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前就想寫這篇文章了,給那熟到不行的馬吉和他的女友。
然而寫了快一年卻還是沒什麼進展,雖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沒用心去想怎麼動筆,可是就跟面對這篇文章一樣,面對著他們對愛情關係的演譯,那裡頭給我的掙扎總是多過於羨慕。然後抱著二十五年架構出來的戀愛觀念,不停地讓自己卻步,再卻步。
這樣一說,好像就把他們的關係形容成很糟糕的樣子,事實上,確實有過很糟糕的階段,可是不管是哪一個人的哪一段愛戀,都似乎會經歷這樣的階段,這種只有自己才能體會的苦與甜美,無法與旁人分享的深刻感觸,也因此,每個人的故事都是這世上不可被取代的唯一。
既然這樣,為什麼我偏要挑他們的故事來說呢?每一段故事不都有它不一樣的地方,不都是不可取代嗎?原因就是這個馬吉實在是太熟了,熟到我們一同從青澀步入圓滑,一同皺著眉嚐挫敗,一同為了欣喜而擊掌,一同用自己的青春,搭建自己的愛情堡壘。於是,看到他終於遇見了這第一位女朋友(十年來的第一個,也還沒有機會有第二個,哈哈),其中帶給我的最大衝擊,便是對我們一直都認同的這愛情觀念來了段考驗。
二十五年了,這長長的日子來,我從未交過任何一個女朋友。這樣一來,我可也算是個稍微不尋常的怪角色了吧,這樣的一個人說出來的愛情觀念,不是不值得一聽,就是真有他愚蠢的特別的地方,真有嗎?我自己也不清楚。或許,只是我真的醜陋的可怕,也或許,我有著太多可怕的缺點,而無法讓人喜歡。但是不可諱言的,因為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的緣故,也就造就了旁觀者清的特有觀點。
那,「戀愛」對我而言,到底是什麼?我又看見了什麼?堅持著憧憬著的,又是怎樣的風景?他們的關係,給的又是怎樣的衝擊?
不知道這樣說算不算對,影響每個人愛情觀念最深的一段,就是初戀。而我的初戀,因為只有單戀的部分,所以只能稱得上是初次愛戀一個人,而這段愛戀長達六年。比起太多不同的故事,嚴格說起來,我的故事絕不能說是很苦的那種,只能算是很不尋常的笨。舉例來說吧:就算到了五年後的今天,我還是不知道她對我有著什麼樣的感覺,而我也沒有試著了解過,厲害了吧!
可是六年太長,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一切也因此深刻異常,我試圖寫過,卻因為太過真實,和自己那時太過愚笨跟偏執,於是回憶起來很痛,無法寫完。也許,當我有一天真將它寫了出來,才是我真的能看輕那段過去的時候,我一直這麼想著。於是,活在初戀陰影下的我,就這樣面對著往後的這許多場戀愛,自己的,旁人的。初戀給我什麼樣的感想,已經無法簡單的用一篇文章說明,那已經勢必要是篇小說,更或者,我永遠都無法將它說得明白,永遠。
而這樣的我,終於也對戀愛有了一套看法:我以為,喜歡上一個人,可以有千百萬個原因,可以是因為他四十五角的鼻頭陰影,讓她想起了童話故事;可以是因為她喝牛奶的習慣性動作,讓他看著忘了該好好呼吸;也可以是眼前的他,正是自己最討厭的那種說大話的人,卻不知怎麼,不得不去在意他的誇張言詞;更可以是她,讓有逛街恐懼症的他,漸漸地覺得逛街也很有趣;甚至,是沒有任何原因的,就喜歡上了彼此。
然而,不管是什麼樣的情形,你眼底中的她,已經是這世上的唯一,讓你看不見其他的異性,讓你不能不想她,想聽見她的聲音,接觸所有關於她的一切。漸漸地,會在不知覺的時候,臉上已經掛著笑;綠燈亮了,卻忘了過街;開始聽著她喜歡的音樂,學著喝她喜歡的落神花茶;會忽喜忽憂,只因為她今天又跟你暗示了些什麼。
那是一種衝動,忘了該怎麼依著自己原來生活習慣的衝動,會因而作出許多美麗卻愚蠢的事情,因而見到她,因為她而明亮。可是這不該都是單方面的感受,必須要雙方都失去了自我,都喜歡著彼此,才有機會在一起,成為一對戀人。
我最大的致命傷就是在這裡,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到今天,我還是相信著有所謂的宿命式愛情,終會遇到個人,會是陪著一輩子的人,會有相同的默契,能徹底相信彼此。於是,在過去的愛情版圖裡,沒有追求的過程,我總是以為,那一個人會在同時,也跟我有相同的情緒,相同的感應。卻不肯承認,我是因為如此,錯失了許多。
馬吉的故事,給的第一個衝擊也在這裡。他說,兩個人會在一起,是種很自然的事,沒有我說的這樣天崩地裂,沒有這許多成立條件,在他的愛情裡,我看見的是理性,頂多,也只是淡淡的衝動。他們說,也是因為理性,所以走得長久。
轉眼,他們的愛戀也步入了第三個年頭,似乎越來越能嚐到其中的甜美和幸福,竟然真就像倒吃甘蔗般地,他們終於讓我感到一絲絲欽佩的羨慕感,也是因為如此,我才終於有了寫這篇文章的衝動。
我真正想寫的,是這三年來的掙扎,是面對著相處之難的感想,那或許才是戀愛最難的部分,也是我完全沒接觸過的部分。可是行筆至此,卻似乎離想寫的還好遠,既然如此,就留待下一篇文章吧。
我一直以為,愛戀裡最重要的,該是那與生具來的默契,該是那種宿命式的了解,他們卻讓我知道,《溝通》才是真正不能欠缺的部分,於是,結尾或許該這麼下:戀愛,就是在讓人學會,怎麼用理性和會讓你衝動的人溝通。哈哈.....好像鳥掉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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