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個月的房租是三百英鎊,住的是寄宿家庭,比起一般人在外租屋要貴上許多。
大部分的留學生,自己擁有生活的自主權,可以在小小的廚房煮著中國食物,可以在房間理招待親朋好友,偶爾來個小小party,happyㄧ下,可以不回家徹夜狂歡,你就是你自己的主人,不必考慮太多別人的想法,不必遵守別人的規定。
而我呢,逃離了台灣父母的關愛,卻在這裡有了個新爸爸媽媽,每天早餐有人把碗盤擺好,晚上六點整準時有晚飯可吃,不必洗碗,不需買菜,不用下廚。每個禮拜一把衣服拿出來,房東就會幫我洗好,換被單,清地毯。也不必擔心冬天的暖氣帳單和電費。早上爬不起來,沒吃早餐,會有人唸你,告誡為了健康著想,要睡也要吃完再去睡。不能用太多電器用品,因為你付的房租不包括那台電腦的電費。走路要輕聲,因為地板是木頭的,我在二樓跳ㄧ下,一樓的兩個老人家晚上會失眠,早上會有一張臭臉對著你。
也許,我失去了一部份的自由。
但是,我總是安慰我自己,就當作花錢請兩個「英傭」吧!
畢竟,我也省下了時間,才能悠哉悠哉的在這裡寫日記。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