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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20:31:32| 人氣8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載-中國的維摩詰-龐居士 文/聖嚴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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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維摩詰-龐居士

一、前言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我在臺北北投農禪寺的週日下午禪坐會上,以龐居士的〈日用事〉詩偈,作為講開示的主題依據,當時自以為尚有些內容,經過七個月之後,再看從錄音帶整理出來的稿子,雖句句都是我講的話,卻覺得空洞無味。因此把《龐居士語錄》從《卍續藏經》中抽出來仔細詳讀,並見到我的書架上,尚有此書的Ruth Fuller Sasaki女士的英譯本The Recorded Sayings of Layman Pang《龐居士語錄》,以及日本學者入矢義高氏的日文譯註本。讀來非常歡喜,是以寫了這篇文章替代那篇錄音稿。

我不希望這本《龐居士語錄》被誤認為是代表居士佛教的產物,也不覺得龐居士的存在,使得僧侶有失光彩,倒以為禪法的修行由龐居士而證明,僧俗皆可獲益。禪宗史上的傑出人物,為何僧多而俗人如鳳毛麟角?問題在於在俗修行者的心行是否正確。

二、龐居士的生平

中國佛教史上,有兩位居士,最受後世所傳頌,一位是自稱為善慧大士的傅翕(西元四九七─五六九年),另一位就是龐蘊居士。

龐居士,字道玄,他的生歿年代不詳,從集成於唐末五代之世的禪宗早期史書《祖堂集》卷一五所見的記載,只知他生於湖南的衡陽,見到馬祖道一大師,便問:「不與萬法為侶者是什麼人?」馬師回說:「待居士一口吸盡西江水,我則為你說。」居士便於言下大悟,立即借筆硯,寫下開悟偈:「十方同一會,各各學無為;此是選佛處,空心及第歸。」遂不變儒形,心遊像外,混跡人間,初住湖北的襄陽東巖,後居郭西小舍,唯將一女扶侍,製造竹簍,令女市貨,以維生計。遺有樂道偈三百餘首。

又從《祖堂集》卷四〈丹霞禪師章〉說到丹霞天然(西元七三九─八二四年)初與龐居士,同侶入京求選官,因在途中,遇一行腳僧,同席喫茶,僧問:「秀才去何處?」他們說:「求選官去。」僧曰:「可惜許工夫,何不選佛去?」遂勸他們兩位去江西,參見馬祖大師。以此可知龐居士與丹霞禪師,本係儒生,是有心於功名的士子,結果棄儒從禪,成了馬祖大師門下的法將。丹霞先參馬祖,馬祖示其緣在石頭希遷(西元七○○─七九○年)。根據《龐居士語錄》,則說居士先參石頭,次參馬祖。對此先後之說,甚難論定,只能因此知道,居士曾與馬祖及石頭,均有法脈因緣。石頭印可居士之後,還問他:「子以緇耶素耶(出不出家)?」居士曰:「願從所慕。」而未出家。

