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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3 00:12:29| 人氣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五十四章 等一塊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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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歲那一年 來到台南

三十歲生日 在台南渡過

那天 和事務所同事 約好狂歡

並且約好了她

當我從高雄趕回來時 她告訴我 她生病了

要我好好的玩

我真的很聽話  跑去跟同事狂歡了

事後才知道  原來在這種情況下

應該先跑去  關心女友才對

我不但不知道  反而在狂歡中途  打電話給她

告訴她  我很快樂

失敗

三十一歲那一年

她依舊在我身旁

同事記取了去年的教訓

事先錯開狂歡日期

希望那天  可以讓她幫我慶生

終於等到那一天了

一整天忙碌的工作  當我回到家時

身體極度不適

緊接著是高燒  嘔吐  只差沒去掛急診

狂歡?兩人世界?

失敗中的失敗

三十二歲那年  她已經不在我身旁

我正歷經  即將離職  留在台南還是回到台北的人生抉擇中

嘿  去唱歌吧?  一些工作上認識的朋友這樣約我

當然好啊   太感動了

不過大家還是小心翼翼的問我 

要約哪一天啊? 

你  生日  那天  有沒有要留給特別的誰啊?

不用  不用  我生日那天  閑的很

真的?

真的

終於  在台南第三年

過了一個正常的生日 

只是 我的朋友很怪

有人帯媽媽來  有人帯我不認識的人來

搞的很像  某某宗親會的聚餐似的

更扯的事 狂歡到一半 

我又接到  急CALL

唉  待會又得到地檢署報到了

所以正確的來說   我是在地檢署 

過完我生日的那一天的

當檢察官問我  對於將被告聲請羈押

有沒有什麼抗辯的理由?

其實我很想說:「報告檢座,今天我生日耶,給個面子好不好?」

當然  這不是抗辯羈押的理由

所以  那個  可憐的被告還是被收押了

我是含恨  走出地檢署的

真是超級失敗

明天一早 

我要先到看守所

然後下午  要幫人家協商返還土地

接著 新的事務所  新的同事  要約我唱歌

雖然都是一些家庭主婦  带老公  帶小孩的

但是  我仍舊很高興

希望一切  不要有差錯

不要被搞砸

我只想  靜靜的

吃一塊蛋糕 

聽一句   Happy birthday

拜託  千萬不要有人在明晚犯法了

千萬別在明晚  自己又生病了

吹熄蠟燭的那一刻

我會許下一個每年都會許的願望

統一獅  總冠軍

然後今年會加上一個新的心願

就是 希望 消失的事務所所有愛好者

新的一年都很順心

至於第三個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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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訴你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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