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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21:24:27| 人氣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6099-云何為『眾生不攝非法行者不令在國能生為夜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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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不攝非法行者不令在國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不攝非法行者不令在國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一法,所謂不攝非法行者,不令在國,應勤捨離,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1. 以剎利王自隨法行,是故不攝非法行者,不令住國。

  2. 何者名為非法行者?所謂有人種種方便劫奪他物,或扠他咽令其悶絕,而取其物。或與惡藥,令無覺知而取其物。或設方便,盜偷他物。或復私竊盜取他物。

  3. 或在道路或在市中,作諸方便而取他物。買真賣偽,種種欺誑而取他物。或復有人姦欺無道,壓善舉惡,進非退是,誣告賢良,黨助不肖。或有邪見、或有斷見。或復有人苦殺眾生,望得解脫。

  4. 若外道齋,於大會中屠殺羊等,望有福德。或復有人犍割眾生,令使不男。或復有人婬於男子。或復有人不能供養父母師長。

  5. 如是等人,不令住國。何以故?若共同國,令諸善人心意壞故,相倣習故。同處住故,善人壞故,令王無力,失增上力。非時降雨,時則不雨;五穀熟時,五穀不熟。所有國土一切破壞,惡人過故。

  6. 以此因緣,不令惡人住在國內。此因緣故,不攝一切非法行者,不令住國;依法行者,攝令在國。攝法人故,隨時降雨,日觸順時,是故五穀至時善熟,不壞國土,離於怖畏,不生憂愁。

  7. 一切國土利益之事,是攝法人因緣力故,能斷一切生死苦惱,令有福人在己國住。以近如是福德人故、行法人故。第一梵行,所謂安住。有福德人近福德人、順法行人,是故一切有智慧王近行法人,令住國內。

         由此觀之,如是『七者』,即所謂眾生不攝非法行者不令在國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不攝一切非法行者,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彼不攝非法行者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11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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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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