至於龐居士為何沒有出家,則與《維摩經》的思想,有極大的關聯。從四祖的〈入道安心要方便門〉、五祖的〈修心要論〉、六祖的《壇經》,均引用《維摩經》,《六祖壇經》並主張:「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到《祖堂集》卷一五,敍述馬祖門下的「歸宗智常禪師」及「汾州無業禪師」等章之中,也屢次提及《維摩經》。縱然這些人都是過的出家生活,也不否認居士亦可獲得佛法的實益,這是釋尊時代開始即已有了的共識。從《龐居士語錄》所見,他與女兒靈照是相依為命的,可能當他自湖南到江西,又到湖北,雲遊各方,結交許多善知識時,也是由其女兒擔任常隨的侍者,並以勞力換取父女兩人的川資。所以後來的靈照,也是一位悟入無生、生死自在的大修行者。又從《龐居士語錄》,見到龐婆與其父女的「難易」三部曲的對話。在《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一四,也見到了龐婆入鹿門寺供齋迴向的作略,證知龐婆,亦非凡流。另在龐居士的詩偈之中,有一首說:「有男不肯婚,有女不肯嫁,父子自團欒,共說無生話。」被後人認為他是有男有女有妻室的人。其實《維摩經》之〈佛道品〉中早就說過:「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法喜以為妻,慈悲以為女,善心誠實男,畢竟空寂舍,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因此,在龐居士的詩偈中,也說到了:「故宅守真妻,不好求外色。真妻生男女,長大同榮辱。」龐居士的「故宅」即「空舍」,「真妻」即「法喜」,「男女」即是「法喜」所生的「慈悲」與「善心」。這樣的男女,自然不必「婚」「嫁」了,自然只能與之共說「無生話」了。並且他又形容他的「家」況說:「家內空空空,空空無有貨。日在空裏行,日沒空裏臥。空坐空吟詩,詩空空相和。莫怪純用空,空是諸佛座。」這是《維摩經》的〈問疾品〉及〈入不二門品〉的思想形態。居士寂後,當時的州牧于頔,把他比作印度毘耶離城的維摩詰(見《龐居士語錄》卷上),自有其理由也。又如維摩詰所居,稱為方丈,而龐居士說他的居處:「草屋有三間,一間長丈二,一間安葛五,一間塵六四。余家自內房,終日閑無事。」「葛」藤,即是知見,又稱為「塵」勞,他自己的內在雖是空寂常「無事」,仍不離世間塵勞的範圍,這是維摩詰所說的菩薩境界。維摩詰居丈室,而空廣無邊,龐居士住丈二的草屋,而終日無事。此仍出於龐居士以維摩詰自況的思想。

三、不戀一物,不著一塵

在早期的禪籍之中,有關龐居士的傳記資料非常之少,自宋元以來,例如,宋代的《禪宗頌古聯珠通集》卷一四中,加上了「居士以家業盡投湘水」之說。到元代的《輟耕錄》卷一九則云:「蓋相傳以為,居士家資巨萬,殊為勞神,竊自念曰:『若以與人,恐人又若我,何如置諸無何有之鄉。』因輦送大海中。」明朝董其昌的《容臺別集》卷二,似乎採用了以上兩種傳說,予以綜合而云:「龐居士雖有家貲百萬,皆擲之湘流而曰:『勿累他人。』」由這些資料看,龐居士原是一位大富長者。這可能是與佛世的須達長者聯想而成,也因《維摩經》曾說:維摩詰居士是毘耶離城的第一等長者,而且「資財無量」。又以羅什三藏注《維摩經.方便品》中,也提到:「外國白衣,財多富樂者,名為居士。」龐居士既被譽為中國的維摩詰,便順理成章地說他擁有「家資巨萬」了。至於為何不用以布施貧窮,供養三寶,竟投之於水?這與他詩偈所表現的意趣有關,他說:「貧兒把他物,被物牽入廛。」「所求不稱意,合家總啾唧。」又說:「富兒雖空手,家中甚富溢,家有無盡藏,不假外緣物。」此本是眾生皆自有佛性的思想,心外求佛,等於殺佛,心外求法,無法可求。此也正是馬祖大師示大珠慧海的那個「自家寶藏」的意思。後人附會,便說居士既不以身外財物為真富,且成為牽累,所以把巨萬的家資,投擲入水了。

