她)這麼地不完美。如果他(她)更不完美了,就要知道,什麼樣的泥土種出什麼樣的花朵。
幸福不需要那麼完美的條件,只需要感激和包容的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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