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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雨包和閃電從陽明山頭飄下來,大雨前的片刻新光大樓還有道彩虹陪襯。雨勢大起幸好我沒有出門,不然鐵濕了。這不知道算是乾掉的梅雨,還是典型的夏季午後雷雨。直到太陽下山,洗淨的空氣夜光閃閃,今夜的夜景一定好看!微風吹著盆地一點也不熱,甚至比我房間涼快多了。
出門辦的第一件事情,是繳了手機帳單,順道問停話手續。我沒有要為了誰停話或換門號,倒是之前為了誰辦了一個門號…「請問一下我另個門號合約到期後可以停掉嗎?」那個門號是兩年的徒刑,還是選在他生日的前夕辦的。我不需出一毛錢,只是要用兩年的信用擔保。當時的我,沒有愛的很深,也不知道當下的決定會如何,倒是最壞的打算都想著了。
最慘的情況莫過於他不繳手機費,而我電信公司被通緝,但我的門號要不被打擾也是得還那筆錢。所以最糟糕就是還錢。
「今天剛好到期」客服小姐說,有這麼巧?我以為還要再過個幾天。
「那是要明天停話還是今天?如果今天算違約嗎?」我問。
「都可以~今天可以停話,帳單會再寄去…」後來我就把它停掉了,「那請問這支門號是不用了嗎?還是轉到其他公司?」小姐還真想知道…
「我不清楚ㄟ…停掉就可以了」其實當時辦給他不久後,他媽又辦了一支手機給他。於是幫他辦的門號,他如何處置我也不清楚,直到某一天話費欠繳又暴增才跟我說是借給他同學…之前還說什麼他很少用媽辦的門號,但變來變去才是雙子座。就連在那些場所遇到,我們也會裝不認識。
其實早就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能怪自己太傻太天真。那些傷的回憶一點也不想提起,人都會成長的,我只好這麼相信。但還是要謝謝他沒有在這兩年之內害我信用破產之類的。兩年的時間,那個門號就像顆未爆彈,一直留在我記憶。而兩年,就當作對感覺的懲罰,對衝動的贖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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