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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f88tw|佛經哥|hi38.org

敬啟者 您好:  星期一, 2024年1月22日
承蒙 貴公司不嫌棄,真的很興奮和高興能收到 貴公司的郵件。我是 中華電信 http://hinet.net https://www.cht.com.tw ,不離不棄,打不走的「鐵粉」會員。但可憐的我自從晴天霹靂之後。形同過街老鼠,東躲西藏。當收到 貴公司的郵件。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我本身沒有任何電話和行動裝置。靠都是投幣式的公用電話聯繫。而所打的電話有時要多按幾個鍵會比較複雜。但 貴公司的公用電話程式有bug(抓蟲)。
比如說,我打一個市政府的電話。受話端接起電話,會吃我發話端的一塊,但我要撥接總機,我就按了9,此刻發話端的話筒完全無聲(bug),也就是說受話端聽不到任何聲音。怎麼敲怎麼打怎麼按都沒有用。此刻要等到1分鐘後吃我第2元電話才正常。
試問一個外國人,拿起公用電話,那是中華民國的公用電話,而不只是中華電信的公用電話。
企盼 貴公司以「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慈悲心,特懇請 貴公司為惠為處理,如蒙嘉惠,實感德澤。勞神之處至深感紉。 耑肅奉託
佛經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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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敬啟者 您好:
本人資質愚鈍,才識淺陋。未能將問題說清楚。
本人說的是語音,突然變小聲甚至沒有聲音的問題。
我們拿起一個公用電話(發話端),打一個電話出去。(受話端)接起電話後。注意此刻(發話端)如有任何數字按鍵。(發話端)的語音(說話的聲音)會被靜音。一直要等到公用電話再吃一塊錢。公用電話的語音才恢復正常。
您們可能認為這個不是bug,但是黃色的公用電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
至此 
勞神之處海涵為禱
佛經哥 敬上



寄件者: "CHEN" [zz567893@cht.com.tw]
寄件日期: Tue, 11 Jun 2019 07:36:02 +0800
收件者:xxxxxxxx[xxxxxxxxxxxxxx@pchome.com.tw]
主旨: RE: [外部郵件] RE: 公用電話解答

先生早安:不論撥打公用電話或家用市話當受話端(機關團體、醫院、公司行號等等)接起電話,從這一刻開始,收費方式、語音或人工接聽,皆由受話端設定,中華電信無權干涉,

                     並不是公用電話程式有bug,也因為如此常引起許多使用著誤會,認為公用電話吃錢,希望這個說明可以讓胡先生滿意。

 

中華電信台北營運處
公話中心    陳明華

TEL2344-2157 , 0937-888831     FAX2394-3807

e-mailzz567893@cht.com.tw
106 
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522

 

 

From: xxxxxx<xxxxxxxxx@pchome.com.tw>
Sent: Sunday, June 9, 2019 12:32 PM
To: "CHEN" <zz567893@cht.com.tw>
Subject: [
外部郵件] RE: 公用電話解答

 

敬啟者 您好:

承蒙 貴公司不嫌棄,真的很興奮和高興能收到 貴公司的郵件。我是 中華電信 http://hinet.net https://www.cht.com.tw ,不離不棄,打不走的「鐵粉」會員。但可憐的我自從晴天霹靂之後。形同過街老鼠,東躲西藏。當收到 貴公司的郵件。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

 

我本身沒有任何電話和行動裝置。靠都是投幣式的公用電話聯繫。而所打的電話有時要多按幾個鍵會比較複雜。但 貴公司的公用電話程式有bug(抓蟲)

比如說,我打一個市政府的電話。受話端接起電話,會吃我發話端的一塊,但我要撥接總機,我就按了9,此刻發話端的話筒完全無聲(bug),也就是說受話端聽不到任何聲音。怎麼敲怎麼打怎麼按都沒有用。此刻要等到1分鐘後吃我第2元電話才正常。

