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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20:09:05| 人氣1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3291-何等為『菩薩逮得法忍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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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何等為『菩薩逮得法忍四事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逮得法忍四事依《佛說幻士仁賢經》開示:菩薩復有四事逮得法忍。何等為四即所謂

(一)度不度者。

(二)解未脫者。

(三)一切樂法。

(四)不斷善行。

    由此觀之,如是『四事』,即所謂菩薩逮得法忍四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法忍』者,忍者忍許之義,今謂信難信之理而不惑為忍。即施於所觀之法而忍許也。依此忍許而離惑明理之智決定,謂之法智。故忍為斷惑之位,屬於因,智為證理之位,屬於果。小乘之見道信忍欲界苦諦之理,謂之苦法忍,乃至信忍道諦之理,謂之道法忍。又大乘之菩薩於初地之見道信忍無生之理,謂之無生法忍,其他尚有種種之法忍。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19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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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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