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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1 14:19:21| 人氣1,4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四十九章 等一個真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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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到了派出所,首先面對的是不友善的眼光。
一群警伯一副「你來幹麻」的表情。
接著一位大概是主管階級的人告訴我,
筆錄剛剛做完,大律師,你來晚了。
不過待會會移送到地檢署,讓檢察官複訊,
到時,我們會通知你。
反正就是一副擺明了不希望有律師在場的態度。
我先詢問被告,證實了剛剛已經做完一次筆錄。
接著弄清楚,和我說話的警方,
是哪一個單位的。
一問之下,赫然發覺,不是本地在地的警察,
好像是北部的某市刑大,就是所謂的專案小組成員。
依照經驗,警方問完筆錄,大概還會拖拖拉拉個一兩個鐘頭,
才有可能送到檢方複訊,
不過 ,我不敢大意。畢竟,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案件。
我留下手機號碼,並且告訴被告,警方一有偵訊,,
立刻打給我,等我到了再作筆錄,
或者送到檢察官面前時,
可以要求等律師到了再開庭。
我先離開出所,處理了一些事,
接著趕到地檢署等待。
不過過了一個鐘頭,我直覺發現不對,
因為剛剛警方明明說,立即送地檢的,
沒道理要等那麼久。
我首先詢問地檢署法警,證實了被告還沒送來。
接著又回到派出所,
發覺只剩下派出所員警,
一堆被告、專案小組組成員通通不見。
詢問派出所員警,他們告訴我,被告早被送走。
於是我又趕回地檢署,又趕到法警報到處詢問,
甚至後來發飆,回到律師公會,希望詢問今晚內勤檢察官是哪一位,
人到底送到哪?
但是整整忙了一個鐘頭,就是找不到被告。
平下心來,現在只有等待被告在地檢署開庭時主動打給我了。
從傍晚五點多,等到晚上十點,
我的電話,沒有響過…………
隔幾天後,家屬又來找我,
從家屬口中得知,當天其實還是有送地檢署作複訊,
只是不知為何,被告並未通知我。
後來被告從看守所傳來訊息,希望律師可以去會面。
排定了時間,進到看守所,見到久違的被告……
其實人的臉,有時就是一本書,
你可以從臉上讀到一定的訊息。
被告的臉變的安祥,不像前幾次會見時那樣驚慌。
被告只是淡淡告訴我,感謝我前陣子的努力,
另外這個案件,被告已經同意與檢方全力配合,
找出槍械流落方向。
所以,以後開庭時,不需要律師在場。
另外,被告也表示,曾被借提到北部測謊,
見過刑事局高級警官,也簽下所謂保密協定,
今天請我來,只是詢問有關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
是不是合作後有可能減刑?以及如何才不會被檢方警方騙去。
從此之後這個案件中,我的角色已經從辯護人,
淪為法律意見提供者,專門提供被告罪名、刑期、減刑等等相關資訊。
至於實際案情部份、開庭情形,我一概不知,也無法參與。
又是匆匆數月,
媒體突然打出跑馬燈,表示槍擊案兇嫌已經鎖定,
犯案槍彈正是由我被告轉給所謂「兇手」的姐夫,
再由姐夫交給對時局不滿的「兇手」。
不管一般人對這樣的偵破相不相信,
我只是知道,
當時我確實的問過被告,經由被告的手,
曾經仲介出五把槍
而這五把槍,早已跟檢方配合追回槍械。
並且已經逮捕買槍的人。
為何事隔數月之後,
被告又冒出仲介其他槍械?
我真的無法解釋。
或許當時被告並未對我吐實,
或許其中另有隱情,
又或許我層級不夠,這種機密案件
不是我所能接觸。
其實被告本人都配合了,也都沒意見了,
那我
又能說些什麼呢?
只是覺得真相 真相,
我還在等………………………………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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