試問一個外國人,拿起公用電話,那是中華民國的公用電話,而不只是中華電信的公用電話。

 

 

企盼 貴公司以「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慈悲心,特懇請 貴公司為惠為處理,如蒙嘉惠,實感德澤。勞神之處至深感紉。 耑肅奉託

佛經哥 敬上

 

 



寄件者: "CHEN" [zz567893@cht.com.tw]
寄件日期: Tue, 4 Jun 2019 12:37:21 +0800
收件者: [xxxxxxx@pchome.com.tw]
主旨: 公用電話解答

胡先生日安:撥打公用電話,只要對方一接通,不論是語音或人工,會立即扣一元

           通話時間一分鐘,當語音接通再轉接或撥分機,如果未接通,但時間並未停止,

          當然只要超過一分鐘,就會繼續扣款,所有電話皆如此,(家用及公用及行動)

          差別只是一元通話時間不同

 

中華電信台北營運處
公話中心    陳明華

TEL2344-2157 , 0937-888831     FAX2394-3807

e-mailzz567893@cht.com.tw
106 
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522

 

 

 

 

本信件可能包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機密資訊,非指定之收件者,請勿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信件內容,並請銷毀此信件如為指定收件者,應確實保護郵件中本公司之營業機密及個人資料,不得任意傳佈或揭露,並應自行確認本郵件之附檔與超連結之安全性,以共同善盡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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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在台北市和平醫院附近的公用電話,無反應的會來一兩年了,都不理我都不理我











監聽國會事件[1][2][3][4][5],或稱特偵組監聽立法院事件,是2013年臺灣發生的政治事件,被喻為「臺灣水門案」,許多人認為是馬王政爭的一部分。本事件起因於特偵組在調查國民黨籍的國會議長王金平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的案件時,居然包含了國會總機號碼,因而可以監聽每一位使用該電話,或通過該電話通訊的國會議員,引發監聽國會的疑慮[6] [7]

特偵組多次表示,是因為不知其為國會電話,才會「誤聽」,但法務部事後卻發覺,特偵組5月時便曾撥打此電話,是刻意監聽國會專線,居然在9月還堅稱不知情,匪夷所思,飽受各界抨擊[8]。這個事件被視為「廢除特偵組」的最後一根稻草,2016年立法院修法,2017年元旦當日正式廢除特偵組[9] 。

事件披露[編輯]

2013年9月6日,特偵組三度發出簡訊給各大媒體記者,告知準備召開「重大司法風紀事件」結案記者會,並一再提醒記者「切勿錯過」,公布監聽時任國會議長王金平與立法委員柯建銘的對話。

特偵組認定法務部長曾勇夫、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關說,雖未涉刑責,仍依行政責任,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陳守煌則依法官法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王金平與柯建銘未涉刑責,行政責任部分以國會自治為由,簽結不處理。曾勇夫在記者會後立刻表示自己的清白,拒絕辭職,但在下午、晚間兩次赴行政院向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明,在江宜樺的壓力下請辭[11][12][13]

9月18日,柯建銘召開記者會,自請移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以釐清關說嫌疑[14]。黃世銘於9月25日在立法委員的質詢中承認對林秀濤也監聽,但黃於9月9日的記者會表示「只對柯委員一個監聽,一個人監聽,沒有對國會議長的監聽」,黃世銘遭質疑在9月9日的記者會中說謊。特偵組於9月26日表示,黃在9月9日的說法是指在柯建銘、王金平兩人中,僅有對柯建銘一人合法監聽,並無監聽國會議長,並將媒體報導「黃世銘強調全案只監聽一人」斥為斷章取義,而媒體也形容特偵組的說法為「硬拗」。[15][16][17]

