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適合敘舊的日子。清晨起了一大早﹐到百老匯見一位多年不見的老友。約定了的時間﹐我們在大道的兩端向對方揮手。
沒有太多的客套話﹐我們就像從前一樣﹐並排在冷風中慢慢行走。
“你吃過早飯了嗎﹖Soho的店怕是沒有這麼早開門﹐不如我們找個地方坐下吃點東西再出發。” 她很愉快地接受了我的提議。我們拐進街角的一間早餐店﹐點了一樣的 Egg & Cheese Platter。
我們捧著早餐在靠窗的桌子旁坐下。 她說﹐“紐約真冷。”
“是啊﹐喬治亞的這個時候已經是春天了呢。”我一臉鄉愁﹐為當初離開他們獨自來紐約的決定後悔了一分鐘。“小城里有什麼新聞嗎﹖”
“最近最大的新聞啊﹐就是Darius的寶寶。”我朋友一邊喝著維他命水一邊緩緩地說。
“Darius 的寶寶﹖”我一臉驚愕。“Darius 什麼時候有寶寶了﹖”
“懷孕幾個月了吧﹐她說是計劃外﹐但是全鎮的人都知道她想用這個寶寶套住她那個混混男朋友。”
我們一起嘆了口氣﹐為這個昔日好友所作出的荒唐行為感到惋惜。用一個新生命來綁住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最後被傷害的會是誰﹖
離開早餐店之後﹐我們就開始了我們的SOHO購物行。這個小小的購物區我一個月內不知要走多少遍﹐Express, Zara, Aldo, A/X, Esprit, American Eagle, Guess, Uniqlo, Banana Republic, J.Crew... 把這些店復習完花了我們大約3個小時的時間。除了在 Esprit 有所斬獲外﹐我們沒有在其他商店帶走任何一樣物品。
午餐在唐人街吃。我花了10分鐘教她用筷子﹐不果。上菜的時候服務生很貼心地為她準備了一把叉子﹐我們只是笑。我給她介紹了店裡的特色甜品 - 炸雪糕。她的反應居然是﹕冰淇淋已經夠讓人發胖的了﹐還用油炸的﹐世界上還有比這更糟的事嗎﹖
午餐過後我們步行上了古老的布魯克林橋。她像一個興奮的孩子﹐不停地拍著照片。我們一句搭一句的聊著南部小城的往事。話題不知怎麼的就被扯到了 C﹐那個曾經讓我很無奈的美麗女子身上。
“C 最近開朗多了﹐”我朋友說﹐“不像從前你在時那般陰沉。”
“是嗎﹖”我的回憶之門被打開﹐“C 是好人﹐只是有時不知如何與人溝通。”
“也許吧﹐”她說﹐“還記得上次你們大打出手嗎﹖那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們總是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吵﹐也許是因為我們太過相似﹐所以每次遇上自己所堅持的事﹐就火星撞地球。那次也一樣﹐具體為什麼不記得了﹐只記得我們動手了。先是拉扯﹐然後拳打腳踢﹐直到被人拉開為止。從前總是百戰百勝的我那一架打得很吃力。同一個重量級﹐一個白人要比一個黃種人要來的有力的多。
不久我們就和好了﹐怎麼和好的不記得了。仿彿我們的相識就是一長串的莫名其妙和被遺忘的片段。
我和好友就這樣在橋上一邊回憶﹐一邊散步﹐不知不覺就走到了日落。我很感激她陪我溫習了南部小城的回憶﹐只是下一次﹐漂泊的我們不知會在哪裡重逢。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