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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11:01:28| 人氣6,235|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防範孩子將來被告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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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止一次的聽到狼人提到,將來生存不下去了,要回來告孩子遺棄...有時我們不想興事,只是認命的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

*孩子向我提過,不要讓他們將來只有挨打的份

*昨天下午去了法扶會做諮詢,最近都是栽在執法懂法人的手上,很失望,實質幫助沒有,我把小薇的回覆貼了過來,再對造我的詢問

 

父母親離婚,父親都沒來看孩子及給贍養費,孩子長大要養他嗎?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09-08-09 22:04:47
解決時間:2009-08-17 10:31:49
解答贈點:11 ( 共有 3 人贊助 )
網友正面評價 100% ( 共有 1 人評價 )
[ 檢舉 ]
我和前夫離婚,他沒有來看過孩子及給孩子生活費,孩子以後還要養他嗎?前夫因外遇,我們離婚了,孩子都歸我,現在很多父母在孩子小的時候,不要他們,長大了才來叫孩子養他,我的孩子也不想長大後,養他父親,因為,我們離婚快六年了,他連一次看孩子都沒有,連給他們一塊錢都沒有,而且他和外遇的女生結婚了,生了一個小孩,不想在和他有關西,可以長大不要養父親嗎?

    最佳建議

    • 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小薇 ( 專家 3 級 )
    擅長領域:生活法律 | 訂婚結婚
    回答時間:2009-08-12 23:51:02
            若父母曾棄養小孩或虐待性侵孩子,日後若父母向法院聲請要求子女撫養時,子女可以舉證,主張不撫養,若證據經法官採納,法院就會判決子女不用撫養無生活能力的父母.

           以上法律經修改後,被告的子女若不願意撫養父或母,重點在舉證,若無法舉證證明曾遭父母棄養,就無法拒絕支付撫養費.因為法律一切都是看證據(例如子女曾提出告訴,結果父母經法院以遺棄罪判刑,判決書就是證據.或是子女曾提出撫養費支付告訴,父或母經判決必須支付撫養費,但沒支付,判決書和強制執行不到所開的債權證明就是證據.或是曾遭家暴,父或母經判刑,判決書就是證據)

           另外,若你前夫老了,要求子女撫養,並提出告訴.他想勝訴必須是:他真的無生活能力,若經法院調查,他是個能養活自己或是有錢有不動產的老人,就不能要求子女養他.

         若你擔心他現在不盡撫養義務,老了反而要孩子養他.你就要做好舉證的動作.例如:發律師函給他,要求他依民法規定,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或是由你代理未成年子女提出撫養費訴訟(子女需未成年),勝訴的判決書就是證據.你還可以持判決書進行強制執行,要求他支付撫養費,若查扣不到他的薪資或財產,就請法院開立債權證明.

         有了以上相關證據,將來他若告子女不撫養他,要求子女支付他撫養費.子女出庭答辯時就不會百口莫辯,無法證明你前夫以前沒有養孩子.

    *我以這樣的一個問題去詢問,如何防範及保護孩子將來免於被告,或處於不利一方,要如何舉證,得到的回覆:

    以目前而言,未來的遺棄告訴是個假設性的問題,就現況以後不一定會發生,寄存證信函作用不大(對方不一定會收到),不建議,就對照而言,只要他有不動產或存款,要達到遺棄被判有罪及需付扶養費的可能性很低,刑事也不是那麼容易判的,你也不用做過早的擔心...舉證除了說是可以寄存證信函外,別的沒有建議...然後要你簽名,法扶基金會可向政府申請輔助款

    *如果你還相信這些人?

    警察不給我報人口失蹤-我堅持(是堅持了半年,才給我報案,反正影響到的是你自己的舉證困難),家暴不給我備案(我也堅持,不然現在要提離婚告訴,強度還真不夠),雖然一再告訴我抓了也沒用告不成(我還是要抓,要證明是狼人外遇)...信自己就對了

    *我這次的抓姦,要如何取得鐵證?合法抓姦程序?整個都是一問再問,都是問執法人員,照他們說的標準程序去做(完全配合警察及檢察官),結果呢-不起訴...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繼續下去,給我中個大樂透頭獎,我一定堅持告到底

    *要我去借錢回來打這場官司?我很清楚我要的是什麼,不能浪費金錢在這事上,情緒少一點理智多一點,孩子都快長大了,都快要出頭天了,把這些錢拿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但是否這樣我就不堅持下去,不不不,只要不用多花錢,我仍是告到底

     