9月28日立法委員管碧玲向新聞界公布,特偵組於5月16日至6月14日掛線監聽立法院總機「0972630235」。此號碼為立法院總機的代表號之一,申請使用人從來未變更,也未對外公布此號碼,根本是刻意監聽國會。管碧玲批評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等於可以掛線聽底下的所有分機,監聽所有國會議員[18]。柯建銘對外公布他於前一日第一次收到的台北地方法院結束通訊監察通知書,監聽號碼其中包含一支0972的電話號碼實為立法院總機。特偵組被批評監聽國會。立法院幕僚查證後說「0972630235」是立法院7支節費電話之一,從2006年8月開始使用至今[19][20][21]

特偵說法[編輯]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指出,2013年5月16日到6月14日監聽期間,0972的電話只有撥出,沒有打入,撥話者是親近柯建銘人士,並強調依監聽內容分析,「絕對不是總機」,是固定一人在使用,後來都只有「嗶、嗶」的傳真機聲音,承辦檢察官認為已無偵查價值,決定停止監錄[22][23][24],2013年5月16日到6月14日確實曾監聽該支電話,但這絕對不是立法院的總機,該電話是私人手機[22][24]。但媒體記者當場播打此號碼,確認此號碼為立院總機,也證明楊榮宗說謊,楊榮宗含糊其辭,場面尷尬[25]

當晚,黃世銘召開記者會,承認監聽了立法院總機,是因為誤認立法院總機是私人電話,並表示特偵組偵辦高院法官陳榮和貪污案時,發現有特定人士拜託立法委員柯建銘,為吳健保關說假釋,後來柯建銘的助理以這一支0972的節費電話,告訴這位特定人士,把大筆的金錢,匯入柯建銘所指定的帳戶,而特偵組取得法院監聽票執行時,發現委託執行通信監察機關(監聽者)設備「無法監聽節費電話」,導致後續取得的監聽帶子是空白的,完全沒有任何通話內容,所以沒有續行監聽。

立院說法[編輯]

中華民國立法院議場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特偵組的說法和立委說法差距甚大,「監聽國會在民主國家是不可思議的事情,要把真相找出來。」[19][20][21]

立法院總務處長蔡衛民表示,立法院中只要經過該支被特偵組監聽電話而撥打出的通話,都可能遭到監聽[26]

立法委員管碧玲指出,被特偵組監聽的電話號碼是立法院中興大樓專用,但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辦公室根本不在中興大樓,管碧玲質疑「究竟特偵組在監聽誰?」[27]中興大樓當時有82位立法委員的國會辦公室[24]

事實真相[編輯]

特偵組多次強調因為不知0972專線為立法院電話,才會不小心監聽,但事實上特偵組非但知情,還曾撥打此電話。2013年特偵組5月便曾撥打,但9月竟仍聲稱沒打過該支號碼才「誤聽」,10月時,法務部的調查小組調閱通聯紀錄,證明特偵組早就打過0972的國會總機電話,調查小組約談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承辦檢察官等人員時,特別詢問此事,當時總長及特偵組成員皆否認,10月9日,眼看罪證確鑿,特偵組才承認打過這通電話,但只說是「誤打」。法界人士痛批,特偵組說謊成性,事到如今還不承認錯誤,是「把全民當白痴」[28]

相關判決[編輯]

  • 2016年10月31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黃世銘因違法監聽林秀濤,應賠償林秀濤30萬元,其餘駁回。全案可上訴。[29]

    事由: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秀濤指控,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監聽她與其未成年女兒的電話,已經構成侵權。因此對黃世銘、當時的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北院法官周占春提告、求償。[30]

  • 2018年5月15日,馬英九洩密案,高等法院二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並處以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31]

    事由:高院指出,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晚間10時許,洩漏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數據,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英九在一審時辯稱,他是依憲法執行職務,處理將發生的政治風暴,才請江宜樺、羅智強共同商議。

    但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黃世銘報告內容無關五院職權行使的爭執,馬英九未召集院際調解,並未行使憲法第44條的院際調解權,洩密也非為了解決閣員政治問題,其辯詞不足採信。