在龐居士的詩偈中,也可以看到他修證之後的家況,好像是非常簡陋的,他說:「余家久住山,早已離城市。」又說:「老來無氣力,房舍不能修;基頹柱根朽,椽梠脫差抽;泥塗零落盡,四壁空颼颼。舉頭看樑柱,星星見白頭;慧雲降法雨,智水沃心流;家中空豁豁,屋倒亦何憂。山莊草庵破,余歸大宅游;生生不揀處,隨數說無求。」以上的描述,類似寒山的生活意境。雖可以看作龐居士的實際家景,更可以視作龐居士的心境。若將詩中的「家」「宅」,看成塵世的六根六境,也是出世的涅槃妙心,則更妥當,尤其由於「山莊草庵破,余歸大宅游」兩句,點出了草庵是根塵的色身,大宅是「故宅」,即是「不與萬法為侶」的人人本具的般若空性或本然佛性。此一思想係源於《法華經》的火宅喻。所以龐居士雖現在家身相,卻充滿了出塵離欲的意願。如他的詩偈中又說:「余家不奈煩,放火燒屋𧂐;葛五成灰燼,塵六無一二。有物蕩淨盡,惟餘空閑地;自身赤裸裸,體上無衣被。更莫憂盜賊,逍遙安樂睡;一等被火燒,同行不同利。」既無家累,亦無財累,不戀一物,不著一塵,赤身裸體,住於空境,如此逍遙,絕不同於一般遭了回祿的人家,所能感受得到的。

四、主張實證解脫,實際離欲

俗人的俗事,便是妻兒家產的擁有及經營。龐居士雖有家有眷,有妻有女,卻無有恆產,則無疑問,因在他的詩偈中,有「余為田舍翁,世上最貧窮;家中無一物,啟口說空空」的句子。雖有老妻,卻主張離淫慾,才能得脫地獄及傍生的生死之苦,他說:「身如水上沫,命似當風燭;常須慎四虵(地水火風),持心捨三毒(淫怒癡)。相見論修道,更莫著淫慾;淫慾暫時情,長劫入地獄。縱令得出來,異形人不識;或時成四足,或是總無足。」他又說到男女及妻的問題:「外色有男女,長成愛作賊;有妻累我來,牽我入地獄;我亦早識渠,誘引入吾室;內外總團圓,同飡一鉢食;食飽斷虛妄,無相即無福。」他將兒女之情及妻室之慾,視作牽累入地獄的「愛賊」,故已早日警覺。雖住一室,同飡一鉢,要斷「虛妄」,要取「無相」。因為此身危脆,如水上泡,此命微弱,如風中燭,隨時都會死亡,彼此相見,須論如何修道,否則被情慾所困,死後長劫入地獄,縱然從地獄出來,亦將往異類中去投生。此等怵目驚心的敍述,豈是一般耽於家室之樂,而又以維摩詰或龐居士自況的在家學佛者所能比擬的呢?因此龐居士也訶斥貪瞋兩種心病,他說:「合瞋不須瞋,合喜不須喜;喜即淫慾生,瞋即毒蛇起;毒蛇起猛火,淫慾成貪鬼。」當然,龐居士的詩偈中,有好多「無心」、「無求」、「無念」、「無住」、「無生」、「無相」等的名詞,所以他不贊成形式上的出家,故說:「出家捨煩惱,煩惱還同住。」。他主張要在實證上的解脫,實際上的離欲,故又說:「無求出三界,有念則成癡;求佛覓解脫,不是丈夫兒。」「若悟無生理,三界自消亡;蘊空妙德現,無念是清涼。」對於嚴持齋戒的看法,是一般佛教的通則,但是,持戒的最高功德,是生天的福報,乃係有為有漏的五乘共法。龐居士服膺禪法,是直探無生法忍之門的最上乘法。悟得無生,已出五蘊束縛,只要離淫怒癡的三毒,遠地水火風的四大,嚴持齋戒的形式,已經沒有必要。對於一個徹悟之後的自在人,還斤斤計較齋戒嚴淨與否,豈非表示他尚有所著,既然仍有所著,便是未得自在。因此龐居士要說:「十二部經兼戒律,執相依文常受持,生生獲得有為果,隨在三界無出期;若能離相直入理,理中無念亦無思。」又說:「無求勝禮佛,知足勝持齋。」又說:「齋須實相齋,戒須實相戒;有相持齋戒,到頭歸敗壞;敗壞屬無常,從何免三界。」龐居士已說得很清楚,禪者重視實質的修證工夫,不贊成表面的虛飾。他並非否定經教的作用,也未否定齋戒對修行者的價值,如果不能做到「無求」、「知足」而證入實相者,經教當然有用,齋戒仍得嚴淨。可惜有些後世禪者之末流,為了捨不下妻子家業,甚至為了貪淫、嗜酒、食肉,而自鳴為維摩詰行徑,並舉《維摩經.方便品》的「入諸婬舍,示欲之過;入諸酒肆,能立其志」以為搪飾。殊不知,也該看看《維摩經》同品的另幾句話:「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離淫怒癡,是大小乘的共通法門,持五戒,是人間道德的基本準則,戒酒則為佛法重智慧、重理性的一大特徵。持戒的等級,分作:1.(一般人的)別解脫戒,2.(修禪得定者的)定共戒,3.(離欲出生死者的)道共戒。三者之中以道共戒最尊貴。已出生死者,自然不犯戒,何必還要一般人所用的齋戒律儀?這是龐居士的著眼處。

