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想 我到底算是個什麼東西……)
短褲 拖鞋 手裡拿著「名偵探柯南30-35集」
書店的老闆娘好奇的問我:你今天比較早下班喔?
我心虛的回答:是啊 是啊
望望手錶 對喔 不過才下午四點吧
難怪老闆娘一臉疑惑的問我
正想走出漫畫租書店時
老闆娘還在後面大喊:你不要看太快啊 快要沒書了
好好去找一份工作啊………不要一天到晚看漫畫啊
我用力採著我的小白 想要盡速離去
奈何就是不發 只好一邊微笑點頭表示我聽到了
一邊詛咒上星期剛剛幫我修機車的那個老闆 沒有職業道德…
我現在的室友 是我以前事務所的同事
當她搬來住之前 她告訴我
她以前以為律師的生活都是 西裝比挺
晚上都是喝紅酒 假日都打高爾夫
沒想到跟我相處一陣子後
她對這個行業印象完全破滅
難怪嘛 畢竟我實在是太不稱頭了
所有的興趣、嗜好 也跟一般學生(甚至是更為幼稚的高中生)
沒兩樣
沒關係 人的實力是不能用外表衡量的
雖然我穿著590的襯衫 打著199的領帶
我相信我在法庭上還是可以幹掉全身行頭動則上萬的大律師的
尤其是刑事案件 特別是性侵害疑雲事件
根本不需要什麼精神鑑定 也不用什麼說謊報告
只要我跟被告相處幾分鐘 詢問幾個關鍵問題
我的答案通常就跟法院最後的判決結果一樣
你根本可以稱呼我是一個「人體性侵害鑑定儀」
直到某一天 桃園一個律師Pass 一個案件給我
我才算是碰上真正難題……
首先在我眼前的 是一個老榮民朋友
他的口音 外型 簡直跟前前前前前前……行政院長
(不要怪我 台灣行政院長折損律太高了)郝伯伯
沒兩樣
他為了他的愛子 特別來委任律師
他的兒子是某間大學應屆畢業生
一年前為了考研究所 北上補習
認識了一個女生 雙方不曾交往過
只是某次女生心情不佳 特地南下找男生訴苦聊天
男生和室友合租一層公寓
女生到訪 男生風度翩翩 戴著女生逛校園 吃飯
還到租屋處 介紹了室友
一直到了晚上八點 女生要趕火車了
男生才送女生去坐車
就是這麼不巧 火車開走了
女孩表示是否可以藉助男生家裡一晚
男生表示要先問問室友意見
室友欣然同意 於是男生戴著女生去買了一些日用品
並且打電話給房東太太 表示想借客房裡(一層公寓,三間房間,平日客房上鎖,
房東放有備用寢具)棉被等物
房東來了 男生表示是北部表妹來住
所以當晚三人看電視 聊天 一直到就寢………
(以下因為被害人與被告說辭完全不同,所以採用男、女版本)
女生版
那一天 因為我心情不好 他平常就常常安慰我
所以我打算南下找他談天 看看心情是不是會好點
本來一切都很正常 只不過後來我沒搭上火車
我心想 他應該是一個正人君子吧
一個女孩子去投宿旅社 太過危險
所以還是借住他那裡好了
他室友同意後 房東也來了
後來我們去買了一些日用品 三個人看電視到十二點
他的室友就先去睡了
等他洗完澡後 我發現本來放再客廳的寢具已經被他移到房間裡了
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想跟我多聊聊 他怕我睡不著
當時我心理還想 他真是一個體貼的好男生
沒想到 到了半夜 他對我伸出了魔爪
我好害怕 好害怕 也不敢反抗 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
我從房間裡頂聽到他室友去上課的聲音
他才讓我去洗澡 並且把用過的衛生紙收好
中午時 他室友回來了 我本來想喊救命
但是不好意思 後來他跟他室友要一起去上課了
我還有問他 可不可以一起到他學校 但是被他拒絕了
(問:你為何想到他學校呢?)
因為他先前有跟我說過 他喜歡班上一個女孩
我很想去看看 那女生長怎樣子
他們離開後 我一個人在他們住的地方等待
一直到兩小時後 他們回來
(問:你一個人,怎不離開?或者不打電話報警?)
我是想 我一個人出去 搞不好會在路上遇到他
當時我沒報警 是因為 我的手機沒電了
等到他跟室友回來後 他說要去車站接他媽媽
就請室友陪我
後來他母親來了 他幫我們介紹後
就請室友戴我出去走走
我跟他室友出去吃飯 逛街
我有告訴他室友 說我很害怕
直到晚上我男朋友打電話給我
我才告訴男朋友 我吃虧了
男友告訴我不要緊張 他會馬上找人來接我
並且跟他室友通話 請室友先照顧我
後來我跟他室友去看了一場電影
凌晨十二點 回到他的住處後
我才請他室友 載我到火車站
男友的朋友 已經來接我了
兩天後 我回到家
到XX醫院看精神科疾病
(問:你本來就有精神方面疾病?)
對 我長期憂鬱 在一苑裡 我告訴醫護人員
我遭受性侵害 他們才幫我報警………
男生版
我告訴你們 我真的很倒楣
我發誓 我從來沒有碰過她
那天是她來找我沒錯
不過也是她自已拖拖拉拉錯過火車
我本來是有問她 要不要陪她等下一班車?
還是我出錢幫她找一家旅館過一晚
是她自己覺得住我那裡比較安全
我還告訴她 房子是我跟室友合租的
我得先問問室友意見
後來室友同意了 我還找房東借寢具
那一晚 我的確在我房間過夜我承認
但是整晚 她就半躺半睡 半跟我聊天
我一直上網 跟她說話 我也沒睡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 我室友上完課回來
告訴我摩托車壞了 問我下午能不能載他一起去上課
後來我跟我室友 就一起騎車走了
下午四五點時 我跟室友到公寓
沒想到她還在 其實我已經覺得有點火了
收留她一天 已經夠朋友了吧
因為我跟媽媽有約 所以我得去車站載媽媽
以前認識她時 我就聽她說過有憂鬱症
我先請室友陪她聊聊
然後到車站載媽媽
媽媽到我公寓後 我還介紹室友跟她給媽認識
我因為很久沒跟媽媽單獨吃飯了
就請室友戴她出去走走
沒想到 我跟媽媽吃完飯 送媽媽去坐車
她們兩個還沒回來
大概晚上十點多 我有一點不放心
打電話給室友 問她們現在人在哪
室友告訴我:「看電影」
等到十二點多 兩人回來了
接著室友就帶她去坐車
沒想到 過幾天 我就莫名其妙被告…………
文章定位:
人氣(38)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