    而且,合議庭認為,馬英九當時擔任總統,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法有保密義務,不能藉行政特權破壞法治國原則,否則民主憲政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將破壞殆盡。

各界評論[編輯]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呼籲,立法院應設立「特種委員會」,調查非法監聽事宜。蔡英文表示臺灣是個民主國家,若特偵組、司法單位或任何單位,對國會進行監聽,此為非常嚴重的事,相關可能涉案的人員應馬上停職,靜待調查。蔡英文強調,馬總統是否涉及利用司法單位蒐集資訊,進行政治鬥爭,這是社會也很想知道的事[33]

中興大學校長、刑事法律專家兼律師黃東熊痛批,特偵組5月底就撥打0972的電話,竟膽大包天,反覆說謊,檢察官首重誠信,黃世銘身為檢察總長卻帶頭多次說謊,像甚麼國家?黃東熊說,美國前總統尼克森水門案引咎辭職主因,並非監聽政敵,而是多次說謊,當謊言被揭開後才黯然下台;失去公信力的特偵組,應該廢除。律師邱一峰也說,特偵組監聽國會、侵犯人權是「事實」,黃世銘拿譯文夜奔官邸向馬英九報告也是事實,黃世銘若沒得到高層授意,怎敢監聽國會?究竟「高層」是誰?馬為何接受電臺專訪進行「空中串證」?建議應成立大陪審團,隔離訊問馬、黃二人,才能真相大白。[34]

預定接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在9月28日還未上任時,便表示:特偵組在「監聽國會事件」中沒有主觀意圖,查案方向也沒大問題。由於發言當時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等單位才剛剛開始調查關於黃世銘及特偵組是否違法濫權的問題,法務部監聽事件調查小組則尚未成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質疑:羅瑩雪在沒有經過任何詳細的調查確認的情況下,憑甚麼表示特偵組沒有主觀犯意?並批評此為未審先判。[35]