五、不執相依文

至於經教,禪宗不立文字之旨,常被誤解為不需經教,或不重佛說,以致一些不學無知的禪徒,只知用邪見邪術,誑惑愚人。其實,龐居士雖將十二部經稱作「執相依文」,他的意思是說,如果僅把經教當作知識學問,尋章摘句地研究,而不依教奉行者,僅得有為善果,不能證入實相。所以又說:「貪瞋不肯捨,徒勞讀釋經;看方不服藥,病從何處輕。」他也指出如何來讀經:「讀經須解義,解義始修行;若能依義學,即入涅槃城。」解經義是讀經的原則,解義的要領是照著經義起修,理論必須配以實踐,始能證明其不虛。可知,龐居士不愧是一位讀書人出身的禪者,從其詩偈內容,也能見到他活用了《六祖壇經》、《維摩經》、《金剛經》、《法華經》、《華嚴經》、《涅槃經》等經。

六、龐女靈照

在《龐居士語錄》之中,記述他女兒靈照之處,有如下的六例:

一日龐翁的老友丹霞天然禪師來訪居士,才到門口,見靈照攜一菜籃。丹霞問:「居士在否?」靈照放下菜籃,斂手而立。丹霞又問:「居士在否?」靈照提籃便行。丹霞遂離去。

龐居士一日在茅廬裡坐,突然說:「難難難!十碩油麻樹上攤。」龐婆接道:「易易易!如下眠床腳踏地。」靈照則謂:「也不難也不易,百草頭上祖師意。」

元和(唐憲宗在位年號,西元八○六─八二○年)中,居士北游襄漢(湖北及陜西),隨處而居,有女靈照,常鬻竹漉籬,以供朝夕的生活所需。

居士一日在打坐的時候,問靈照:「古人道:明明百草頭,明明祖師意。作麼生(是什麼)?」靈照答道:「老老大大,作這箇語話!」居士曰:

「你作麼生(怎麼說)?」靈照曰:「明明百草頭,明明祖師意。」居士乃笑。

龐居士因賣漉籬,於下橋時撲倒,靈照見了,亦去其爺邊倒下,居士曰:「汝作什麼?」靈照曰:「爺倒地,某甲相扶。」

龐居士將入滅時,令女靈照備湯水、沐浴、著衣,於床端然趺坐,囑女曰:「你看日午則報來。」女依言看已,報曰:「日當已午,而日蝕陽精。」居士云:「豈有這麼事?」遂起來自看。其女尋即據(居士)床,端然而化。居士回屋見之笑云:「俊哉!吾說之在前,行之在後。」於是更延七日。(此條據《祖堂集》卷一五,《龐居士語錄》所載則略異於此)七日後居士脫化於州牧于頔之膝。

