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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20:32:39| 人氣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342-云何為『眾生應修行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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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應修行三法』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應修行三法』?依《佛說觀佛三昧海經》開示:未來世中眾生應修行三法。何等為三?所謂

  1. 誦修多羅甚深經典。

  2. 淨持禁戒威儀無犯。

  3. 繫念思惟心不散亂。

    由此觀之,如是『三者』,即所謂眾生應修行三法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修行』者,依佛法的路線去行持實踐。又謂既了知觀法之相,則善能修習一切妙行,無有過失也。又四法之一。如理修習作行也。通於身語意之三業。按修行本士君子所共務。自晉書謂鳩摩羅什不拘小檢,修行者頗疑之,後人遂專以為釋氏言,如《白居易長齋詩》:「三春多放逸,五月暫修行。」《蘇軾僧爽白雞詩》:「斷尾雄雞本畏烹,年來聽法伴修行。」《法華經藥草喻品》曰:「漸漸修行,皆得道果。」《無量壽經》曰:「應當信順,如法修行。」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81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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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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