%%%%%%%%%%%%%%%%%%%%%%%%%%%%%%%
提到警總電監處這個監聽中心,還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故事值得一提。
民國八十年初,台北捷運路網系統開始興建。其中有一條支線,是由中正紀念堂站到西門站。這條支線很短,中途只停靠一站,那一站即是小南門站。
這麼短的一條支線,按照道理來說,應該很快就能完工。可是,事實上並不然。原因,就出在警備總部身上。
原來,這條捷運支線是採地下化方式通聯,施工圖上所顯示的軌道路線,會經過警總的地底下。這件事讓警備總部知道了之後,大為緊張,他們馬上向高層反映,堅決反對捷運路軌從他們營區的地下穿越。因為警總的堅持,整項工程就卡住了。捷運局無法可想,只好一再和警總協商。最後,警總才透露,他們營區的地下室,是電監處工作的地方。而這塊區域裡,安放了大批非常精密而且敏感的機器,先不說捷運通車之後,每天從地底而過的捷運列車會造成多少震動,光只看施工期,捷運局所使用的潛遁機,就可能把電監處的設備都搞壞了。
警總拿出「國家安全」的大帽子出來,果然勢不可擋。捷運局為此費了很多唇舌,一再保證說,施工的潛遁深度深達地下二十公尺。地底在施工,地面一點感覺也沒有,所以絕對不會影響到警總電監處的「高級設備」。幾經溝通後,警總才半信半疑讓捷運局開工。
民國八十一年,警備總部裁撤,這批監聽設備就移交給軍事情報局使用。說是「移交」,其實是「接管」。因為,這批器材並沒有移動位置,它們仍然安置在原地,只是把原本使用這批器材的警總人員,改換成軍事情報局的特工。
民國八十三年,軍事情報局電信技術室成立,他們繼續使用這套器材從事監聽作業。據情報局局長戴伯特說,到了民國八十五年、八十九年,這批器材因為過於老舊,已經分四批報廢處理。不過,我很懷疑這項說法的可信度。而且,就算這批器材真的已經報廢,情報局難道沒有再引進新的機器嗎?
除了以上的監聽部門之外,還有一個直屬於國防部底下的祕密單位,叫做「電信發展室」,他們也負責執行監聽工作。
至於位在木柵馬明潭的海岸巡防署情報處,據說也有監聽設備。不過,海巡署監聽的範圍大多都鎖定海上,他們主要的打擊目標是海上走私,和政治無涉。
擁有監聽設備的機關這麼多,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有哪些人透過這些設備監聽人民的電話呢?」
第一類的,當然就是辦案人員。另外一類,則是負有特殊任務的情治人員。
怎麼說呢?因為,我們必須分清楚,執行監聽工作的人,不一定就是在監聽我們電話的人。這樣的說法好像有些玄,不過,只要經過說明,大家就能理解了。
以調查局為例。調查局設有有線和無線的監聽中心,這些監聽室裡的機房每天都幾乎接近滿線的地步。在裡頭工作的人員,忙得像是無頭蒼蠅,他們不可能,也沒有那種閒情逸致去聽被監聽的電話。
照正常的法律流程來說,當辦案人員鎖定某些重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之後,決定要監聽他們的電話時,就會先向檢察官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指揮書。拿到指揮書之後,辦案人員再到調查局的監聽機房,要求工作人員上線監聽。
這些監聽設備都是由電腦控制,直接從中華電信的交換機房內拉線過來,再聯結到調查局的監聽室的機器上。
當監聽室的工作人員看到監察指揮書(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監聽票」)之後,就會設定電腦上的數據,鎖定某幾支電話號碼,然後,再把錄音帶塞到卡式錄音座裡,初步的監聽作業就算完成了。
這些錄音座平常並不會啟動,但只要被鎖定的電話一撥號,或是有人從外面打電話到這個號碼時,錄音座的錄音設備就馬上開始運轉,把通訊的內容全部都錄下來。
等到幾天之後,聲請監聽的辦案人員再到監聽室「採收成果」,把這些錄滿聲音的帶子拿回去逐一聆聽,並譯寫成文字,並據以研判犯罪嫌疑人的動向。這就是整個監聽的流程。
從以上的程序就可以知道,一般在監聽室裡的工作人員,是不可能去偷聽電話的,因為,他們每天要照顧的線路太多了。對他們來說,每一個錄音座都只代表一具被監聽的電話號碼,至於這個電話號碼的使用人是誰?犯了什麼罪?在監聽室裡的工作人員根本無從得知。既然不知情,就沒有什麼誘因會讓他們產生想去偷聽電話的念頭。所以,朝夕都在監聽室工作的人,反而最不知道監聽的電話內容。
前面說到,這些辦案人員到監聽室裡採收了監聽錄音帶之後,就會帶回自己的辦公室聽,可是,他們又怎麼知道每一通電話撥打的時間呢?
這就要談到監聽中心那套威力強大的設備了。
我曾經實地參觀過調查局局本部的行動電話監聽中心,也曾到台北市調查處二樓的有線電話監聽室採訪過,親眼目睹監聽設備運作的過程,所以對於這些細節,還略知一二。