從以上所舉的六例看來,龐女既能與劈佛烤火的丹霞禪師對禪機,又能調和龐翁與龐婆的難易,隨侍龐翁自湖南的衡陽到湖北的襄陽,編製竹漉籬與龐翁上市出售,日夕與馬祖傳承弟子的龐翁相伴,耳濡目染,無非灑脫自在的禪的實際生活,故其對於禪的悟境,也有相當深度的體驗。龐翁跌倒時,她以陪同跌倒為相扶;龐翁將示寂,她竟捷足先去,在禪宗史上,類此的女性,尚不多見,甚至根本少見。由於龐翁是居士身,未能住山開法,攝眾鍛鍊,所以未見有法嗣的記載,而其女靈照,肉體為其所出,慧命亦因他而生。這樣的父女關係,不用說,乃是在家菩薩行的標準形態。

七、龐居士語錄

《龐居士語錄》告訴我們的,尚有關於他與當時禪門人物之間的交往情形,除馬祖與石頭和龐居士有師資之誼外,龐居士接觸過的,尚有藥山惟儼、齊峯和尚、丹霞禪師、百靈和尚、大同普濟禪師、長髭禪師、松山和尚、本谿和尚、大梅法常、芙蓉和尚、則川和尚、洛浦禪師、石林和尚、仰山和尚、谷隱道者等十五位,其中的藥山、丹霞、大同、長髭、大梅、芙蓉、仰山等七位,在《祖堂集》中均有傳載,足證是受早期禪門所重的人物。餘如齊峯、百靈、松山、本谿、則川、石林等人,均係馬祖的法嗣,與龐居士同門,也與龐居士一樣,被集錄於《景德傳燈錄》卷八。襄州谷隱,是投子大同的法嗣,見於《景德傳燈錄》卷一五,洛浦禪師則不詳。由龐居士和這些禪師酬對的機緣語句,只能看出當時禪風面貌,卻無法評斷何人的見地,更為高超或較遜一籌。不像《維摩經》的形態,把釋迦世尊座下的諸大羅漢弟子,對比成不堪一擊的弱者,所以龐居士也終究不比維摩詰居士;也許龐居士的對手,雖現聲聞形的出家相,卻不是小乘小機,而都是大乘中的最上乘機之故。彼此旗鼓相當而互為攻錯。

當然,在《龐居士語錄》中,也有三則機緣,似乎是數落僧人的:

龐居士因在床上臥看經,有僧見曰:「居士看經,須具威儀。」居士便翹起一足。僧無語。

居士有一天在洪州市賣笊籬,見一僧化緣,乃將一文錢,問曰:「不辜負信施道理,還道得麼?道得即捨。」僧無語。居士曰:「汝問,我與汝道。」僧便問:「不辜負信施道理,作麼生?」居士曰:「少人聽。」居士又問:「會麼?」僧曰:「不會。」居士曰:「是誰不會?」

居士見僧講《金剛經》至「無我無人」處,問曰:「座主既無我無人,是誰講誰聽?」座主無語。居士曰:「某甲雖是俗人,粗知信向。」座主曰:「祇如居士意,作麼生?」居士以偈答曰:「無我復無人,作麼有疎親?勸君(師)休歷座,不似直求真。金剛般若性,外絕一纖塵,我聞并信受,總是假名陳。」

其實,類似第一、第二兩則機緣的例子,在禪宗其他祖師的語錄中,屢見不鮮。第三則和六祖見講經僧印宗的公案相似,嗣後,講經僧遇到明眼的禪師,瞠目以對的例子也很多。故不得以此視為俗人教訓僧人的表示,這不過是禪者們共同持有的風格而已。大乘經中的《維摩經》是值得弘揚的,禪籍中的《龐居士語錄》也是值得流傳的,不要受了外道邪說的影響,說什麼六祖之後法傳白衣,連帶維摩詰及龐居士也受到正統三寶弟子的排斥。

