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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1 19:45:41| 人氣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679-云何為『眾生有四種對治滅業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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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四種對治滅業障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四種對治滅業障法』?依《合部金光明經》開示:眾生有四種對治滅業障法,何者為四?所謂
(一) 於十方世界一切如來,至心親近懺悔一切罪。
(二) 為十方一切眾生,勸請諸佛說諸妙法。
(三) 隨喜十方一切眾生所有成就功德。
(四) 所有一切功德善根,悉以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眾生有四種對治滅業障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對治』者,針對病情而治療,亦即斷除業障的意思。又『業障』者,惡業之障礙。惡業妨正道者。如同《涅槃經》曰:「業障者,五無間罪重惡之病。」《俱舍論》曰:「一者害母,二者害父,三者害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惡心出佛身血。如是五種名為業障。」《華嚴經世主妙嚴品》曰:「若有眾生一見佛,必使淨除諸業障。」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

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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