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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0 21:43:13| 人氣1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載- 認識生命的實相~ 文/聖嚴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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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生命的實相~

(一)由生命的無奈、無所依賴及無所適從,轉變為生命的可愛、可貴與自我的肯定

很多人,對生命的感受是負面的,認為生命是無奈的、受罪的,是一種負擔,這是不瞭解佛法所造成的偏見。佛說:「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要開悟成佛,成就法身慧命,只有在人的生命過程中,用我們這個色身(肉體的生命),聽聞佛法、修行佛法,才能達成修行的目的。

或許很多人認為,修行是只能到佛國淨土去修,這種觀念其實是錯誤的。因為諸佛都是在人間修行成佛,不是以其他類別的眾生形態成佛。因此,必須先要有人的身體之後,才能發心,發菩薩心,修菩薩道,然後成佛。所以說,生而為人是最可貴的。

(二)生命的出生與死亡,關係密切,不可分割。出生之時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到臨。生未必可喜,死未必可哀,生命若無尊嚴,何喜之有?死亡若有尊嚴,又何必悲哀?

如果知道生與死是必然的過程,那麼,生命的本身就是尊嚴。因此,生存並不麻煩可憐,死亡也不需要覺得悲哀悽苦;而是要看我們對生存及死亡的態度而定。
如果生存、生活得沒有尊嚴,那死亡有什麼好可惜的?生命又有什麼可喜的?相反的,如果死得很有尊嚴,那死亡又有什麼值得悲哀的呢?

(三)生命的尊嚴,是從活得有意義、有價值、有目標之中來體驗和顯示

人的生命,就是生與死之間的一個階段、一個過程。生命的尊嚴,可以從倫理的關係、社會的角度、歷史的判斷、哲學的理論以及宗教的信仰等多方面來確立。

1.
下面是從佛教徒的立場來討論生命的意義、價值與目標:生命的意義──從佛教的立場來看,生命是為了受報和還願而存在的。過去許過的願,一定要實踐承諾;過去造的業,必須要受報。因此,也可以說生命是由於因果的事實而存在的。

2.
生命的價值──生命的價值,並不是由客觀的他人來評估判斷、確立的,而是自己負起責任,完成一生中必須要完成的責任,同時盡量運用其有限的生命,做最大的奉獻。

每個人在世界上,都扮演著許多不同的角色,可能是父母、夫妻、兒女,也可能是老師、學生等,都必須盡心盡力、盡自己的力量,用物質的、精神的種種能力,奉獻於身邊的少數人,乃至於社會、國家、全世界的多數人,而不求任何回饋,這就是生命的價值;這種自利與利人的工作,便是在行菩薩道。

3.
生命的目標──生命需要有個大方向,來作為自己永恆的歸宿。 佛教徒是要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分享給他人,把所有功德迴向給一切眾生;同時要不斷發願,願能夠自我成長與自我消融,以圓融與超越的態度,做永無止盡的奉獻。如果建立了這樣的目標,不論人生是長是短,都是極有尊嚴的。

(四)生命與死亡是一體的兩面,所以生存與死亡,都是無限時空中的必然現象

1.
生是權利,死也是權利;生是責任,死也是責任。活著的時候,接受它、運用它;結束的時候,接受它、面對它。

所以對於癌症末期的病人,我會勸勉他們說:「不要等死、怕死,多活一天、一分、一秒都是好的,珍惜活著的生命。」因為生存和死亡,都是無限時間之中的必然現象;不應該死的時候不應求死,必須要死的時候,貪生也沒有用。

2.
生與死息息相關。每個人從知道有生命的事實那一天開始,就要有面對死亡來臨的心理準備。死亡的發生,可能是親友,也可能是自己,而且隨時都可能發生;這並不是讓我們恐懼死亡,用死亡嚇唬大家,而是如果從小就知道死亡這樣的事實,便能幫助我們智慧成長。

釋迦牟尼佛在年輕的時候,就是發現生、老、病、死的生命事實,才促使他出家修行,最後得到大智慧,進而拯救全世界人類。

死亡何時會發生,沒有人知道;因此,知道它會來臨,但是不必憂慮死亡的事實會在何時發生,只要是活著的一天,就珍惜生命,盡自己的責任,努力奉獻。

我有位在家弟子,他深信命理,曾請了多位相命師為他算命,都說他只能活到六十九歲,到了那一年,他把工作辭去,財產分掉,等待死亡的來臨。可是第二年仍然活著,於是很後悔的來問我說:「師父啊!我應該要死怎麼沒死呢?您 知道什麼原因嗎?」

我說:「也許你做好事積了德,改變了死亡的時間。」

我利用這個機會勸他說:「不要怕死、等死,活一天就盡一天的責任及奉獻,不去管什麼時候會死,只要運用你寶貴的生命好好活下去。」 結果他一直活到八十六歲才去世。

 

-----摘自 出版《平安的人間

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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