八、神通並妙用,運水與搬柴

龐居士的最大特色,是除了留有機緣語句的語錄之外,尚有三百多首的詩偈留傳迄今,與他同時的馬祖及石頭門下諸禪師們相比,他是唯一的例子;也許由於他是讀書人出身的居士,中國的文學史上,也給了他應有的地位,並將他的詩偈傳誦下來。

以龐居士的禪風而言,門戶守得很緊,遇著他的人,很少輕鬆地被放過。但對禪的體驗而言,他是掌握住《維摩經》「直心」的要領;也服膺《六祖壇經》所稱「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的原則;復以石頭問他的「日用事」作為依準。他有一偈呈請石頭印可: 「日用事無別,唯吾自偶諧;頭頭非取捨,處處莫張乖。朱紫誰為號,丘山絕點埃; 神通並妙用,運水與搬柴。」

石頭因此認可。

「日用」一辭,原出於《易經.繫辭》上所云:「百姓日用而不知」句,在禪籍中數見禪師們以此語接人,除了石頭問龐居士之外,尚有睦州以之問一秀才,玄沙以之問韋監軍等。「日用」的本意是天天都在生活中接觸的事物,一般人正由於天天接觸,所以沒有留意,也不求瞭解。宗門「日用事」亦即平常事,穿衣、吃飯、拉屎、睡覺,以及為了穿衣、吃飯、拉屎、睡覺,而去用手、用腳、用嘴、用身體,凡是行、住、坐、臥的任何動作,無一不是日用事。世人誤以修道是異乎尋常的生活方式,印度的小乘禪法,因為基礎跟外道的世界禪定法相通,所以要在離人獨處的靜境中打坐冥想。禪宗則不然,以為日常生活中的行、住、坐、臥之時,無一不是用心修行之時。此在第五祖弘忍大師的〈修心要論〉中,即已提出如此的主張:「若不得定,不見一切境界者,亦不須怪。但於行住坐臥中,常了然守本真心,會是妄念不生,我所心滅,一切萬法不出自心。」也就是說禪者不一定要得定,或見什麼異象,只要能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念茲在茲地不違真心,不起妄念,無我,也無與我相對的內外境界,便可以了。六祖惠能大師的《壇經》,也說到:「一行三昧者,於一切處,行住坐臥,常行一直心是也。」

此種禪修的觀念,發源於《維摩經.弟子品》,當維摩詰見舍利弗在樹下坐禪,便說:「唯!舍利弗,不必是坐,為宴坐(禪修)也。夫宴坐者,不於三界現身口意,是為宴坐;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是為宴坐;心不住內,亦不在外,是為宴坐;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是為宴坐;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為宴坐。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其中以「不起滅(受想)定而現諸威儀」,「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之句,最能顯出維摩詰的禪法大異於小乘禪法,也就是在現實的生活中,能夠不離解脫的滅受想定,在凡夫狀況的生活中,仍能夠不離無上的解脫道。此所以禪宗主張即日用事為涅槃境及菩提道的根據。而且用禪的方法,的確能夠使人達成如此的目的。

六祖惠能大師,以「常行一直心」為他所提倡的一行三昧,並且徵引《維摩經.佛國品》的「直心是淨土」,要求修行者做到「但行直心,於一切法,勿有執著」。到了六祖的三傳,也就是龐居士的法師馬祖道一大師,則主張「若欲直會其道,平常心是道」,將《維摩經》的「直心」改為「平常心」,而說:「只如今,行住坐臥,應機接物,盡是道。」這種「直心」和「平常心」,實即是「日用事」中無取無捨無執著的心行。無怪乎龐居士要把日常生活中的「運水與搬柴」即當作「神通並妙用」了。

現在且以語體文,將前述龐居士的八句詩偈,試釋如下:

沒有其他什麼叫做日用事,只是我與我自己作伴調和。凡事凡物,非取亦非捨;時時處處,無好亦無壞。紅底與紫底本來沒有名字,矮丘和高山根本無一點塵。所謂神通的妙用,就是井邊打水,山邊搬柴。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於紐約禪中心)

 

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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