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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5 20:12:26| 人氣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二十四章 消失的檢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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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傲,但是宅心仁厚;他謙虛,但受萬人景仰。

他可以把法律賜給檢察官的權力運用得出神入化,可以起訴一切爭議不斷的案件

他究竟是司法正義的化身?還是地獄的使者?沒人知道。

很久以前就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執法時一向六親不認的它,

某次回到家中,年長的大哥關切了幾句案情,

他板起臉孔說:「阿兄,你再多問一句,我當你是關說,連你一起收押」

司法鐵漢之名,不逕而走

但是也因為作風過於強勢,引發不少爭議

不少被告認為它濫權,個人主觀心證過於強烈

不少律師視它為仇敵,認為它忽視人權,起訴證據明顯不足,

只為滿足自己的正義,

它依然故我……

這次它的案件,是一件重大貪瀆案,

一個有頭有臉的被告被起訴,

附帶一堆的政府官員也榜上有名,列為同案被告

開庭時,一字排開的律師,一字排開的被告,

還有一箱箱已經蒐證十年以上的證物,

法庭外一台台的媒體攝影機,在在顯示這是一個重大案件,

雖然被告大部分聲嘶力竭的大喊無罪,

雖然律師一再質疑證據的不夠完整,

但是它堅守崗位,不厭其煩的努力說服法官,

如果不將被告等人重判,將無法對的起市民大眾…

隨著案子一庭一庭的開,時間一個月一個月過去,

媒體的注意焦點逐漸減少,社會大眾的期待已經不再

它不在乎,它本來就不是為了鎂光燈而來,

但是隨著時間的演進,刑事訴訟法中相關證據法則的修正,

導致對被告越來越有利,

許多在以前可以當作證據的 監聽譯文、通聯紀錄

同案被告互相舉發的證詞、在警察局、調查站所承認的自白,

在修法之前,可以當作證明有罪的利器,

但是在修法之後,辯方律師只要輕輕一句:「無證據能力」附帶

一句「依法要求排除」,

當時那些利器,至今只能微微影響法官的心證

就像是刀劍主宰一切的年代,手持干將莫邪可以斬妖除魔,

但是跨越了刀劍時代,當年的舉世寶刀,

在一把把手槍面前,也只能俯首稱臣…

案件判決了,判決結果出乎它意料之外的輕微,

原本最想定罪的貪污,被法官輕輕一筆帶過,

只判決一些不關痛癢的背信、詐欺罪,還可以緩刑、罰金

它不服氣,它堅持上訴,

但是當年力挺它的老長官早已調職,

原本支援它的專業團隊,也一一歸建,

它實在是孤掌難鳴,

終於,它失望了,深深感受獨自一人的無力渺小,

擺在它眼前的有幾條路,

第一是在司法官的體系上堅守崗位,

第二是退下法袍 轉當一個黑白分明的律師,

第三是乾脆不如歸去,永永遠遠與法律脫離

它選擇了第二條道路,轉職改當一個律師,

它的接案嚴謹、它的風格操守,它的法學素養

讓它一開業,隨即案件激增,業務一片欣欣向榮

然而隨著時間的過去,

一是對於律師工作的厭煩,一是有感律師力量有限

能幫助的人太少,它 毅然決然決定 從政

經過激烈的選戰,它以些微票數敗北,

回頭重操律師業務時,赫然發現,

選戰已經花光了它數年執業 積蓄,

甚至還負債累累,

為了給當初支持者一個交代,

為了不讓債權人苦等,

它放下尊嚴,改接一堆爛案,

甚至八大行業的案件也接,原因無它

它不希望拖累別人,拖累那些當時支持它的市井小民

畢竟在那個全民熱中選舉的年代,許多人當初是傾家蕩產

的支持它,希望它能當選,為更多人服務

終於,接案不挑了,

但是,風評也沒了

以往它去開庭時,不論法官或是檢察官,

那些尊敬的眼光,

慢慢變成了嫌惡,

甚至,有些新進人員,不知道它以往事蹟者,

還認為它踐踏了司法的尊嚴,為了錢

什麼案都接,

又一次的開庭,望向對面年輕的檢察官,

那個年輕小夥子明顯不屑的眼神,

它黯然了

「年輕人,總有一天 你也會消失…」

後記:本篇所載內容有真有假,作者並未影射任何人



台長: 老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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