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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2 02:49:53| 人氣69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七十九章 一顆蘋果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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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人生何處不相逢,相逢何必在牢中」。
我跟神秘人,再度因為神秘人的妙招,
相逢在監獄之中。
首先我一定要問的事,不是案情,
而是到底是誰介紹本案?
答案頗出乎我意料之外,
那是在以前一個案件「等一個人香菸時」,
那位疑似毒販目前在服刑的當事人所介紹。
我很好奇詢問神秘人:「那你幹麻說是山口組啊?」害我好幾天睡不著。
神秘人果然神秘:「哼,我是故意讓獄方緊張的,因為我的一舉一動都在他們監視中」
我問:「你跟那大哥是怎認識的?」
神秘人:「我們都是因病,所以在同一區服刑」
@#$%^&IIOO&^%$#@@@)*#@.......
難道眼前又是一座斷背山?(詳參等一個人香菸該章大哥病名)
不等我收起驚恐的表情,
神秘人「律師你安啦,我是因為環狀肛門外彍約肌爆裂,所以才去病房的」
&^%$%&*OOP*Y^%R$##@@!..........
經過一番詳談,可以得知神秘人的確滿腹牢騷。
不過細查他的假釋駁回部份,
我發現並非我專業所長,我可能得詢問
地檢署執行科書記官,或者監獄方面的教誨師。
不過我很有疑問的是,
神秘人自行提出的自訴狀有問題。
首先他狀告XX監獄本身違法執行,
這是大錯特錯的。因為撤銷他前案假釋的是法務部,
監所方面只是替他申報。
再來就是如果提出告訴或者自訴,
基本上會犯罪的是個人(法律上稱自然人),而不是去告一個機關(法律上稱法人)
所以綜合上面推論,
神秘人如果真的要告違法執行,
他必須告法務部;而且,必須告法務部長。
但是,換個角度想想,
以後要報假釋,還是得要法務部准。
如果今天真的幫他告了法務部長,
他的假釋有可能准嘛?
我稍微勸了一下神秘人,
但是他異常堅決,僅僅表示手中握有不少獄方虐待他的證據,
他只是要一個機會,站上法庭,講給法官聽,
把他的不滿,公諸於法庭上。
我說:「可是如果你告錯人,法官根本連開庭都不庭,可能直接駁回了,到時候你還是沒機會站上法庭」
神秘人:「這就得靠你了,我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幫我找八卦媒體,讓法院不得不開庭。甚至開庭時,一堆媒體等著我爆料」
說到這裡 他的眼神留露出無比的興奮 狂野 …
回到事務所內,我必須先作一些查證工作,
包括神秘人以前的判決資料、法務部相關的假釋規定等等。
畢竟雖然喜歡蘋果,可是蘋果不能亂吃。
而且神秘人說辭是否誇大,類似引我入局的手法等等,
都讓我心存戒心。
首先上網查了他第一、第二個判決的判決書,
果不期然看到了他洋洋灑灑的前案犯罪經過,
更重要的是,我查到了他第一個案件的辯護律師,
那是一個我頗為熟悉、信任的律師。
神秘人到底人品如何?必要時我可以向同行詢問。
其次查了假釋的相關規定,並且電話詢問了監獄的教誨師。
當我表明身分後,教誨師很客氣的告訴我,
有關此人申請假釋的一切過程,並且歡迎我向任何管道查證,
看看獄方有沒有任何不法或違法之處。
終於當我整理所有法律疑義完畢後,
我能確定假釋被駁回,應當是神秘人運氣不好,
說要怪罪獄方,獄方應當沒有直這個權力駁回。
(只能說或許神秘人太難搞,所以獄方在類似『考績』
等評語打的不好)
我猜想,神秘人當初應該跟獄方有過很大爭執,
獄方算是在合理範圍內、權限範圍內,給予假釋的障礙,
但是畢竟仍在合法範疇。
下一次的會面,除了我之外,獄方主動派了一位管理幹部、一位教誨師,一起陪同律見神秘人。
當我有所質疑相關法令,或者當初申報假釋過程時,
獄方人員就針對我的問題,一一提出解釋。
甚至神秘人懷疑所有監獄幹部都瞞著典獄長欺上瞞下時,
我也請主管代為轉達典獄長,
設法讓神秘人了解,目前最重要的事,是表現良好假釋成功,
如果一直在爭論前案假釋為何被撤銷?一直在跟獄方敵對,
只是讓自己在獄方的考核欄上,更加不利。
他點點頭………我安心的離開了
原以為神秘人聽勸了,本案已經算是了結了。
沒想到神秘人不厭其煩來信,表示有很多很多內幕,
他還要向我爆料,他要在法庭上講給法官聽,
他要我不要被獄方騙了……
我再去監獄勸了他兩次,每次他都表示聽下去了,
可是每次我一離開幾天,他所謂內幕的信件又紛紛飛來。
(實在是感覺很像爆料的八掛立委,總是不肯一次把事說清楚。
每次叫他說清楚,又故作神秘)
想撒手不管這個案件,又很怕他真的有什麼冤屈。
終於,打了通電話,給信的過的那位第一件案件辯護律師。
(註:其實從第一次的律見開始,神秘人就一直要我保持客觀公正,
他說跟以前的律師有點誤解,他怕以前的律師影響我的判斷;又很擔心我被獄方洗腦,認定是他無理取鬧;所以我信守然諾,從未向他以前的律師打聽過)
拿起電話,寒喧過後,詢問同行他對這個神秘人的案件還有沒有印象?
沒想到我剛剛說完神秘人的姓名,接電話的律師就霹靂啪拉說:
「那個誰誰誰喔,當然有印象啊,你不要被他騙了,因為他連他媽媽都騙,何況是我們律師………」
聽了半天,才知道神秘人前案因為詐騙,將母親拖下水,
所以母子兩人一起委任這位律師,
案件打了好久,不見神秘人付款。
當律師詢問時,神秘人表示是因為母親有病,所以要求暫時暫緩付款,
律師心軟答應了。
又拖良久,
沒想到一次開庭,律師與母親相遇,客氣的詢問病況有無好點?
母親千百般疑惑的看著律師:「老娘除了被這個不肖子氣炸外,多年來身體一向體健如牛。」
律師大驚:「那、那律師費呢?不是因為你住院,所以家裡有困難嘛?」
母親更驚:「我老早已經交給不肖子,要他給大律師啦」
#$%^UIOOY%$$##@@@!!#%^&U…………
當謊言揭穿時,神秘人連開庭都不出現了,通緝良久才到案………
最後的結果,我當然是婉拒了神秘人的案件。
想吃蘋果,自己找別人去買吧。
我也盡力的跟神秘人母親解釋,獄方應無違法之虞,
母親也相信的離去………
(註:半年多後,在高等法院法律服務時,見到神秘人的母親牽著一位老太太來問問題,問相同的問題。原來是母親已經死心了,但是奶奶受不了愛孫的眼淚,又出來找人替愛孫找蘋果了)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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