我第一次到調查局參觀監聽設備的時間,是在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日。那時,調查局剛剛奉行政院長郝柏村的命令成立監聽中心才一個多月。為了解除社會大眾對調查局的疑慮,當時的調查局長吳東明特別指示,開放監聽設備讓司法記者們實地參觀一次。在那一次的參訪過程中,調查局官員還實際示範操作過程給我們看。
我還問這位官員,錄完音的帶子,要怎麼處理呢?只見他拿起一卷已經錄滿聲音的錄音帶,放進一座特殊的錄音座裡,按下「play」鍵。此時,錄音座上一小塊顯示幕上出現了來電或發話的日期、時間,對方的電話號碼也赫然在目。
調查局官員一邊解說,一邊得意洋洋的說,有了這樣的設備,什麼人在什麼時間用什麼號碼的電話打給誰,都能夠完全掌握。
外界都以為,如果自己的電話有雜音,或是電話聲忽大忽小,那就代表被監聽。對於這樣的說法,調查局監聽中心的主管官員笑著說:「根本是胡說八道。」他告訴我們,調查局監聽設備的線路是直接從中華電信公司交換機房拉線過來,這等於是「從源頭監聽」,被監聽的人絕對沒有任何感覺。
他說,有些人的電話會有雜音,或是訊號會忽大忽小,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中華電信公司的線路老舊,和別人的電話線搭在一起,所以會產生雜訊。另一種情形則是有某些不肖的徵信社業者,他們在別人家樓下的「電信分線箱」內,利用鱷魚夾夾線監聽,這樣才會造成訊號衰減。他自傲的說:「我們的監聽,你一定查不到。你在電話中聽得多清楚,我們就聽得一樣清楚。」他還說,有些人說,可以在自己的電話機上撥打某一組號碼,就能回測電話有沒有被監聽,這種說法也是誤傳。
他還透露,有些人以為,電話監聽只能側聽人與人之間談話的內容,如果透過傳真機,監聽就沒辦法得逞,這種說法也是誤解。他也實地示範給我們看。
他拿起一卷錄音帶,先放到錄音座裡,然後按下「play」鍵。從擴音器裡傳出的聲音,是一大堆刺耳的訊號聲,一聽就知道,那是傳真機在運作的聲音。
這位官員笑了一下,再把錄音座旁邊的一條端子線接到電腦主機上,然後再按下幾個鍵,一會兒,電腦旁的一座傳真機上,就傳出了一張A4大小的文件,而且相當清晰。
他把那分文件拿給我們看,同時強調說:「透過我們的監聽設備,有時候,我們截收的傳真文件,比收件人手上的那一份還要清楚呢!」
參觀過調查局的監聽中心後,我才確信,負責上線監聽的工作人員,並不負責聆聽電話的內容,而聲請監聽電話的辦案人員,雖然要逐一過濾錄音帶裡頭的每一言一語,但他們並不從事掛線監聽的工作。這兩部分的人員,可是切割得非常清楚的。
這樣的分工方式,和財會制度中的「出納、會計」分離制很接近,也就是說,把財會制度中的「管帳不管錢,管錢不管帳」作法移植到電監作業上,「監錄不監聽,監聽不監錄」。這麼做,據說可以減少某些流弊。
不過,當然也是有例外的時候。
以調查局的監聽中心為例,他們的機房裡雖然是一落又一落的監聽設備,但在角落裡,還是設有「監聽台」。監聽台的設備和視聽中心的小OA隔間很像,四邊用半個人高的隔板隔著,中間擺了一張小桌子,旁邊掛了一副耳機。如果辦案人員遇到某些情況很急迫的案件時,他們就會採用「現譯快報」的方式監聽。例如說,當警方要偵辦一件擄人勒贖案時,為了要立即監控綁匪和被害人家屬的電話內容,他們就會上監聽中心的監聽台,掛起耳機聆聽每一通即時電話的內容。一邊聽,辦案人員還要一邊把電話的內容馬上現譯成文字,再交給其他的辦案人員研判,決定是否要馬上採取某些行動。
犯罪監聽雖然也是對人權的一種侵犯,不過,為了維護社會治安,通常來說,人民都還勉強能夠接受這套「必要之惡」。情治機關也曾對外解釋,所謂的犯罪監聽,其實也是搜索的一種,只不過,監聽是對聲音的搜索,而不是對物的搜索。如果辦案人員在檢察官、法官的指揮下,可以搜索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或身體,那麼,對於犯罪嫌疑人聲音的搜索,也應該同樣被社會大眾理解、接受。
這樣的說法有點怪,不過好像也言之成理。所以,調查局、刑事局都才敢大聲的對外說:「本局的確有在作監聽的工作,不過,都僅限於犯罪監聽,而且都受到檢察官或法官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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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f88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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