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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3 20:55:28| 人氣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載-社論--培養健康的飲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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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培養健康的飲食觀 2013/11/3 | 作者: | 點閱次數:127 | 環保列印 字級: 近年來國內發生多起影響範圍廣泛的食品安全事件,如塑化劑、毒澱粉、麵包、食米,及近來假油品事件等,引發全國消費者的恐慌,不但嚴重傷害國人的健康,也打擊政府和企業界苦心經營台灣精品的形象。逼得總統不得不出面邀集相關業者和團體座談,尋求對策。 食品安全除了透過政府的監督之外,更大的監督力量應來自市場機制。理論上知名廠商比較愛惜品牌形象,所提供的產品品質也較值得信賴,令人訝異的是,在歷次事件中都有知名大廠中箭,顯見大廠的品管仍有很大的缺失;而大廠發生食品安全之後,至少還有回收及申訴求償的管道。而散布在各小店或夜市、攤販,則因政府人力不足而成了三不管地帶,尤其是夜市的競爭激烈,為了刺激消費者的味蕾,業者莫不推陳出新,店家所宣稱的「獨家秘方」究竟含有那些成分也不得而知。 至於「胖達人麵包」和「山水米」及假食用油品等事件,媒體的報導已直指是業者刻意的行為。業者利用消費者對其品牌的信任而大肆斂財;「山水米」的負責人被查獲後甚至還大言不慚說「兩年內十八次,我們又不是最嚴重的」,也可見這個行業潛藏不少問題。業者敢冒被查獲的風險,講白了就是被逮到的處罰很輕卻可享暴利,對正直的業者造成不公平的競爭。 大言不慚的還不只是山水米的老闆,毒澱粉案的生產商「吃一點又不會死」、屏東一對以販售死豬肉為常業的父子說「又不是殺人放火」心態都令人心寒,對這類惡意的行為,政府不應只採取行政罰。只罰個幾十萬元,與龐大的暴利相較,根本沒有嚇阻效果,而司法的判決也不應僅以填補被害人的損失為滿足,應讓刻意使壞的業者除了刑事責任外,還要付出高額的懲罰性賠償,以期能導正部分業者的僥倖心態。 食品安全問題除了管理制度、法令的設計及業者的自我要求外,其實消費者有其責任。消費者應吸收相關知識培養基本的分辨能力,其次必須節制口腹之慾,因為不當的飲食仍然會造成健康的負擔。以近日媒體調查報導所稱,市面上流行的各式茶飲料店所銷售的飲料,糖分偏高,所謂的「黃金比例翡翠檸檬汁」,其含糖量竟相當於十六塊方糖,若常飲用將對新陳代謝系統造成嚴重負荷。 口腹之慾很難透過法律或政府的禁令來限制,美國紐約市長彭博今年三月限制在部分場所銷售大杯含糖飲料的政策,就陸續被紐約高等法院及州上訴法院駁回。飲食的節制還是要由個人自行拿捏。在食品安全事件頻傳之際,多吃新鮮、在地、完整的食物,少吃加工繁複的食物,享受食物的「原味」才是健康的飲食之道。

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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