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何等為『諸佛十種巧妙方便』
所謂『佛寶』,乃三寶之一。佛是覺者之意思,能自覺,又能覺他,直至覺行圓滿者,叫做佛,佛是世界上之真寶,故稱佛寶。又『覺』具二義:從佛之洞徹諸法真理而言,是覺悟義;從佛之明鑑萬法明辨事機而言,是覺察義。依經典說『佛』有三種身:(1)化身。又名變化身,有大恩德,為如來成所作智及妙觀察智一分所成,如 釋迦牟尼佛,為父母所生身,出家修道,菩提樹下坐金剛座,降伏魔軍,斷諸結賊,獲一切智,成等正覺,此名化身佛;(2)報身。又名受用身,有大智德,為如來鏡智及平等智,並妙觀察智一分所成,佛無量劫來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常住不變,諸根相好,智慧光明,周遍法界,皆從出世無漏善根所生,不可思議,超過世智,而為十地法身大士現此妙相,演無盡法,廣利無邊,是為報身佛;(3)法身。又名自性身,有大斷德,二空所顯,自性清淨,無染無著,甚深無量,無有變易,難解難知,微妙寂靜,離一切相,絕諸戲論,周圓無際,凝然常住,唯佛能知,是為法身佛。至於何等為『諸佛十種巧妙方便』?依《大方廣佛華嚴經》開示:一切諸佛,有『十種』巧妙方便。何等為十?即
(一) 一切諸佛,悉知諸法無有究竟,而究竟說諸佛善根,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二) 一切諸佛,了一切法悉無所見各不相知,無縛無脫無取無集,無具足無自在無究竟,而一切佛於彼法中,實知無異離眾垢污,於一切法悉得自在,於無取法中不壞實際,善究竟學大自在地,見一切法界,覺悟一切智,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三) 一切諸佛,離諸相際不住一切相,而分別知一切諸相,亦不亂自性,一切諸性無有自性,而能示現阿僧祇清淨色身,種種嚴淨佛剎妙相,佛一切智,具足智身,明淨智燈除滅癡闇,普能示現一切眾生,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四) 一切諸佛,知眾生際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法界亦非去來現在,如如實性捨離虛妄,而能演說三世諸佛見一切佛平等境界,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五) 一切諸佛,身口意業無所造作,究竟無住,離諸數法,到於彼岸而出生無量功德寶藏,分別演說世間出世間法,具足成就無礙智慧,示現無量自在神力,度脫一切法界等眾生,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六) 一切諸佛,悉知一切法無知無見,非一非異,非相非無相,非莊嚴非不莊嚴,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不生不滅,而於所有無所有法中,亦不壞世間法相,一切智人見人示現勝妙智慧,自在廣說一切諸法,而於如如亦不永滅,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七) 一切諸佛,能於一時,皆悉分別知一切時,不捨離生平等正法,一切時中皆所不攝,非晝非夜,非半月非一月,非一歲非百歲,非劫成非劫敗,非時不離時,而於無量時轉淨法輪,或須臾時,或於晝初中後時,或於夜初中後時,或於七日一月一歲百歲,乃至不可思議阿僧祇劫時,乃至盡未來際劫,於一切時轉淨法輪未曾暫息,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八)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界非時不離時,一切諸佛,具足成就無量無畏,具足成就不可數辯、不可量辯、不可盡辯、不可壞辯、無邊辯、不共辯、無窮盡辯、真實辯,方便分別演說一切句身味身辯、一切法辯,隨性隨根隨行,廣說諸法,不可說不可說億那由他修多羅,彼諸一一修多羅,初中後善究竟善說,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九) 一切諸佛,正覺法界無名無性,無三世名、無眾生名、無法名、無非法名、無功德名、無非功德名、無菩薩名、無佛名、無數名、無非數名、無生名、無滅名、非有名、非無名、非一名、非種種名,一切諸法自性無言,無方無處捨離音聲,言語道斷究竟彼岸,離虛妄境界修無形法,除滅一切覺觀虛妄,不著一切世間語言,而能出生一切諸法句身味身,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十) 一切諸佛,知一切法不生無有受者,知色不生受想行識不生,一切諸法皆悉寂滅,無入無界,法界無所有,而亦不壞一切法相,一切諸法無有起者,悉如虛空,一切法寂滅,無有業報,無所學,無成就,無數無非數,非有非無,非生非滅,非垢非淨,無來無去,亦無有住,無眾生非無眾生,亦無教化,無命非無命,無因緣非無因緣,無緣起非無緣起,而善分別正定邪定不定眾生,成就十力四無所畏一切種智,於大眾中大師子吼如來境界,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
由此觀之,如是『十種』,即為一切諸佛十種巧妙方便,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知。何以故?蓋佛乃自初發『菩提心』,歷經『三大阿僧祇劫』之積功累德,福慧雙修,才能獲得三明、四智、五眼、六通、七聖財、十力、十八不共法、首楞嚴定及金剛定等萬億三昧之殊勝,正是吾等學佛修道者所夢寐以求,模仿效法之最終目的。相信只要『如法』修行,即(1)安住於戒定慧三無漏學;(2)止習一切不必要之外緣;(3)發菩提心;(4)與諸法空性相應;(5)福慧雙修;(6)常親近三寶與善知識;(7)少欲知足,斷除五欲,修行梵行,畢竟當來得證『佛果』之成就。
總而言之,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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