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村上春樹,《舞、舞、舞》,上冊,時報出版。
這是我第二次重讀這本小說。第一次閱讀是1997年末的時候,直到現在。最近有意識地重看起一些書。
重看主要是受到林毓生在《思想與人物》一書的召喚;有人問他如何改善台灣文化淺薄的情況?他首先說明台灣文化之所以短淺,和我們的學校教育有關、和我們填鴉考試有關,更和我們的升學主義有關。解決之道是「比慢精神」,亦即台灣各方面都太著急了,著急於看到結果,但文化的積澱與創造性轉化卻不是「生產事業」,不是那種你投入金錢、時間、心力、人力、物資若干,然後從另個工廠門口立即可提取成品的事業,或許工商事業可以如此,但文化這個範疇絕非同轍。
它需要個體的深沉省悟,而這種深沉省悟與你一個星期看多少本書並無多大相關,不是在「比快」,相反的,「別人花半個鐘頭看完一篇他喜歡的文章,你卻花三個鐘頭看完這篇文章,而且過幾天還要看第二遍;別人花一個禮拜看完《戰爭與和平》,你卻花兩、三個月才把它看完。」如果台灣社會大多數人都能這麼自我要求、警示,那麼台灣的文化才可能厚實起來,而不是人人口中「典範」、「民主」與「自由」等各種令人眼花撩亂的用語,卻鮮少人掌握它背後所蘊含的文化脈絡與可能限制。也不會人人都是通才和專家,每個人都可輕易對「公投」與「教育」發表評論與意見,卻不願花費心神思考這些評論與意見的後面理由是否充份、是否矛盾。或至少不要輕易接納既得利益者的論述,起碼傾聽正反雙方的意見後,才做出評斷。
我和女友經常會玩一個語言遊戲,這個遊戲是這麼玩的:「嘿,女朋友,有人說喝蕃茄汁有益健康唷!」「誰說的?」「賣蕃茄汁的人說的」「嘿,男朋友,吃雞蛋可防SARS唷!」「誰說的?」「賣雞蛋的人說的。」;另外,這個遊戲還可以這麼玩:「吃橘子對身體不好噢!」「誰說的?」「賣蘋果的人說的。」
「辦公投可救台灣唷!」「誰說的?」......
嗯,回到村上春樹的這本小說。最讓個人感到興趣的是三十四歲的「我」和小說中十三歲美少女「雪」的相處情形。
雪是一位沒有才華但「不是壞人」的行動派作家父親和一個具天才般光芒但唯我中心生活的攝影家母親的女兒,父母沒有人了解她,她卻顯然索求著父母親的愛,只好無處可尋地默默成長著,其處境可想而知的寂寞。(而到底有多少父母用心去理解他們的兒女呢?了解他們孩子的人格變化?了解他們孩子的喜怒哀樂?了解孩子的尷尬與需求?)
小說中的主人翁「我」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和少女雪成為朋友。也許因為「我」從來不是一個「社會化」的人,所以他從不以那種老掉牙或八股的言詞教訓雪,也或許是因為「我」在心理年齡上和雪同等的關係,雙方得以成為朋友:
『我的人生是我的東西,妳的人生是妳的東西。只要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妳就去過妳喜歡的生活好了。人家怎麼說都不必去管它。那些傢伙都讓大鱷魚吃掉好了。我從前,像妳這種年紀的時候這樣想。現在還是這樣想。這或許是我的人格沒有成長也不一定。或許我永遠是對的。我還不太清楚。不太能夠解答。』
我靜靜地握住雪的手。『沒關係。』我說。『把那些無聊事情忘掉吧。學校也不必勉強去。不想去的話就別去。我也很清楚。那是個很糟糕的地方。討厭的傢伙橫行霸道。無聊的老師則傲慢逞強。老實說老師中的百分之八十不是無能者就是虐待狂。壓力一直積著,然後以討厭的做法把那個發洩到學生身上。無意義的詳細規劃過多。建立起把人的個性摧毀的系統,絲毫沒有想像力的笨蛋則可以拿到好成績。從前是這樣。現在一定還是這樣。這種事情是不會變的。』
『你真的這麼想嗎?』
『當然。關於學校有多無聊我一個鐘頭都可以談。』
『但那是義務教育喲,初中。』
『那是別人該想的事,不是妳該想的。沒有任何義務到大家都欺負妳的地方去。完全沒有。妳也有權利討厭它。妳可以大聲說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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