    990928後記

    問:可不可以由我女兒自已出庭

    (看了一下,她可以說的很清楚了)

    回:你們可以當庭請求法官應允,只要法官應允即可

    實際/法官說:未滿十八歲一定要有法定代理人出庭才好,不然被告是監護人,如果僅由他出庭,一定會撤告,這樣對你們不利 

    台長: w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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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Lee
    法律是規範要臉的正常人
    對不要臉或不正常的人 真是無計可施
    也不是不相信
    只是無奈呀!!!
    2010-09-16 16:52:52
    版主回應
    是的,是設來為犯罪的人脫罪的,無奈無力無助
    被告可以請求法律扶助;我的條件不符要自費
    我們需要對人生負責任;爛人堆不用
    雖是無計可施,但我還是想堅持到底,才不後悔
    2010-09-16 17:32:24
    彩虹豚
    恩..
    加油..
    我把這篇加入最愛了...
    改天去把墨水買足...
    再來print...
    謝謝妳的分享..
    2010-09-16 21:35:49
    版主回應
    唉,我都是剪人家的來貼的,這樣可以做比較
    立場要清楚:原告,被告
    我是想要當原告,看看如何出擊
    萬一不幸孩子是被告,看看要如何反擊
    2010-09-17 10:45:00
    小薇
    這篇給的啟示是甚麼 是讓我們對法律失望 對法律人生氣而已嗎 不是 應該具有更積極的功能
    我認為本文彰顯出的應該是 當事人在面對法律問題時 可能會出現的盲點 因此自己要謹慎的看出自己的盲點 才能因應訴訟
    法扶會說寄存證信函沒用 這說法是對也是不對 要看從甚麼角度來談 若從告訴人的角度(你要告對方) 寄存證信函沒甚麼作用 但若你是被告(20年後你的孩子是被告) 這存證信函多少發揮些證據作用(當然還要其他輔證,讓所有證據"圍出"一個事實)
    因此當初你和法扶會提問時的互動 彼此是怎麼談怎麼認知 就關係到你怎麼解讀他們給的答覆(我猜因為你有說要提撫養費訴訟,所以法扶會當下應該是把你當告訴人的角色,來回答你的提問,所以直接說寄存證信函無用)(我上述在知識 +的回答是從被告的角色來回答,就是日後孩子可能被父或母告刑事棄養,民事要求支付撫養費)
    所以 我自己在徵詢多方意見時 是後仍會斟酌比對 以免弄錯角色 誤解答覆的意思
    尤其法扶的律師也是在商言商(基金會付他們錢,他們並非無償的義務的) 因此在與發問的民眾互動時 所言也會考量委任的問題 不會做無謂沒必要的深入答覆
    警察的答覆更是容易出錯(我部落格已提及)
    惡劣檢察官我也提過 執法人員的話能信嗎 要相信多少 聽了後要怎麼解讀參照運用 這都是要回歸到我們自身 不能怨別人

    訴訟上遇到挫折一定會氣 會灰心 更會無助 心想 到底還要聽誰的話

    事實上 永遠都是在聽自己的話 因為我們對外發問後 要做決定採取行動時 仍是反求諸己 自己必須做最後的決定
    所以希望你面對諸多磨難時 仍要細心的照顧好自己那一顆心 心定生智慧 讓我們能打持久戰
    2010-09-17 10:22:42
    版主回應
    嗯,了解
    法扶會的人意思是:你家的都已離家,如果你寄存證信函作用不大,對方可能收不到(就告訴我存證信函的功用在告訴對方如果不XX,就要經由訴訟程序來裁決,有問是否可作為將來萬一孩子被告時的佐證...)就叫我去直接打民事的扶養費求償即可
    其實這次去的目的是要看看是否有機會打刑事的遺棄,及看能不能申請法扶,或可以找個就近可以商量的律師
    2010-09-17 10:42:23
    荒蕪的夏日
    我問過學法律的朋友..
    他是說現在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況且...如果真為了要有舉證打官司..
    我的經濟會先陷入一團糟...
    我跟前夫離婚後再無聯絡...
    我會擔心這個舉動反而讓他記起這件事情..
    以後對小孩可能不好....

    這個世界怎麼有這麼多不肯負責任又厚言無恥的人呢?
    2010-09-27 00:12:49
    版主回應
    現在不用擔心這個問題...是啊,每個人都這麼說,以後有問題是你自己的問題...千萬別遇到厚顏無恥的人,不養小孩老了還要賴著小孩
    2010-09-27 11:19:3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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