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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2 20:01:23| 人氣2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156-云何為『眾生飲酒有種種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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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飲酒有種種過非』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飲酒有種種過非』?依《妙法聖念處經》開示:眾生應不飲諸酒、修施戒業。何以故?蓋

  1. 酒失最上,破壞善法;

  2. 酒失最上,能壞聰慧;

  3. 酒失最上,能壞安樂;

  4. 酒失最上,遠離善友;

  5. 酒失最上,能生諸病;

  6. 酒失最上,破壞解脫;

  7. 酒失最上;冤家得便;

  8. 酒失最上,財物散壞;

  9. 酒失最上,增長非法;

  10. 酒失最上,遠離珍寶;

  11. 酒失最上,亂說是非;

  12. 酒失最上,散亂轉增;

  13. 酒失最上,能生貪忿;

  14. 酒失最上,無明增長;

  15. 酒失最上,忠實變詐;

  16. 酒失最上,顯露隱密;

  17. 酒失最上,煩惱轉增;

  18. 酒失最上,成就地獄;

  19. 酒失最上,焚燒善根;

  20. 酒失最上,毀壞三寶;

  21. 酒失最上,惡名流布;

  22. 酒失最上,醉變膿血;

  23. 酒失最上,香變臭穢;

  24. 酒失最上,增長三塗。

  25. 酒能毀壞色、無色業;

  26. 酒能焚燒四果聖業;

  27. 酒能增長暴惡之業;

  28. 酒能不信正實因果;

  29. 酒能增長煩惱諸苦;

  30. 酒能發起口四過非及怖畏事;

  31. 酒能數起貢高、欺詐;

  32. 酒能毀謗善友知識;

  33. 酒能恒處眾苦憂惱;

  34. 酒能增長一切諸非;

  35. 酒墮有情黑暗之處;

  36. 酒墮有情餓鬼、傍生;

  37. 酒能遠離聰明智慧;

  38. 酒能遠離諸天神仙;

  39. 酒能毀壞轉佛法輪;

  40. 酒能增長婬欲熾盛;

  41. 酒能破壞清淨梵行;

  42. 酒能增長我慢放逸;

  43. 酒似於風破壞世間;

  44. 酒能壞亂長者之行;

  45. 酒能忘失忍辱之心;

  46. 酒能迷亂世間聰慧;

  47. 酒能毀謗解脫之法;

  48. 酒能遠離諸佛淨戒。

         由此觀之,如是『四十八者』,即所謂眾生飲酒有種種過非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飲酒』者五戒之一。禁飲酒。如同《俱舍論》曰:「諸飲酒者,心多縱逸,不能守護諸餘律儀,故為護餘,令離飲酒。」是故酒有如是種種過非,應當遠離。飲酒之人,但貪美味,不慮苦果。由此為因,墮於地獄受種種苦;從地獄出,若生人中,愚昧貧乏,不信因果,毀謗正法,輕慢賢善,煩惱增多,婬欲熾盛,遠離解脫,暴惡纏縛,纖毫之善而非修習,極惡之因恒時親近;如是展轉,輪迴諸趣,無解脫時。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12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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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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