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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14:20:18| 人氣340|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百零四章 Guts&小孬孬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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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時間點,因為是在95.7.1之後,屬於一罪一罰,

聽說大概是老父在一審時,要求法官輕判,甚至於淚灑當場,

所以法官引用了刑法第五十九條「其情可堪憫恕」,毎一次犯罪,都僅僅量刑

一年七個月,最後合併執行還是兩年多,仍舊是要坐牢。

說實話,判的不重了,但是希望更輕判,甚至不用坐牢,

就跟毎個立委都想連任一樣,是每個被告的心願,

所以仔細看了看,大概只有一個地方,有可能可以翻案,

讓被告兩次犯行,變成一次(簡單來說,就是連續兩次拿支票向同一位被害人

調頭寸,時間距離也不長,如果能解釋為基於同一次犯罪意圖下,只是分兩次

行為來作,或許還有改判機會)。

上訴的第一庭,我因事沒有趕到,不過似乎法官同意傳喚被害人出庭問清楚,

看來好像有點轉機。

第二庭是審理庭,也是傳喚的證人要出庭作證,一開庭:

法官問被告:「你上訴的原因是什麼?」

被告露出一個自認為很無辜的笑容「就 就 希望法官可以判個更輕一點,給

給我一個機會」說完還面帶微笑。

法官:「太重喔?原審已經給你用五十九條減刑了耶,你知道嗎,如果認為五

十九條用的不對,我們這一審可以撤銷喔,一次就判個三年以上,你懂這個意

思嗎?你還要上訴嗎?」

也不知道被告懂不懂,反正他就是點頭:「要 要上訴判輕一點」

(此時我已經感覺非常不妙,還從法官身上感應到濃厚的殺氣)

法官倒也阿莎力,二話不說,就開始請檢方問證人了。

一邊聽著檢方在問證人,我一邊偷偷傳紙條給被告,紙條上面草草寫著:「看

情形不妙,是否考慮撤回?」

被告看了看紙條後,寫了幾個字又傳了回來(那感覺很像唸書時上課偷偷傳紙

條,一切都被受命法官看在眼裡,他只是微笑)

我打開紙條,上面只多了兩個字「不懂」。

我再補充一次我的意見後,經過往返,被告這次看懂了,

回應我「拼了」兩個字。

么壽,拼了可能就是死了。

正想再用紙條勸勸被告時,輪到我反詰問證人了。

其實證人證述,應該對我們有利,但是對庭上一陣察言觀色後,我發現殺氣並

無銳減,甚至更加濃烈了,就好像是塞亞人地球越來越近一樣,待會就會將地

球會為一片烏有。

我連忙心分二用,邊站起來詰問人,邊再次書寫紙條給被告,這次我就不是客

客氣氣問被告意見了,而是直接寫上:「非常危險,撤」

當我問完證人坐下時,被告的紙條也剛好傳了回來:「律師你決定吧」

問完證人,法官開始一一提示證據,看來緊接著就要辯論終結了,其實我心理

還在猶豫著要不要撤,突然見到三位法官中某一位,右手似乎無意識的提了起

來作了一個手勢(右手橫立如手刀,在胸前由左至右畫過,說白一點,就是一

個很像割脖子的動作)

這一割,猶如在黑暗中,劃出了一道光明一樣,

剛好法官制式的問:「辯護人這邊,還有沒有證據要聲請調查?」

把握良機,我立刻站了起來:「審判長剛剛一開始提到,本案有可能不適用刑

法第五十九條減刑,若是這是審判長心證,可否讓辯護人和被告討論,考慮撤

回上訴?」

法官微微一笑:「這只是我個人意見,判決結果還要經過評議,況且剛剛證人

所言,對你們也沒什幫助」

另位法官說:「就算是你們上訴想減,第一審都已經用了五十九條了,我還真

不知道用什麼可以再減?」

我:「若是證人說的,可以證明是同一犯行,依法似乎…」

(說到這,殺氣 殺氣 又出現了)

最後在法官建議下,休庭十分鐘,讓我們商討。

被告其實也看的出來,如果走完程序結果可能更糟,但是身為告訴人的老父,

著實無法接受,花了將近十分鐘勸說…

再度開庭,我站起來二話不說:「被告同意撤回上訴」

庭上一片祥和之氣,殺氣頓時無影無蹤。

法官再度開口:「原本我個人就認為,第一審用五十九條用錯了;那是一次犯

罪輕堪憫恕下才用的,可是你是連續三次,我從來沒見過第一審這樣判的,況

且依照前科紀錄表,你還有一個累犯………………你律師救了你吧。」

撤回上訴,這次不當有guts的人了,改當個小孬孬。

被告倒也沒啥怨言,因為上訴下去,即便還有上訴三審機會,其實也只是拖時

間而已。

送走了那對父子檔,我一個人在法院外門口沉思良久,

沒錯,上訴,真的是一種藝術啊。

偶爾當個小孬孬,似乎也OK的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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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
聽到這句&quot你律師救了你吧&quot
應該覺得自己的工作 還是有價值的吧(一笑)
2007-12-18 13:14:40
有時真得不能太有&quotguts&quot,反而弄巧成拙.還是識實務者為俊傑才是..老邱你真是厲害!
2007-12-19 00:07:34
永言配命
你文章中的
>>>>>
法官:「太輕喔?原審已經給你用五十九條減刑了
耶,你知道嗎,如果認為五十九條用的不對,我
們這一審可以撤銷喔,一次就判個三年以上,你
懂這個意思嗎?你還要上訴嗎?」
>>>>>>>>>>
前三個字可能是要打”太重喔”

一個很認真的看您的文章的人留!




P.S

耶誕夜沒人陪就一起過吧

只是俺這裡禁煙
2007-12-23 12:48:0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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