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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8 12:11:23| 人氣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走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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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不管遠近,總是喜歡騎上我的小ㄅㄨ ㄅㄨ在車陣中衝鋒陷陣,有時覺得自己像是古時在戰場上出生入死的將士。自從年前去台大幫老寶貝拿藥,把車停在二二八公園旁的人行道上被開了一張罰單後(以前我一直以為那兒是可以停車的,從來也沒有被指正過),最近就變得常走路了。

據說走路是不錯的運動,較不易造成骨骼肌肉系統的傷害,日常生活中儘量利用時間走路是也不錯的運動方法;這幾年沒有養成運動的好習慣,在家連仰臥起坐都懶得做,現在就算不為了漸漸痴肥的身材,為了健康也該好好動一動,走一走。

想想,其實我一直是喜歡走路的,只是有機車之後,貪圖方便就少了走路的機會。記得小學時經常從學校走路回家,偶爾會在植物園裡東張西望慢慢逛回家,但大多數時候我總是沿著中華路乖乖的走回家──不買零食吃,不進漫畫店,快步趕回家去,那時節外婆時常住在我們家,我喜歡家裡溫馨的氣氛。上了國中,學校就在家旁邊,一巷之隔,走路一分鐘可達,沒有機會四處蹓躂,而那段歲月是人生的晦暗期,連快樂的回憶也不多,更甭提關於走路的記憶了。

到基隆唸五專,頭二年半住校,每個星期回家一次。從學校回家是歸心似箭,路上不曾耽擱,但出家門兒回學校就不同了,出了火車站往往到廟口轉一轉,沿路找些好玩好吃的新奇東西,那時的我睜大了好奇的雙眼邊走邊看,耳裡聽著WALKMAN邊走邊唱,腦袋還邊想些天馬行空的事,走路絕對是件可以自我完成的快樂事。

專三下在校外租房,家與學校之間的路開始曲曲折折,印象中最難忘的一段路,該是被媽媽甩了一巴掌後「逃」回基隆的那一天,傍晚時失神落魄的回到基隆,迷迷糊糊吃了一碗泡麵,哪知道夜裡一點多,胸腹一悶竟從床邊直吐到廁所,接著上吐下瀉個沒完,幸好隔壁室友還清醒著,帶著我到海軍醫院打了一針,說是急性腸胃炎,但至今我也搞不清楚那到底是吃壞了還是心情鬱悶所造成的急症,總之好久好久都不敢再吃泡麵,尤其是那個牌子的肉骨茶麵。從醫院出來,三個女生在寧靜的夜裡踱步回住處,對室友無限感激,她們的好心腸令我沒齒難忘。

四年級搬回家,在台北基隆間通車。專科五年一直以火車為主要的交通工具,家和台北火車站間的路有了豪美50代步,早上趕上課,不是搭公車,就是和同學湊成滿載搭計程車,四人分攤車錢並不算貴。回程則偶爾用走的,揹著書包緩步向車站前進,原因是省得在站裡大排長龍人擠人,只要事先想好要坐的列車,度量時間後安步當車,就可以從從容容走著回家的路,有時故意繞路,走走看不一樣的巷弄,或在路邊新發現的小店轉轉,充滿探險的快樂。走路時還是腦袋最清明的時候,可以回想課程的重點或思考問題,可以想著今天誰對我好誰對我不好,可以想著人生未來的路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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